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一个:要让责任人倾家荡产


1212820分,浙江省温州市中心人民路的温富大厦发生大火,楼内有数百人被困,21人在火灾中死亡。截至下午3时,现场救出113人,疏散98人,所有被围困在楼内的居民都已获解救,大火已扑灭。(中新社发)

自今年8月以来,在不到半年时间里,浙江省共发生510人以上死亡特大安全事故。

1214日浙江省政府举行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金德水表示,“今后,所有事故尤其是死人事故发生后,都要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和部门领导人的责任;对只顾自己赚钱,对员工生命和安全生产极度不负责任、酿成重大事故的企业,执法一定要严厉,一定要让企业主付出沉重代价。”金德水说,温州“12·12”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他率省政府工作组到达温州后做出几项决定,其中一条就是,立即依法封存鲜花店老板的所有资产与银行账户,“你让遇难者家破人亡,我们就让你这责任人倾家荡产。

从道义上讲,对于造成死亡的一切事故,事故责任人理所当然地要负责赔偿责任;对于因只顾自己赚钱,不顾员工死活而造成的死伤事故,事故责任人理应付出更高标准的赔偿。可我们的一些所谓的企业家,实质上已经比过去的资本家更加黑心了,他们不但疯狂地剥削压榨职工,还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视职工生命如草芥。

奇怪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但不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维护广大职工的权益,还以发展地方经济为由,过度偏袒这些黑心的企业主,甚至担当着黑心企业主的打手。今年在山西省洪洞县发生的黑砖窑奴工事件以及刚刚发生的“一二"五”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当地警方拼力阻挠记者采访,希图将这一黑幕永远抹杀在人们的视线中,这样的地方政府哪还有一丝一毫的正义感可言?

近几年来,中国的各种重特大事故是频频发生,可我们却很少听说相关政府和部门领导人丢了顶戴花翎,更少听说哪个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被处罚得倾家荡产。事实上,一些造成人员死亡的黑心企业主,在当地政府的撑腰下,只需要支付少量的赔偿款,就可以打发死者的亲属;有的黑心煤窑、砖窑雇用奴工,死人家属都无法知晓。究其原因,就是因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主,对死亡职工的处理成本过低,客观上纵容了他们不需要注重安全保障。

又近“圣诞节”和“元旦”、“春节”,当我们看到一些商家为了促销而大打折扣,吸引无数购买者进场购物时,如果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制止?一些大型的公共场合,应该有入场总人数的限制。

好久没有听到官员说出如此嫉恶如仇的话了,金德水副省长的话如果在浙江付诸实施,浙江的重特大事故必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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