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时任四川省彭山县县委书记的钟建初被网上评为“2004受关注的地方领导”。
时下,钟建初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07年9月26日,钟建初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以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对钟建初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10月3日《检察日报》)
因为该篇报道中引述了一句钟建初的经典原话,很容易就把读者的眼球都吸引了过来,而成为这两天网络上最热的话题,书记钟建初说:让女人陪一陪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大家很清楚,钟书记此言中的女人,所指的绝对不是其配偶,而是妻子以外的其他女人。这些女人之所以心甘情愿去陪钟书记,无非是想借助钟书记手中的权力得到一些额外的好处,也就是以色换财或者是以色相来为自己或他人换官帽子;而钟书记则用人民赋予他的权力,换来了想要追求的美色。这种慷国家之慨,以国家资源满足自身美色需求的做法,在一名中共书记的眼里,却变得不需要“大惊小怪的”,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逻辑?
自2002年10月任彭山县委书记至2007年2月份,钟建初一直都是任书记一职的。由于书记一般都是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单位领导班子中的一把手,人们常常亲切地称其为“班长”。而钟建初受贿、让女人陪的行为,恰恰都是发生在其任“班长”期间,这应该和钟建初滥用“班长”权力有关。
作为班长,钟建初敢于公开抛出“让女人陪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观点,或许也能反映出一些官员生活糜烂已经成为一种风气、一种潜规则。此外,目前“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在官场上绝对超强的表现,其实也是“班长”权力绝对化的充分体现。作为“班长”的钟建初带头视“让女人陪陪很正常”,一些品行本就不端的下级肯定乐于效仿了,即使一些品行本不坏的下级,偶尔被“陪陪”或许也多了一份心安理得。久而久之,在一个地区就会“陪”风盛行。而“陪”的背后,却是那些被陪官员的道德沦丧,国家大量财产非法流入个人腰包,更多缺德少才的官员可以通过贿色而得到升迁,这是一股危害党的执政能力的十分危险的恶瘤!
从近几年不断浮出水面的贪官看,九成以上的贪官都有让“女人陪”的纪录,而这些色贪们几乎都有过当“班长”的经历,并且大多数受贿经历都发生在任“班长”期间或者发生在升职前的“班长”任职地。因此,当下如何任用“班长”及如何加强对“班长”们权力的约束就变得至关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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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贪官钟建初:让女人陪陪有什么大惊小怪
该文写于200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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