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收入者做好合理避税准备了吗?


  政策

  12万的收入怎么算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年所得12万元”究竟包括了哪些收入。

  根据地税局去年年底公布的申报细则,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等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

  而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单位所发的工资单内外的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费一金”以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税务规划实例

  做好你的税务规划

  江宁(化名)在宁波某大学任职,2007年工资收入为税前每月1.2万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每月1500元,国债利息3000元,稿酬所得1万元,房屋出租收入为每月2000元,个人按照规定缴纳了“三费一金”每月1200元,单位也按照规定为个人缴付“三费一金”2400元。以上收入,都已经由各相关单位代为缴纳。

  现在我们简单计算一下江宁的全年收入和各项纳税额。

  1.首先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江宁的月工资为1.2万元,扣除“三费一金”后的收入为10800元,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属于纳税范围,故不计入年所得。12个月总的工资、薪金所得为129600元。那么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在扣除1600元抵扣额后,江宁需要为9200元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查个税税表(见附表),9200元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江宁每月应纳税1465元(9200×20%-375),12个月应纳税17580元。江宁当年还取得了1万元的稿酬所得,按有关规定超过4000元的稿酬可以减除20%的法定费用,剩余部分按20%的税率打7折计算,1万元稿酬可以减掉2000元(20%)法定费用,剩下的8000元要缴纳1120元(8000×20%×70%)个人所得税。

  2.政府特殊津贴每月1500元、全年为1.8万元,加上国债利息3000元,这些是免税项目,不用申报。

  3.如出租房屋每月取得2000元收入,12个月共取得2.4万元收入,这部分收入全部属于需要申报的项目。在计算所得税时,每月可以抵扣800元法定费用(月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时,可以按租金收入的20%减除法定费用),然后按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每月需缴纳240元,12个月共2880元。

  除去不用申报的免税项目外,可计算出江宁在2007年取得的所有收入为17.8万元,超过了12万元的自行申报标准。由于他已经足额缴纳了21580元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多缴和少缴的情况,他再申报不用补缴税款,也不可能从税务机关得到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