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071205),香港立法会议员陈方安生第一次向香港政府提出《支援社会企业,关注弱势社群》动议的时候,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的曾德成不仅不予回复,反而以陈方安生的名字“安生”来作为谩骂目标。昨天我曾撰文《香港“劳改释放犯”当庭谩骂“人大代表”令港府蒙羞》,对这一严重事件进行了评论。
曾德成作为一个在1967年的香港文革暴动中的重要成员,当时被判刑两年,成为现在的特区政府唯一有“案底”的官员。按说,曾德成只能算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之所以我要称其为“劳改释放犯”,主要是其本来就是在香港的“文革”极左份子,而在文革中,对刑满释放人员往往以“劳改释放犯”称之。而香港“立法会”,事实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地方人大”性的地方权力机关。在李鹏任人大委员长期间,他还多次称我们的“人大”为“我们的议会”,因此把这个香港的官员谩骂议员一事件,称为“劳改释放犯”谩骂“人大代表”可谓恰如其分。
我的这篇文章的重点,还是从曾德成的谩骂来着眼。这还只是一个角度,现在我再从曾德成在其冷嘲热讽的“殖民政府的旧高官”这点,来作进一步分析。
在昨天曾德成谩骂立法会议员陈方安生的话语里,他还曾以“昔日的旧高官”来称呼这位香港特区前政务司长,这种称呼也同样是带侮辱性的。而且“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这也是对于曾德成恩重如山、把他由“刑满释放人员”,破格提拔为现政府高官的的曾荫权的侮辱。因为,曾荫权也和陈方安生一样,也同样是做过“昔日的旧高官”,然后才成为“特区政府新高官”的。
陈方安生之所以把曾德成惹得“旧病复发”,现出其粗野的本性,主要是陈方安生在阐述动议时提出,“民主与民生不可分割,没有民主,就没有公义,弱势社群就不能得到照顾”而起。
其实,香港特首曾荫权也有过类似的论述。2007年9月,香港特首曾荫权访问天津之时,当时有人认为香港应“行政主导”。此言一出,令港人震惊,担心香港从此步入特首主导司法的路上去。因此,记者就曾问特首曾荫权:如果司法也由他管,怎么办?而特首曾荫权则说,那不用担心,法治原则是我们百年来的传统,这当然不可能由他来管了。
同样是作为一个“昔日的旧高官”,竟然讲起了“百年来”的香港法治,这是不是也如曾德成所言,也同样是“除非他认为殖民统治就是法治”了?
陈方安生还只是分析了一下“民主”与“民生”的关系,这就惹得曾德成的一番“殖民时期”的谩骂。作为一个民选议员,当然没有特首的强大的行政权力。但是,我们不应忘记的是,在立法会议员和我们的“人大代表”一样,背后则是香港社会的“主人”——香港人民。
曾德成作为一个政府官员,这即使是在大陆,也只能算得上“公仆”的。曾德成避开同样是“昔日的旧高官”,而且还特意以“百年法治”来话事的特首不敢骂、或是不骂,却专挑立法会议员来欺负,香港人民难道真的就那么好欺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