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环境污染更可怕的是“权力污染”


  被誉为“鱼米之乡”的洞庭湖区正面临着一场事关生死的“战争”——200多家黑纸厂的滚滚黑水正在吞噬着湖水,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却屡屡遭遇“治污困局”:一些地方政府借优化经济发展之名,出台了“一费制”、“零检查园区”、“挂牌保护企业”等土政策,干扰了正常的执法环境,甚至为环境非法企业充当“保护伞”,出现“违法得利,守法吃亏”的怪象(1月29日《三湘都市报》)。

  公共权力成为污染企业的遮羞布,洞庭湖“治污困境”提醒我们,比环境污染更可怕的,是一些政府官员被“污染”的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

  长久以来,一种“环境换取增长论”充斥着某些政府官员的头脑。在这种理论看来,经济发展必然要导致污染,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相克的、矛盾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是人类发展经济的必然结果,要发展经济就必须承受环境污染的代价,否则经济就失去了发展空间。在经济增长成为重要宏观经济目标的条件下,这种观点一度成为破坏环境的正当理由。“环保影响经济论”被一些政府官员奉为经典理论和执政之道。山西省环保局公布的一项问卷调查就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人群中,竟有高达91.95%的市长(厅局长)认为加大环保力度会影响经济发展,仅有6.51%的市长认为“不会”。

  正是在这种被“污染”的“官念”作怪,“不管污企环企,能长GDP就是好企业”,“生态环境可以污染,经济环境不能破坏”的论调大行其道。在一轮轮的“GDP竞赛”与招商引资大战中,生态环境被当作“优惠政策馈赠”来吸引投资,一批批被淘汰的环境违法项目,在“重点保护企业”、“明星企业家”等政治光环笼罩下纷纷上马登场,公共权力在“发展经济”的幌子下沦为生态环境的间接“杀手”。

  恩格斯曾经警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这个警告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国内最新的研究表明,由于环境的恶化所造成的损失将至少占到GDP的3%,未来15年要改善中国能源与环保的和谐需要投入18万亿元。在牺牲环境为代价的GDP高速增长背后,一场场“环境生态悲剧”正不断上演:清洁的空气被吞噬,青山绿水被侵蚀,蓝天白云被遮蔽,我们赖以生息的家园遭遇威胁。更为可怕的是,生态破坏后的恢复常常是花了西瓜的钱买不来芝麻,而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更是覆水难收。这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使一些地方陷入了“发展-污染—治理”恶性循环的“现代化陷阱”之中难以自拔,甚至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块“硬伤’。

  美国资深环境科学家伍业纲指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鱼和熊掌的关系,而是源和流的关系,是鸡和蛋的关系,如果以污染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无异于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一种相生共荣的关系。国外的“公民环境权理论”更认为,每一个公民都有在良好环境下生活的权利,公民的环境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应该在法律上得到确认并受法律保护。环境资源作为人类的共同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任何个人不能任意占有、支配和损害。

  毋庸质疑,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使人类的生存价值更具意义。那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即便经济发展上去了,也是毫无意义的。对于那些置生态环境于不顾,用公共权力为污染企业鸣锣开道的政府官员,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在我看来,是他们经常挂在嘴边训斥下属的那句话:“不换思想就换人”。为其如此,中国的经济发展才能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提升。

(原文发表于2007年1月31《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