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


我对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

霍宪森

 

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在国内学术网络媒体上,已经连续发表了近几十篇关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长篇理论文章,并引起了众多学友的极大关注和讨论。同时,南方网、国家监察部网、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光明网、人民网等多家政府网络媒体,也都先后给予了转载和发表。为了使大家能够更好的准确理解和把握我的关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基本思想和观点,从而促进大家进一步深化对当代中国特色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思考和讨论,进一步提高对有关问题的理论认识,以便在此基础上更好的统一思想,推动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进一步向纵深发展。现就我个人关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基本思想和主要理论观点,作出以下十三点归纳概括和简要表述,供各位学友共同研究探讨。

一、关于党的执政方式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确保真正搞好党的执政方式改革,关键是要使当代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同级党委组织的传统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真正尽快实现转变、改进和完善,并通过这种转变、改进和完善,从而确保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同级党委组织都能由原来那种通过一个核心平行管理三个党组形式,对其同级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三种国家权力,实行集于一身抓全权的那样一种所谓议行合一权力结构形式的全面执政方式和人治执政方式,逐步过渡和真正实现向由其通过一个核心平行管理两个党组形式对同级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三种国家权力中的某一部分权力抓重点,即只是由其重点直接掌握和控制同级国家政权中的某一部分权力,特别是其中那一部分国家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那样一种所谓议行分立权力结构形式的有限执政方式和法治执政方式的转变。

二、关于理顺党政关系和实行党政职能分开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确保真正理顺党政关系和实现党政职能分开,关键是要使当代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同级党委组织与其同级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三种国家权力机关中的某一部分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其中那一部分国家立法监督权力机关即同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职能和职权及其党组隶属关系之间的分开。关键是要在继续坚持和完善现行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条件下,使各级党委机构尽快放开对其同级国家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机关即同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其党组的直接平行领导权和管理权,同时将其改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党委负责直接领导和管理。

三、关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确保真正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就是要在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机构之下,采取和实行那样一种党委立宪制的体制形式。这里所谓“党委立宪体制”,亦称“有限党委体制”。它是现代社会主义国家所应该实行的,以各级党委(村党支部)为行政首脑和领导核心,但其权力按宪法和法律以及党章规定,受同级常设立法监督机关即同级人大常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党内纪检委机构适度限制和监督制约的那样一种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科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现代中国共产党组织的科学领导体制。

四、关于各级党政领导体制和领导机构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真正搞好当代中国各级党政领导体制和领导机构的改革,关键是要在党内实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所谓“两驾马车分权制衡管党务”和在国家内部实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的所谓三驾马车分权制衡管公务形式的党政领导体制和领导机构配置方式。这里所说在党内实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所谓两驾马车分权制衡管党务的领导体制形式,就是在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实行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分别作为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那种以由各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两驾马车即两个党内常设最高领导机构,以分权制衡与合作的方式,来共同管理党内各级公共事务的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形式和领导机构配置形式。同时,这里所说在国家内部实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的所谓三驾马车分权制衡管公务的党政领导体制和领导机构形式,就是指在各级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内部,实行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村民)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村党支部)作为各级常设行政决策机构、同级政府(村委会)作为各级常设行政执行机构、由同级人大常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作为各级常设立法监督机构等三驾马车即三个常设党政领导机构,以分权制衡与合作的方式,来共同管理各级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内部的党政领导体制和领导机构配置形式。为此,关键是要同时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在对现有各级纪检委机构的领导方式和管理体制上,必须要作一个大的改革和调整,并通过改革和调整,使现由同级党委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各级纪检委机构的党内隶属关系,逐步改变成为那种要由其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和上一级党委机构对其实行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党内隶属关系。一个是在对现有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领导方式和管理体制上,必须要作一个大的改革和调整,并通过改革和调整,使现由同级党委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组织隶属关系,逐步改变成为那种要由其上一级党委对其实行直接领导和管理的组织隶属关系。

五、关于中国干部监督体制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真正搞好当代中国干部监督体制的改革,关键是要在两个方面下工夫。一是必须要对我们党和国家各级公共权力结构体系和干部监督体系中现有包括各级党的纪检委、组织部、人大常委会、行政监察局、人事局等具有干部监督职能的众多干部监督机构重新进行适当改组,并通过改组在各级公共权力结构体系和干部监督体系中专门增设和配置那样一个类似于西方国家议会机关的真正由民主选举产生的相对独立的统一的并用来专门承担对各自所属范围内的的那些应该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处于各个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层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常设民主监督权力机构;二是在此基础上,还必须要对他们在干部监督职责的分工上重新进行调整和科学定位。从而确保较好的解决我国各级在对各自所属范围内的的干部特别是那些应该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并应该通过民主监督方式实行民主监督的其中包括所谓各级党政“一把手”干部在内的处于各个不同层级内部常设最高层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责分工上,所出现的严重混乱和错乱问题。

至于怎样在各级公共权力结构体系和干部监督体系中现有包括各级党的纪检委、组织部、人大常委会、行政监察局、人事局等具有干部监督职能的众多干部监督机构之间进行科学的干部监督职责分工和具体的干部监督职权的划分确定,我认为,从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可以考虑初步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思路。一是在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干部监督职权划分和监督职责的科学分工上,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状况和便于实现党内干部监督体制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通过对现有机构适当改组途径,探索由各级党的纪检委机构作为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一个干部常设民主监督公共权力主体或机构,并通过法定形式授权,由其专门承担对作为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那些应该由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其中包括同级党委书记在内的同级党组织内部常设最高层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行使其党内公共权力的整个过程进行民主监督,即由其通过直接代表党员群众采取具有自下而上监督性质的同级监督形式对其进行民主监督的党内干部监督职权和监督职责;同时,设想探索由各级党的组织部门作为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一个干部常设集中监督公共权力主体或机构,并要通过法定形式授权,由其专门承担对作为除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那些应该由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同级党组织内部常设最高层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之外的其他应该通过集中选拔任命方式产生的同级党组织内部的那些所有中下层干部行使其党内公共权力的整个过程进行集中监督,即由其通过直接代表同级或上一级领导机关采取具有自上而下监督性质的同级监督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监督的党内干部监督职权和监督职责。二是在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干部监督职权划分和监督职责的科学分工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干部监督体制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通过对现有机构适当改组途径,探索由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机构作为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一个干部常设民主监督公共权力主体或机构,并通过法定形式授权,由其专门承担对作为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那些应该由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其中包括同级党委书记和同级政府首脑或行政首长在内的同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常设最高层党政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行使其国家公共权力的整个过程进行民主监督,即由其通过直接代表人民群众采取具有自下而上监督性质的同级监督形式对其进行民主监督的国家和社会系统内部的干部监督职权和监督职责;同时,设想探索由各级行政监察部门和人事部门作为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一个干部常设集中监督公共权力主体或机构,并通过法定形式授权,由其专门承担对作为除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那些应该由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同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常设最高层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之外的其他应该通过集中选拔任命方式产生的同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那些所有中下层干部行使其国家公共权力的整个过程进行集中监督,即由其通过直接代表同级或上一级领导机关采取具有自上而下监督性质的同级监督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监督的国家和社会系统内部干部监督职权和监督职责。三是在我国农村行政村一级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基层单位内部干部监督职权划分和监督职责的科学分工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我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干部监督体制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通过专门增设和配置途径,探索由基层村务(校务或企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我国基层单位内部的一个干部常设民主监督公共权力主体或机构,并通过法定形式授权,由其专门承担对作为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那些应该由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方式产生的其中包括同级党委(村党支部)书记和同级行政首长(村长)在内的同级常设最高层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行使其基层公共权力的整个过程进行民主监督,即由其通过直接代表人民群众采取具有自下而上监督性质的同级监督形式对其进行民主监督的干部监督职权和监督职责;同时,由主要包括基层单位党委(村党支部)和同级行政组织(村委会)在内的基层单位内部常设最高层领导机关的领导干部直接作为基层单位内部的一个干部常设集中监督公共权力主体或机构,并通过法定形式授权,由其直接承担对作为各自所属范围内的那些应该通过本单位领导机关实行集中授权和集中选拔任命方式产生的本单位内部的所有中下层干部行使其基层公共权力的整个过程进行集中监督的基层单位内部的干部监督职权和监督职责。

六、关于中国民主选举制度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在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真正搞好民主选举制度的改革,关键是要在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尽快集中组织搞好两种不同类型权力机构的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其中主要包括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党的纪检委书记、各级党委(村党支部)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党的纪检委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各级党委会(包括村级党支部)机构及其领导成员,这两个在党内和国家及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层级内部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职能,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最高行政管理权职能的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的民主选举工作。对怎样搞好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党的纪检委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党的纪检委机构及其领导成员的民主选举,我认为,关键是要在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或党的纪检委机构及其领导成员的产生方式上,必须要作一个大的改革,并通过改革实行其领导成员竞选制、领导成员轮换制;对怎样搞好对包括各级党委(村党支部)书记等在内的各级党委会(包括村级党支部)机构及其领导成员的民主选举,我认为,关键是要在对各级党委机构及其领导成员的产生方式上,也必须要作一个大的改革,并通过对各级党委机构及其领导成员产生方式的改革,从而实现使各级党委机构及其领导成员由传统的通过一会制选举授权,即通过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一次选举授权方式产生,逐步过渡和真正转变成为使各级党委机构及其领导成员由通过两会制选举授权,即首先通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初次选举授权,然后在此基础上,再通过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的最终选举授权两次民主选举授权方式产生,从而确保使各级党委机构能够直接进入同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内部,直接代表人民分掌和行使其作为执政党所应行使的其中那一部分国家公共权力的行为更加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七、关于中国社会公共权力结构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真正搞好当代中国社会公共权力结构的改革,关键是要努力探索和创建当代中国特色的议行分立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其具体设想主要包括三种不同类型的具体实现形式。一是在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公共权力结构形式的创建上,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状况和便于实现党内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各级纪检委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分别作为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党内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议行分立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和常设权力配置方式。二是在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的创建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国家政权系统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分别作为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议行分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公共权力结构形式及常设权力配置方式。三是在我国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行政村一级基层单位内部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的创建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我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基层单位党委(包括行政村一级的农村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内部人民(村民或职工)监督委员会分别作为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基层单位内部的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的议行分立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和常设权力配置方式。

八、关于中国民主建设的改革路径选择问题。我认为,要确保真正搞好当代中国民主建设,关键是要注重和切实搞好体制内的那六个民主机构建设。这里所说当代中国体制内的民主机构,是指在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国家及社会管理组织系统中各个不同层级内部具有民主主体和载体性质的那样一种公共权力组织机构。这里所说体制内的六个民主机构,是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不同领域和系统中的总共六个具有民主主体和载体性质的公共权力组织机构。具体来说,首先是在各级党组织系统中各个不同层级内部,主要包括两个具有民主主体和载体性质的公共权力组织机构。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在同级党组织内部对党内事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机构;。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民主监督机构,并由其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权力机构在同级党组织中对同级常设决策机构兼常设执行机构的同级党委的决策行为和行政行为相对独立地行使日常民主监督权的各级党的纪检委机构。其次是在各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不同层级内部,也主要包括两个具有民主主体和载体性质的公共权力组织机构。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各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对各级国家和社会内部事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各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民主监督机构,并由其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闭会期间代表同级权力机构对作为同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常设决策机构和常设执行机构的同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行为和行政行为相对独立地行使日常民主监督权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再就是在我国基层农村行政村一级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也主要包括两个具有民主主体和载体性质的公共权力组织机构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基层单位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在基层单位内部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机构;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基层单位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民主监督机构,并由其在村民(或职工)代表大会机构闭会期间代表同级权力机构对作为基层单位内部常设决策机构和常设执行机构的基层单位党委(包括村党支部)基层单位行政组织(包括村委会)的决策行为和行政行为相对独立地行使日常民主监督权的村务(校务或企务)监督委员会机构。

、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确保真正搞好党内民主建设,关键是要搞好体制内的两个民主机构建设。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在同级党组织内部对党内事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机构建设;。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民主监督机构,并由其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权力机构在同级党组织中对同级常设决策机构兼常设执行机构的同级党委的决策行为和行政行为相对独立地行使日常民主监督权的各级党的纪检委机构建设。在对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机构建设方面,以中共中央党校资深专家王贵秀教授所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路》一书和以中国人民大学资深专家高放教授所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心声》一书为代表的我国党建和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界的一些主张和观点,如关于党代表产生方式实行竞选制、实行党代表常任制或任期制、实行党代会年会制的观点;关于通过理顺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与同级党委会之间曾经弄颠倒了的权力授受关系,切实确保党的代表大会机构所应有的作为党内最高权力机构的实际地位及其应有党内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职权和职能作用的观点;关于建立和落实党章规定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的观点等,我认为这些都是很有见地的,都是符合实际的,都是应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抓好落实的。同时,在对各级党的纪检委机构建设方面,我认为,要想真正搞好各级纪检委机构的建设,当前比较科学和现实的办法,应该是在首先确保使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机构能够真正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对同级党组织内部事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基础上,再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机构之下并通过其分别直接民主选举和授权,同时建立起同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这两个各自相互独立的常设机构,然后使同级党委作为党内常设决策兼执行机关,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机构闭会期间,代行其对同级党组织内部事务的日常最高决策权兼执行权;同时使同级纪检委作为党内常设监督机关,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机构闭会期间,代行其对同级党组织内部事务的日常最高监督权。这种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机构之下所建立起的使同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两权分立,相互分权制衡的议行分立的党组织的领导体制。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理念;符合列宁关于党内要建立党委和纪检委两权分立同时由纪检委专门对同级党委实行民主监督的基本思想和观点;符合我们党关于要通过有效解决党组织内部同级党委过分集权的根本弊端和问题,从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思路和要求;符合党的十六报告中所提出的关于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完全符合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和党情的,因而是确保在体制内改革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且也是在体制内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唯一最有效的好办法。

十、关于国家民主和人民民主建设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确保真正搞好国家民主和人民民主建设,关键是要搞好现行国家政权体制内的两个民主机构建设。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各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对各级国家和社会内部事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建设;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各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民主监督机构,并由其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闭会期间代表同级权力机构对作为同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常设决策机构和常设执行机构的同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行为和行政行为相对独立地行使日常民主监督权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建设。在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建设方面, 以中共中央党校资深专家王贵秀教授所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之路》一书和以中国人民大学资深专家高放教授所写《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心声》一书为代表的我国党建和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界的一些主张和观点,如关于要实行人大代表竞选制、实行人大代表常任制或任期制、实行人代会年会制的观点;关于要理顺党与人大的关系,党与法的关系,从而实现人民主权的观点;关于通过理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同级党委会之间曾经弄颠倒了的权力授受关系,从而切实确保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所应有的作为各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最高权力机构的实际地位及其应有的对同级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职权和职能作用的观点;关于建立和落实法定公民权利保障制度的观点等,我认为这些都是很有见地的,都是符合实际的,都是应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抓好落实的。同时,在对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建设方面,我认为,要想真正搞好各级人大常委会机构的建设,当前比较科学和现实的办法,应该是在首先确保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能够真正作为各级国家政权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对同级国家和社会内部事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基础上,再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之下并通过其分别直接民主选举和授权,同时建立起由同级党委、同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直接充当的三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常设机构。然后,使同级党委机构直接作为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最高行政决策机关,使同级政府机构直接作为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最高行政执行机关,使同级人大常委会机构直接作为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并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闭会期间,使同级党委机构直接代行其对同级国家和社会内部事务的日常最高行政决策权;使同级政府机构直接代行其对同级国家和社会内部事务的日常最高行政执行权,;使同级人大常委会机构直接代行其对同级国家和社会内部事务的日常最高立法监督权。这种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之下所建立起的使同级党委(同级政府)机关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机关之间的行政决策权和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相互分权制衡的议行分立的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内部的领导体制。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和人民主权的理念;符合我们党关于要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符合关于既要改善党的领导同时又要加强党的领导和要实行党政分开的理念;符合我们党和国家关于党政机构精简、统一、效能的理念;符合我们党和国家关于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基本思想和要求;符合我们党和国家关于要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的根本原则和要求。同时,这种国家领导体制形式的设计,明显具有着四个方面的主要特点和优势。一是有利于确保当代中国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二是有利于确保当代中国继续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三是有利于确保当代中国继续坚持和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基本治国方略的要求;四是有利于确保当代中国在学习借鉴中推进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真正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要求。因而也是完全符合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和党情的,是确保在体制内改革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且也是确保在体制内推进和发展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建设的一个唯一最有效的好办法。

十一、关于村民自治制度和村级民主建设的改革问题。我认为,要确保真正搞好村民自治制度和村级民主建设,关键是要搞好村级体制内的两个民主机构建设。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基层村级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在基层村级内部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村民代表大会机构的建设;一个是应由其作为基层村级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民主监督机构,并由其在村民代表大会机构闭会期间代表同级权力机构对作为基层村级内部常设决策机构和常设执行机构的基层村级党委(包括村党支部)村级行政组织(包括村委会)的决策行为和行政行为相对独立地行使日常民主监督权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的建设。在对村民代表大会机构建设方面,河北省青县已经为我们提供出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并形成了青县模式,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界的一些专家学者在研究村民自治理论方面也已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和观点,这些都可以参考和借鉴。同时,我认为,要想真正搞好村民代表大会机构的建设,当前首先应该是除港澳台等几个现阶段仍然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殊地区之外的我国基层农村行政村,除了确因其所属范围内人数较少和单位规模较小,因而只适宜建立村民大会机构,而不适宜建立村民代表大会机构的极少数基层单位之外,其他所有基层农村行政村,都要一律建立和推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然后在此基础上,要实行村民代表竞选制、实行村民代表常任制或任期制、实行村民代表大会年会制;同时要通过理顺村民代表大会机构与同级党委(包括村党支部)机构之间的权力授受关系,从而切实确保各个村民代表大会机构所应有的由其作为基层村级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最高权力机构的实际地位及其应有的对同级村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职权和职能作用。同时,在对基层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建设方面,我认为,要想真正搞好基层单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的建设,当前比较科学和现实的办法,应该是在首先确保使村民代表大会机构能够真正作为基层单位领导体制中的一个非常设的最高权力机构,并由其对同级村务行使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的基础上,再在村民代表大会机构之下并通过其分别直接民主选举和授权,同时建立起由同级基层党委(村党支部)、同级基层行政组织(村委会)和同级基层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直接充当的三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常设机构。然后,使同级基层党委(村党支部)机构直接作为基层单位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最高行政决策机关,使同级基层行政组织(村委会)直接作为基层单位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最高行政执行机关,使同级基层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直接作为基层村级领导体制中的一个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并在同级村民代表大会机构闭会期间,使同级基层党委(村党支部)机构直接代行其对同级村务的日常最高行政决策权;使同级基层行政组织(村委会)机构直接代行其对同级村务的日常最高行政执行权,;使同级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直接代行其对同级村务的日常最高立法监督权。这种在村民代表大会机构之下所建立起的使同级基层党委(村党支部)和同级基层行政组织(村委会)与同级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之间的行政决策权行政执行权和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相互分权制衡的议行分立的当代中国基层村级管理系统内部的领导体制。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村民)和人民(村民)主权的理念;符合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关于要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符合关于既要改善党对基层单位的领导,同时又要加强党对基层单位的领导和实行党政分开的理念;符合我们党和国家关于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理念;符合我们党和国家关于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基本思想和要求;符合我们党和国家关于要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村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村)三者有机统一起来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同时,这种基层村级领导体制形式的改革和设计,也是完全符合当代中国的现实国情和基层村级实际的,因而是确保在体制内改革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并且也是确保在体制内推进和发展当代中国农村行政村一级基层单位内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个唯一最有效的好办法。

十二、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及其实现形式的改革问题。根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及其理论发展实际过程,我认为,如果要给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根本组织制度的民主集中制,下个确切而又十分简洁和科学的定义,那么,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的制度。由于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或相统一,实质上就是民主主体和集中主体、民主权利和集中权力即领导者权力相结合或相统一。所以,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必然要具体体现为民主主体和集中主体、民主权利和集中权力二者之间的具体结合方式和结合形式。由于民主主体和集中主体、民主权利和集中权力二者之间结合方式和结合形式的不同,因而民主集中制在其具体实现形式上,就应该包括和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种不同性质特点的基本形式。一是民主制的形式。这里所说的民主制形式,是指在党内和国家及社会公共生活中对所遇到的一些事务和关系需要作出具体决策和处理时,能够用来确保使作为民主主体方面所应有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保障和充分实现,因而能够在党内和国家及社会生活中使民主主体的意志、智慧,要求以及他们自身所应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都能得到自由地充分发挥的那样一种组织形式、决策形式和处理关系的形式。二是集中制的形式。这里所说的集中制形式,是指在党内生活和国家及社会公共生活中对所遇到的一些事务和关系需要作出具体决策和处理时,能够用来确保使作为集中主体方面所应有的集中权力即领导者权力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体现,因而能够在党内和国家及社会公共生活中使集中主体的领导作用和组织权威以及他们自身的意志、要求及其应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都能得到充分发挥的那样一种组织形式、决策形式和处理形式。三是民主集中制的形式。这里所说的民主集中制,是指在党内生活和国家生活中对所遇到的一些事务和关系需要作出具体决策和处理时,既能使民主主体方面所应有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维护保障和充分实现,同时又能使集中主体方面所应有的集中权力即领导者权力得到切实维护保障和充分实现,从而使他们二者所应有的民主权利和集中权力都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并在此基础上确保形成一种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良好政治生活局面的那样一种比较理想的组织形式、决策形式和处理形式。上述包括民主制、集中制和民主集中制在内的三种基本类型的形式,都是由民主和集中、由作为民主主体方面普通党员群众所应有的民主权利和作为集中主体方面的领导机关及领导干部所应有的集中权力二者相互结合而形成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实现形式,它们各具特色,分别适用于不同时间、地点和不同条件下的不同领域。通过它们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与统一,从而构成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和中国国家政权组织内部民主集中制具体实现形式的一个基本框架结构。

十三、关于中国政治学和政治体制改革理论研究方法的转型问题。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学界一些专家学者在对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进行理论研究中所反映出的理论研究方法上的一些实际问题来看,我认为,我国政治学界的专家学者其中包括一些政治学爱好者,在对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理论思考和学术研究上,明显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一种是书斋型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一种是现实型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由于书斋型的研究方法明显具有就书本理论研究书本理论,凭个人的主观愿望 脱离开当代中国现实政治生活自身的内在逻辑发展规律去研究中国政治理论,因而使研究结果及其政治观点有着较多空谈性的特点,而现实型的研究方法明显具有就现实社会 政治生活中存在着的实际问题研究书本理论,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着眼于从当代中国现实政治生活自身的内在逻辑发展规律中去研究中国政治理论,因而使研究结果及其政治观点有着较多实用性的特点,所以,我认为,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中国政治学在新时期对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应有促进作用,当代中国政治学特别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方法应该尽快从书斋型研究向现实型研究转型。为此,我认为,在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中,当前应该要注意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紧密结合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特别是同级党委组织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改革中,来研究探讨和思考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二是要在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并充分尊重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客观规律的过程中,来研究探讨和思考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三是要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在科学总结和学习借鉴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同时努力促进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来研究探讨和思考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这里关键是要注意做到三个正确理解。一是要正确理解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实践发展而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并努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来研究思考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的改革问题。二是要正确理解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并努力用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建设中那些不仅能够充分体现出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规律的内在要求,而且同时也能够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规律的内在要求的,那些真正具有人类共同性的和普遍适用性的政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来研究思考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的改革问题。三是要正确理解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既要敢于正视和承认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上现实存在着的主要缺陷、弊端和问题,又要注意在学习借鉴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经验的过程中,切实避免因盲目崇拜和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只能体现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规律本质要求的一些具体模式和做法,而妨害和阻碍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上述十三个方面的理论观点,集中体现了我个人独到的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观,集中体现了我对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希望大家都能围绕这十三个方面共同研究讨论。以上所言如有不当之处,恳请各位专家学者和各位学友给以批评指正。

20073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省直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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