中石化,你凭什么获50亿元补贴?


不得不说:看完昨天《中国证券报》上一篇题为《中石油中石化再次申请国家补贴 汇报亏损情况》一文,笔者禁不住大笑三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子,凭借国家给予他们的垄断资源,“创造”出了惊人的利润,而国家在对他们放言“收取10%红利”后,竟然还要申请国家补贴。
两大国有控股公司要那么大的账面利润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帮助支撑陈同海的“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交税款二百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的理论吗?
以下是笔者去年12月27日写的一篇文章,今转过来和网友探讨:
中石化今日发布公告称,自2006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攀升,境内成品油价格从紧控制,炼油企业亏损严重。中石化及其附属公司获得一次性补偿人民币50亿元,此项资金将计入公司2006年利润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我知道,因为中石化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中央企业,而且前9个月主营业务利润已经达到了939.67亿元,按照33%的税率,实际上中石化所得到的税后利润是50*(1-33%)=33.33亿元。
我不知道财政部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作出这样的一个决定的,按说政企分家已经喊了多年,作为中央企业来说,也应该要为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可现今的情况是,企业一方面在垄断经营环境下给予职工以超国民工薪待遇,企业管理者更是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幌子下给自己兑现超一流的待遇,可当这类企业遇到经营上的哪怕一个很小的难题时,政府又会从公共财政里拿出一块来补偿他们。作为大步走入市场经济的国家,用这样的方法来扶持一个垄断的行业,有什么必要呢?
由此我想到去年股市低迷时,国家拿出几百亿元信贷规模来扶持证券公司。可按照市场规则来看,如果这几百亿元的资金属于你个人,你会给去年的中国证券公司贷款吗?
另据报道,中石化的主要竞争对手中石油炼油业务上半年也大幅亏损59.5亿元。不过目前还没有消息显示中石油是否也得到了补贴,难道是中石化“跑部钱进”所得来的硕果吗?
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严重畸形,已经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建立。国家应该扶持什么产业、应该限制什么发展,决策者应该有个大体的了解。可对于那些人均年收入超过百万元的证券公司在出现亏损的时候,财政应该拿钱去救活他们吗?
什么时候我国的财政资金最容易向贫困地区的教育流动、向“三农”流动、向城市低收入人群流动,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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