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的转变与新农村社区重建


乡土社会的转变与新农村社区重建
文/孔善广


    ■不论是好是坏,这传统的局面已经走了,去了。最主要的理由是处境变了。在一个已经工业化了的西洋的旁边,决没有保持匮乏经济在东方的可能。适应于匮乏经济的一套生活方式,维持这套生活方式的价值体系是不能再帮助我们生存在这个新的处境里了。“悠然见南山”的情景尽管高,尽管可以娱人性灵,但是逼人而来的新处境里已找不到无邪的东篱了。
  ——摘自费孝通:《乡土重建》,《费孝通文集》卷四P307-308,群言出版社,1999.10.

 

  目前,我国的乡村人口仍有7亿多,乡村人口仍占大部分,分布在我国广阔国土上的农村地区。但几乎得到一致承认的事实是,中国以往传统小农经济下分散和封闭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根本的转变,面对的是一个开放流动的“大社会”。由此,乡土社会的转变与新农村的重建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
 
  今年一月份去了一躺云南后,我提出疑问:大理还有“阿诗玛”吗?蝴蝶泉还有“五朵金花”吗?并自作回答:有!在当地穿着民族服装为游客表演的时候,此外,你已经很难见到。的确,除了在旅游景点外,在云南这个众多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少数民族穿着民族服装的已经不是很多见了,这并非是少数民族人口的大量减少,而是他们逐渐走出以往相对封闭的生活环境,不断融合到现代社会之中。
    春节期间,又驾车绕着洞庭湖走了一圈,来回跑了几千公里,沿途看到的村落、乡镇的热闹景象比广东更具节日气氛。在湖南湖北不断看到大量的非当地牌号的小汽车,当地的战友说,这是出外打工或做生意的回来过年,春节期间大量外出人员回乡过年的热闹景象与非春节期间的“冷清”反差很大,节后他们又再返回工作,留下来的人不多。事实上,我这两年春节期间北上过年,在回广东的路上,南下的车流(也可以说是人流,因为有太多的客运车辆)比北上的更密集,形成更多的堵车。但在一些偏远的乡村,所看到的不但少见人畜,而且房屋残旧,鲜有新居,甚至部分房子在春节期间已经人去屋空。
    是的,那呈现出衰败的村落景象,那改变传统服装穿着的少数民族,那如此大量来回“飘摆”的农村人口,虽然看到的这只是表面现象,但毕竟他们的经历及其所导致的思想和行为的变化已经改变着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他们还是我们所说的传统“小农”吗?徐勇(2006)认为:作为传统小农经济存在条件的分散、孤立和封闭的状态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当今的小农户已越来越深地进入或者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如果我们仍然将当下的农户称之为小农的话,那么他们已成为迅速社会化进程中的小农。“小农”处在或者面对的是一个开放流动的“大社会”。
  事实上,在经历了人民公社和“文革”,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已经瓦解,以宗族为主的乡村组织和制度几乎已荡然无存,再到分田到户和不断融入市场经济,更有一亿多的更分散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农业生存。目前,就算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传统的乡土社会已经从单纯农业向居住社区转变,在沿海发达地区更甚,中国的农村已不再是孤立封闭的社会,农民的眼光和利益诉求早已超出村庄范围。现在中国农村由带强制性合作的、服从国家利益目标的政权性质的农村组织转化为分散的、农民成为利益主体的乡村社会,农村集体组织的力量已经不断削弱,其组织和制度如何重建?政府和农民从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这是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二、
 
  记得2005年春节期间曾到湖南常德安乡农村过年,大年初一到初三都下着大雪,连续三天基本是与老主人一边烤着火一边聊天。当我问到沿着县城到村庄的道路已经十分破烂,当地政府或村里是否有要修路的打算时,主人回答说:路确实不好,现在的雨雪天更是坑坑洼洼的,可是村子也没有多少收入,根本没有能力修路,你看我房子旁的路还是我自己出钱拉几车卵石来铺的。还有一个问题,你看到路旁的水沟,各家各户的垃圾都往河沟里到,搞得脏不拉几的,夏天天气热时就发臭,集体也没有这个能力管。路可以以后修,但垃圾统一处理却不能长期不管,这可是个问题,只会越来越脏,就算大家房子建得很好,但房子外的环境却很差。本来各家各户是可以集资搞垃圾统一处理的,我们这里要集资的话还是可以的,但就算几户人或一条村来搞也没用,因为河沟连在一起,政府和村集体也不去管。
  确实,以往基本是自给自足的农村,购买消费品不多,生活垃圾极少,而且人畜粪便基本收集作农家肥料,对环境影响不大。随着近年来农民收入的提高,不单购买消费品造成的生活垃圾急剧增加,而且众多农户新建的住房已单独拥有户内卫生设施,分散而直排的生活废水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根据这两年在中部地区农村的观察和了解,目前大部分的农村生活垃圾没有处理,基本就倒在门前屋后或附近的沟塘、河边或者其他角落,生活垃圾(包括大量的废旧塑料袋等)、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等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再加上农药、化肥和大量使用不可降解的农用地膜以及一些小作坊造成的污染使环境不断恶化,越来越严重的“脏乱差”问题与众多崭新的房屋形成巨大反差。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自1980年代初人民公社制度瓦解之后,土地分散到农户的家庭承包,市场经济对传统乡土社会道德的冲击,使中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发生了严重的组织和制度的解体,农村集体组织对公共治理也就力不从心。而且国家多年来对农村的“抽血”,城市的公共投入与对农村的公共投入相差十分悬殊,导致农村的公共生产设施的残旧毁损严重,居住规划、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依然落后。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中的“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就是针对目前农村的现状提出的内容。
 
三、
 
  有些观点认为农村目前存在的问题归因于耕地承包到户,归因于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对传统乡土社会道德的侵蚀,造成“人心散了”,回味着人民公社那种国家权力主导下的农村集体力量和精神,“国家权力”应该重返农村,需要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农村应该保留带有乡土本色的不同于消费主义的“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等等。
  其实,所谓的“国家权力”重返农村,应该是对农村的“多予少取”和反哺,这也是当今中国农民应有的权利和政府的责任。对于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1988年起试行十年后,1998年才正式实施,但毕竟共历时已经20年,农村基层自治、基层民主及其观念已经得到深入,不可逆转。现在农村基层组织已经不是简单的政权组织,“国家的垄断也失去了道义基础”(姚洋,2007,P9)。“国家权力”的重返农村,并非是用行政权力主导的“集体化”甚至主导村民自治,而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相信村民自治的能力,也就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后面的“管理民主”之所在。
  至于提倡重新“把农民组织起来”这本身没有错,也应该提倡,毕竟农村既是农业生产也是农民居住之所,除了农民和农户个体生产生活之外还存在很大的公共空间,需要实施公共管理和服务。也赞同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毕竟联合起来的力量终归比较大。但是,经济合作应该是在农民自己拥有明确的包括土地的产权前提下的自愿合作,在此前提下,他们就懂得自己该怎样合作、该和谁合作。当年的强制“合作”和后来他们自发性的自愿“分家”,其结果就有天壤之别。没有明确界定个人产权和自愿的基础上具有“强制性”组成的经济合作组织,最终会出现国有、集体企业的困境。中国近几十年来、世界近一百年来的“试验”难道还没有“成果”?
  我当然也赞同农村可以(是说“可以”)保留带有乡土本色的不同于消费主义“低消费、高福利”的生活方式,过那田园牧歌的、世外桃源的生活,毕竟高消费并不等于高福利,农民也有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自由。但这只是由于农民难以获得较高收入、与城市社会具有较大差距条件下的折衷。也是费孝通(1999,P305)所指出的:“知足、安分、克己这一套价值观念是和匮乏经济相配合的,共同维持着这个技术停顿、社会静止的局面。”但目前中国的农村已并非是 “山有小口”、“与外人间隔”的状态,中国的农民也不是“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了。某学者五年前说“50年后农村仍将有8亿人口”的预言仅五年就被现实所粉碎,现在已经有约2亿农村劳动力离开农村或农业追求并获得比小农经济更多的收入,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57706万,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为43.9%(农村人口则为7亿多)。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发布的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已经提出“人口红利即将耗竭”的警示。目前,“分散和封闭的乡土社会已越来越深地进入或者卷入到一个开放的、流动的、分工的社会化体系中,与传统的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态渐行渐远”(徐勇,2006)。而且所谓“低消费”的“高福利”也需要一定的物质作基础,农民连生病和养老问题都在忧愁时,何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休闲与情趣。对此,我们需要的是村庄视野还是宏观视野?
  正如费孝通(1999,P307-309)曾经说:“甘地想从个人意志上立下一道匮乏经济的最后防线,显然是劳而无功。这世界已因交通的发达而形成不可分割的一体......尽管你可以瞧不起锦衣玉食,但是当饥寒交迫的时候,谁也不能承认生活的确是有一道物质基础的。当经济的竞争把人推到不能不承认物质生活的重要时,怎能不憬然醒悟最初不重视物质生活的失策了。”另外也指出:“不论是好是坏,这传统的局面已经走了,去了。最主要的理由是处境变了。在一个已经工业化了的西洋的旁边,决没有保持匮乏经济在东方的可能。适应于匮乏经济的一套生活方式,维持这套生活方式的价值体系是不能再帮助我们生存在这个新的处境里了。‘悠然见南山’的情景尽管高,尽管可以娱人性灵,但是逼人而来的新处境里已找不到无邪的东篱了。”这就道出了问题的实质。
 
四、
 
  无论我们对传统乡土社会抱有怎样的感情,但小农经济必然抵挡不住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传统乡土社会必然在这过程中发生重构,中国农村也不能置之度外。无论我们选择怎样的路径进行乡村建设,但包括现有也属于分散的小农经济的家庭承包亦不能适应不断推进的工商业社会。
  传统乡村社区由于具有宗族群居性质及以稳定的自给自足为主的自然经济,祖祖辈辈以相同的、地方固定的农业为生,缺乏对外社会交往,传统的宗族治理模式和乡土文化得以传承。但随着1950年代开始政权组织的嵌入,传统社区组织转变为代表国家意志的、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作为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后,传统宗族治理的乡土社会及其传统乡土文化遭受严重侵蚀。再随着人民公社的解体,土地分散到农户的家庭承包的并实行村民自治,及中国快速向工商业社会的转变,市场及信息因素也快速深入到农村,从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取得到活动空间范围迅速扩大,农民的职业已不仅仅是农业,农村居住着职业多元化的“农民”使乡村的社会形态正向现代居住社区转变,新的农村社区生活形式逐步替代传统的乡土社会,仅仅几十年,中国农村经历了宗族治理——政权管治——社区自治的转换。
  目前,虽然农村自治组织仍具有行政功能,基层政府对于村民的自治运行在较大程度上仍进行干预,但毕竟村民社区自治已不断脱离政权性质的行政色彩,农村自治组织的形式和实质在不断在完善。面对农村以往形成的城乡差距日益扩大、物质和文化匮乏的“乡土衰败”而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仅是重构传统的乡土文化,也更并非是以“国家权力”重返农村实行政权管治,而是通过对农村的“多予少取”和反哺,进一步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与组织,改善农民的生存(生活)环境,“建构人们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农村成为农民的安居之所。
  现农业税已经取消,农民负担已经在减轻,而且未来五年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农资金合计将高达一万多亿元,这是在另一意义上的“国家权力”重返农村,政府的责任已有所体现。但是,这些庞大的资金不能被层层“剥皮”,必须有最终接受和运用主体,村民自治组织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就可以承担此职责,就必须相信村民的自治能力,更须尊重农民的意愿,通过政府的支持和服务与村民自治的结合,才能适应乡土社会的转变,实现农村社区重建。
    2006年全国粮食直补资金才142亿元,再新增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120亿元,在全国15亿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中平均每亩补贴才17.5元。全国农户户均粮食播种面积9.52亩,平均每个农户所得补贴仅为167元而已。因此,更值得引起重视的是,那人均一亩三分地的农业上,农村、农民永远不能致富!这是我们将要面对的铁的规律。传统的“小农”也就必须转变为“中农”和“大农”才能解决农民的富裕问题,农业人口必然逐渐减少,传统的村落也将急剧收缩并部分衰落,村庄建设对大部分农民将失去意义(党国英,2007)。由此,新农村建设需要改革相关体制的约束,在土地流转集中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互为一体。否则,亿万国家财力也不能让亿万小农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农村。

五、
 
  徐勇项、继权(2006)指出:“如果仍然将小户视为传统的、与世隔绝的农民,必然得出的是回归农本传统的结论;只有从现实出发考察小农的变迁,我们才能立足现实,提出具有未来指向的思路。”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里说,进入过桃花源的武陵人在离开时“处处志之”,后告之于太守,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标记),却迷不复得路。高尚之士南阳刘子骥“欣然规往”寻找那世外桃源也最终未果,“后遂无问津者”。其实,传统的“世外桃源”已经难以找寻或已经一去不复返,当今现代化的大潮也并非是“秦时之乱”,需要将农村和几亿农民其阻隔于之外,这并不代表农民的富足与国家的富强。我们更应该相信,新农村建设并不能离开现代化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乡村建设应与加快城市化进程同步。在现代文明下农民也可以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休闲与情趣,也同样会宽容地尊重农民愿意选择的传统的、“保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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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国英,2007:“祭50年前的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网,2007-10-11。
    费孝通,1999:“乡土重建”,《费孝通文集》卷四,群言出版社,1999,10。
    徐  勇,2006:“‘再识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
    徐  勇、项继权,2006:“回到原点,关注变迁”,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6,3。
    姚  洋,2007:“政府转型与农村社区重建”,《二十一世纪》,2007,2(总第99期)。


2007年8月8日初稿,11月15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