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投融资中介服务的提供者,比如投资银行机构,在正式开始项目之前,与委托方签订一份保密不逾越协议,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文件,对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保密义务和受托方的合理权益做出规定。
保密责任更多地侧重于要求受托方妥善保管、使用和处理委托方和项目信息,此类信息作为商业机密,无论因何种原因泄露,都将会严重侵害委托方甚至第三方的权益。
不逾越条款主要用于限制委托方未经受托方的同意,直接与受托方相关的人员联系,甚至越过受托方与对方达成交易或其他共同意向,从而实质上对受托方的权益造成损害。
将保密与不逾越要求放在一个合同里,是一种较简便的做法,使得在一个法律文件里能够同时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下面是一个保密不逾越协议文本,供参考。
保密不逾越协议
本保密不逾越协议(“协议”)由
甲方: 受托单位名称 和
乙方: 委托单位名称
签署,自200 年 月 日起生效。
鉴于:
(1)甲乙双方合作运作 项目;
(2)为开展项目,甲方向乙方无保留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信息、文件和资料;乙方也向甲方无保留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信息(包括以口头、电子邮件形式)、记录、文件和资料。上述信息及文件资料统称保密信息。
为此,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 甲方的保密义务。
甲方应对合作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目的。未经 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任何个人或机构披露该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
2.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应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包括电子邮件)之外,不得向任何不参加项目的个人、中介或机构披露该保密信息的任何内容。
3. 非保密信息。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
(1)已经公开的信息,但不是因一方(“披露方”)的披露所造成;
(2)由另一方(“被披露方”)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披露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但前提是披露方不知晓该信息的来源受任何协议的
约束或披露方不知晓有其他规定禁止以协议、法律、代理或其他义务的形式向披露方披
露该信息;
(4)并非直接或间接利用被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由披露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4. 不逾越承诺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许可,不逾越乙方直接与乙方介绍或推荐的机构达成任何损害 利益的商业性协议。
乙方承诺,未经甲方许可,不逾越甲方,与甲方有联系的任何机构达成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商业性协议。
5. 法律程序。
如果法律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要求披露方必须对被披露方的保密信息或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见、判断或推荐作出披露时,披露方同意通知被披露方,以使被披露方采取保护措施和/或同意放弃要求披露方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如果无法采取保护措施,或被披露方同意放弃对披露方遵守本协议的要求,披露方将仅提供法律要求提供的那部分保密信息,并将尽其最大努力要求有关部门对该信息予以保密。
6.期限。
在本协议项下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以及对使用保密信息的限制规定于项目启动之日起到项目结束后顺延2 年终止;对于双方认定为特殊信息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保密期限。
7.违约责任。
违约方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对另一方做出补偿并保证另一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损害、损失、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及执行该补偿的费用)或责任:
(1).违约方未经许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违约方未经许可而披露保密信息;或
(3).违约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8.全部协议。
本协议的修改须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9.争议解决。
任何由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协商应立即开始进行。如果在该通知发出后九十(90)天内争议仍无法得到解决,应经任何一方申请,争议将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10.法律规定。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11.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据此,本协议于首页所述日期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