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七日税来改善新股发行机制


  唐学鹏认为,新股发行机制改革不应该走"回头路"。为了保障了一级市场资金的合理利益,限制那些疯狂的一级市场炒作资金的"首日即时套现",提高新股定价效率,他建议设置一种"七日税"。该税存在于新股上市交易后的7个交易日,由交易所系统征收。它的适用对象是那些申购新购成功的资金主体,其征税标的是交易价和申购价之间的利差。

  不过,该建议留了个尾巴,将七日税与资本利得税联系起来,这就显得有点用心可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