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资讯20071207】


[政策] 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建设部等七部门1130联合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据了解,为增加可操作性,针对购房人资格认定问题,建设部或将会同民政部,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

上海证券报

 [政策]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1日起施行

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颁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自12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为解决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不足问题,办法提出五条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五是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同时,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上海证券报

 [政策] 发改委:下一阶段宏观经济政策重点突出6个方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首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发言时指出,针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中国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上,下一阶段重点突出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积极扩大国内需求、优化经济结构、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化改革开放和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六个方面。马凯说,在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方面,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并把“双防”即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为此,在继续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的同时,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特别是要着力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盲目扩张;加强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调节,防止物价水平过快上涨。在积极扩大国内需求方面,要改善投资结构,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在着力优化经济结构方面,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继续巩固和强化农业,优化和提升工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欠发达地区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在高度重视改善民生方面,要大力发展就业吸纳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推动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新华网

 [政策] 统计局:应警惕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过热

  国家统计局最新报告显示,今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呈现明显的反弹势头,当前增速已接近2003年宏观调控前的增长水平,房地产行业已经接近趋热区间的临界点,应警惕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由过快趋向过热。国家统计局表示,应该采取包括完善住房保障、金融、土地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防止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热。报告还建议,为从源头上防止开发商土地的炒卖和囤积,建议改进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对不具备开发能力和土地储备超出开发周期的企业,取消其参与竞标的资格。进一步加大土地监控力度,对超过期限未动工开发的企业,必须坚决收回土地使用权。建议改革目前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办法,由一次性交清改为逐年征收土地财产税。国家统计局报告指出,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过快增长,一方面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快速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供求关系、土地、资金和宏观调控政策等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强劲的市场需求是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的根本动力。

新华社

 [政策] 国资委再次要求严控央企员工工资增长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公开的消息说,国资委再次要求中央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和工资总额管理,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目前,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监管包括石油、电信、电力等行业共150多家中央企业。其中,一些垄断行业的员工收入,特别是高层管理者的工资增长为公众所关注。今年国资委曾发文要求调查中央企业员工的收入分配情况。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文件中通过新的会计制度要求,中央企业应当按规定使用应付福利费余额和应付工资余额,不得随意扩大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制定的这个文件严格界定了企业“内退”人员的条件和收入。并且要求企业应当加强内部退休人员支出管理,按规定从严审核内部退休计划。

重庆晚报

 [政策] 劳动保障部:个人账户养老金将实行市场化运营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近日表示,以第二批企业年金资格机构评选结果揭晓为标志,中国企业年金市场开始进入规范、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他表示,下一步,大量的个人账户的养老基金也将实行市场化运营,这部分基金数量不会小于企业年金。希望相关机构充分相信中国经济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共同努力,为老百姓养命钱的保值增值作出贡献。刘永富说,企业年金是企业职工的养老钱,希望获得第二批年金资格的机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运营,共同促进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截至20079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已达344亿元,且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中国证券报

 [调查] 国家统计局:消费者信心指数十月小幅下滑

123上午,国家统计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10月份消费者信心指数为96.5,这一指数比9月份降低了0.5个百分点,说明10月和9月相比,消费者对市场的信心有小幅下滑。代表消费者对当前经济状况满意程度的满意指数为92.4,反映消费者对未来几个月经济前景看法的预期指数为99.2,这两个数字均比9月份有所下降。消费者信心指数反映的是消费者对当前经济状况的满意程度和对未来经济走向的信心,这个数值越高,表明消费者信心越高。而作为反映大众消费意愿的经济指标,由于消费支出对经济有重要影响,业界会密切关注消费者信心的变化,并以此作为预测未来经济形势的参考。今年进入下半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同时股票市场出现大的调整,使得居民的资金缩水,这两点原因直接导致了消费者信心指数下降。

华商报

 [报告] 2008年经济蓝皮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12.5%

2008年经济蓝皮书《2008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蓝皮书指出,2007年中国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的趋势明显,预计全年GDP增速将达11.6%。蓝皮书指出,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中存在和新出现的突出矛盾及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继续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实现了经济快速增长,企业利润提高,财政收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从总体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保持了良好势态。但是自2007年第二季度以来,经济增长有偏快转向过热的趋势进一步明显。蓝皮书指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都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0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将增长12.5%左右,高于前两年的增长水平。预计2007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将到达8.5%左右,增长水平比前两年进一步提高。蓝皮书指出,2007年中国经济增长势头迅猛,在此基础上,受到宏观调控措施的影响,2008GDP增速将有所回落,预计可以保持在接近11%的水平。蓝皮书课题组认为,除了CPI之外,当前中国证券和房地产等资产市场价格也在高位上持续攀升。特别是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过高,已经严重地影响到居民住房,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中国经济网

 [市场] 财政部将发行300亿元凭证式国债

财政部发出公告,决定发行2007年第五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3年期240亿元,票面年利率5.74%5年期60亿元,票面年利率6.34%。根据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712520071220。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公告指出,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81%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88%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4.32%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5.76%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6.03%计息。此外,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3年期、5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提前兑取分档利率另行通知。本期国债将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39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