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打造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制度要先行,体制要创新
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与长江上游地区或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进一步互动,是中国改革开放重心的转移的一个重要体现,令山城重庆来到了一个新的转折点。
不过,虽然我国改革开放的重点、注意力、区域性等有所向中西部地区转变,但并不意味着保障包括重庆在内的这些地区改革开放持续顺利进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制度已经完备或者趋近成熟了,而可能是刚好相反。
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东西。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是要不仅从具体的经济思路、发展模式、发展内容的层面,而且更要从制度和体制的层面,来进行或推进重庆市的统筹城乡发展。也就是,统筹城乡建设,一方面要首先完备制度和发展体制,用严格和科学的制度以及透明的体制来推进并保障“新特区”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在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将那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到制度的层面,用制度加以固定,使之成为保证试验区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秩序平稳运行、健康发展的基础。
制度又是一个复杂的理论学说。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中,最难研究的可能也是制度,原因就是因为制度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无论是从事制度分析的研究者、还是制度(如法律、法规、政策或规章等)的制定者、设计者,可能除了要掌握经典博弈论、计量经济学等主流经济学和非主流的演化博弈论、案例研究等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外,还都要了解历史学、社会学、政治与行政科学、法学、人类学等各种相关学科,甚至一定程度的物理学和生物学常识。
制度还是一种长期现象。也就是,制度安排不但要具有建立上述复杂学说基础上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还具有其不得朝令夕改的相对稳定性和不折不扣得到执行的强制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诸如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等都结合了一定的监督和制衡机制,能够节制资本和权力并能持续地保障执行,因此中央提出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望未来5-10年,重庆的制度及体制建设只有朝着现代化、市场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上有所突破与创新,才能利用好因统筹城乡改革试验而拥有或争取的自主空间或自主权,为实现长江上游地区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和现代制造业基地的定位目标跨出基础而又坚实的一步。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重庆被冠上了“总书记为重庆未来发展进行‘314’总体部署的新的导航定向”、“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统筹城乡商贸改革试验区”、 “国务院明确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等耀眼的“光环”。这些光环,是喜悦、是机遇,但更是挑战。综观珠三角、长三角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改革开放历程,我认为,重庆未来发展最大的挑战之一将是制度。
从外向型经济到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是一个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也是体制改革的深化,但还远远不够。摆在重庆面前的难题包括: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能源资源环境和节能减排问题、高端人才缺乏、社会诚信制度的打造、社会民生和贫富差距问题、跨地区和跨国竞争力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公共财政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软实力提升问题,等等。重庆正在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和我国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但一般来说,发展现代制造业需要强有力的地方政府,对经济通盘布局、招商引资和配置资源。而打造西部区域性经济、金融中心要建立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以及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与管制,既要追求投融资、结算等金融的效率,更要注重和营造诚信,力求体制创新,实现制度重构,包括现有各级地方政府的关税、壁垒、管制、审批和决策方式等公共服务职能都要改变,并加以制度化。再如,重庆的区县扩权改革,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发挥基层公共决策和管理机构的自主性是有意的,也是必要的,但基层政府公共权力运作程序不制度化、规范化,将可能加剧重庆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恶化,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就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也就不大可能出现。
在金融领域,譬如,重庆市各用人单位未必能提供具全国竞争力的工资,因此不容易吸引高端人才。要打造长江上游地区乃至西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就得解决金融高端人才问题。金融中心尤其是金融核心功能区往往也是金融人才集聚的中心,构建金融中心,培育金融核心区,需要大量训练有素的金融经理,需要充足的高素质的金融管理、金融研发、金融业务操作人才,需要具有广泛人际关系和丰富海外经验的金融专业人员,包括金融分析师,保险精算师,注册会计师,高级财务人员和机构操盘手等。其中,解决金融人才问题的核心在于管理体制制度和用人机制上的创新,同时也需要更为解放和开放的视野和思维。又如,强化制度建设还意味着要改变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即,政府更多的是维护金融秩序、主持公正、加强监管并保障市场开放,而不是直接参与。或者更为具体地说,重庆培育金融核心区并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政府的规划和行政的介入虽然非常重要,但市场的选择才是最根本的,因为真正意义上的、有区域和全球竞争力的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逐步积累的市场化过程,是金融机构、金融家和相关企业自发选择的结果。显然,重庆打造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也应遵循这种经济规律和市场选择,比如,在政府政策倾斜的基础上,通过完备制度来塑造并持续地保障重庆金融业产业集群竞争力。这里,上海的经验和教训需要我们去反思,即再思考重庆未来的发展,思考政府治理的模式。更为甚者,西部地区和长三角等东部地区无论是自然条件、城乡社会结构,还是民主政治、历史文化沉淀,还是经济基础、资源环境,都大不相同,东部地区可供重庆照搬性借鉴的东西实在不多,重庆需要制度创新。
以成渝为核心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能为重庆市腾出发展的空间,突出其金融和商贸功能,以服务长江上游地区。刚刚被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实际上也是对重庆尤其是重庆城市规划的再造。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大城市化是重要途径。但发展现代金融、商贸业需要向郊区扩展,发展现代制造业又必须巩固现有制造企业的厂房在各区县(也就是继续从主城区和其他各区的市中心往外移)的分布状况,这就意味着必须发展“卫星城”或“城市副中心”。这些卫星城或城市副中心一则对统筹城乡建设中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必要的,二则也就意味着居住在这些较远地区的人也能享有无需到市中心就能购物和享有不同服务的便利,三则更是解决重庆较为复杂的自然条件、地理地形、以及道路交通、水资源和能源瓶颈等约束问题的有效办法。但从目前来看,要布局好上述这些并得到可持续发展,在落实综合规划上有一定难度,在体制和制度建设上更无保障。
等等,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总结起来,在市场发展和行政干预的度的把握等方面的情况,是衡量地方政府执政能力和市场管理水平的重要基准,也是折射其制度完备性和体制透明性、创新性的重要标准。举个例,重庆市在对推动金融发展方面是否存在着政府介入的强度有余而有效性不足的矛盾呢?留给大家去思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