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闻贪官“偶然”落马


    由于酒后驾车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在审查处理期间,又引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的重大问题,11月27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天门市对原荆州市副市长程雪良及其妻子丁翠萍受贿、交通肇事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11月29日《法制日报》)

    说实话,读了这条新闻,并没有产生多少新鲜感。因为近年来让一些“偶然”事件牵出来贪官的太多了。比如,地震震出的贪官,小偷偷出的贪官,豪赌牵出的贪官,敲诈诈出的贪官,大火烧出的贪官,“二奶”官司牵出的贪官……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让人既可气又可笑。

    但是,细想想,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这样的“偶然”新闻呢?其原因就在于一些贪官,他们在败露之前,一直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好人”,报纸常宣传,电视常露面,有的趾高气扬,气焰嚣张;有的谦恭谨慎,兢兢业业;有的挥金如土,有的简朴节俭。千奇百怪,不一而足。善良的人们谁能想象得出其丑陋的内心,滔天的恶行?就说程雪良吧,假如没有发生交通肇事案,这起腐败大案,能水落石出吗?这样的领导还不是稳稳地坐在副市长的宝座上,与妻子丁翠萍一起“心安理得”地做着升官梦、发财梦吗?

    然而,转念一想也不对。程雪良及其妻子丁翠萍落网,虽然有偶然性的因素,但这种偶然也是必然的结果。因为用哲学的观点来说,凡存在偶然性的地方,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譬如程雪良,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这固然是偶然的。但他本质是个贪官,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是有必然性的。只不过是他没有想到这么快就以交通事故这样的“偶然”方式失蹄落马罢了。所以,交通事故发生后,他在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就主动向省纪委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受贿事实。这也应验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道理。

    因此,贪官“偶然”落马,并不能显示我们的反腐败能力不强,水平不高。如果要给近期已经被查处的大小贪官开列一个名单的话,可以说是黑压压很长的一大串。这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力度,但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贪官们对于他们必然覆亡的结局总是心存侥幸。因此,在犯罪的道路上,总有那些见利忘义之徒前赴后继。他们根本没有想过,必定有一天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偶然”方式失蹄落马。他们非要等到锒铛入狱、妻离子散、万人唾背的时候,才后悔起来,却已经晚矣。

    所以,还是陈毅元帅说得好:“手莫伸,伸手必捉”。只要作奸犯科,就难免授人以柄,即使是潜水很深,也难免意外被钓起。“贪爱沉溺即苦海,利欲炽然是火坑”,一旦因贪欲掉入了“苦海”、“火坑”,想坦然应对、不“偶然”落马也是不可能的。但是,贪官的“偶然”落马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分析、探究这类“偶然”落马贪官的轨迹,对推动我们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变意外的“偶然”为意料之中的“偶然”,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新闻链接:交通肇事牵出受贿案 荆州原副市长程雪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