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贪官不怕惩治的原因
汪华斌
中国惩治腐败的组织和法律,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但中国的贪官却从没有威慑感,所以才出现中国的腐败呈蔓延之势。这是什么原因呢,请你仔细听我说:
1、 证据是制约惩治的主要原因
你说谁是贪官,首先是要证据的;因为贪官是官,虽然是人民的公仆;但总是管人的,既然管人总有得罪人的;所以下属的证据不能采信。另外贪官都有很多豁免权,可不是什么人能随便就进行调查的;虽然贪官都“生活腐化,道德败坏”,但这是上级纪委或领导管的事;也不能作为贪官的证据举报。而且我们现在是讲究证据的法制时代,你的证据必须是亲临现场的实证;不然就是捕风捉影,不能受理;如果你信口开河的话,首先追究的是你举报者的诬陷;老百姓想捧贪官都来不及,谁会去惹火烧身;在中国由下级查处的腐败分子基本没有,而由同级组织查处的腐败分子也微乎其微;中国的腐败分子全部是上级组织或纪委查出的。一个上级管多少下级,所以上级不干别的;光查处腐败也没有时间呀,因此中国的贪官才不怕查处;因为你很难查,也没有时间去查。
现在真要查实一个贪官,的确不是那么容易的;首先在时间上要拖好多年,而且证据上要铁证;另外还要排开复杂的关系网等等,所以才不是那样容易的;因为中国查处腐败的成本太高。正因为如此,现在查处一个贪官才是新闻;既然是新闻,所以国家只能查处高官腐败;而那些老百姓身边的腐败还真没有精力来查,所以中国的反腐败才任重而道远;也正是任重而道远,腐败分子才没有威慑;他们还有机会捞一把再收山。
2、 知情人不敢举报
你是知情人要举报贪官,你不用实名举报是行不通的;如果你用实名举报,举报信还是会变相到贪官的手上;别看我们的政策规定举报谁的信不能到谁的手上,但实际某一项贪的内容连到了几级官;所以举报信到了贪官的上级领导手中,实际如同到了他(她)的手中一样。你的举报信到了贪官的手上,这只能是提醒贪官要有“忧患意识”;可你的悲惨命运就到了,看中国多少打击报复就是这样形成的。因为中国的官对越级举报是同仇敌忾,如果不是上面有关系的;所有的越级举报者都没有好下场。你要是活得不耐烦了,你就去举报吧。
你要是行贿的当事人,我打收条给你了吗?你没有证据吧,那就是诬蔑、诽谤,这可是犯法的!你要再这样,那可是诽谤罪等等,把你的小命也赔进去。这样你就不敢说我是贪官了吧!你要告,你也犯了行贿罪,行贿与受贿同罪。就算你真的证据充分把我告倒了,你也没有好处,你也得赔进去。就算你有立功表现,不被处理;你今后在社会上也会混不下去的,因为中国上下都恨这样的人;没有哪个领导会充当你的保护伞,这是你不得不信的事实。
3、 查贪官又怕与政策相抵触
在中国,既然能成贪官;肯定是有很多的有利条件的,这样才能贪。第一是有关系或靠山,没有关系或靠山你能贪吗。第二是有贪的权力,没有权力你又如何贪。第三是有聪明的大脑,知道利用鼓励让少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因为我先富起来合理又合法。第四是我知道贪什么,因为全民所有制这个蛋糕的权力归我;我从切蛋糕的人手中得点甜头,他们是不会举报的;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共赢。谁说我先富起来不好,实际是攻击改革开放政策;老百姓不会查,上级领导也怕查;因为都怕成为改革开放的罪人,所以贪官也是天时地利人和的产物。
4、 即使被查处也为后人造就了“家财万贯”
现在真凭实据的十万八万、几十万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对任何贪官的影响都不大;顶多是易个地方,照样当他(她)的官;照样能继续贪下去。如果真的定性成了巨贪,一般也不会判死罪;因为现在没有一个人独贪的事。我把贪的责任全部独揽,官官相护照样能落个轻判。出来依然是呼风唤雨,那些享受了我的好处的人对我也会感激不尽。
另外我们现在的法律只对有证据的贪污没收,还没有罚款之类的说法;所以我贪的钱财依然能安全出国,辛苦我一个;幸福几代人。所以说贪官即使被判死刑,也是坦然自若;这也是我们的贪官不怕惩治的原因。如果我们的贪官几代人受贪官的债要还,就是鼓励人去贪;也不会有人去贪了。
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贪官已经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只要有人群存在,就会有贪官的存在。当官不贪的人,大多是没有机会去贪的;当然也有个别是自视清高。但自视清高者一般在官场混不长,只有贪才能与官联在一起。因为任何时代权利都是一对孪生兄弟,二者是不可分的;所以大多人都想方设法削尖脑袋要钻到官的队伍里来,实际还是因为有利的关系。翻开我们世界的历史,那些有官的人才有钱;而有了钱才会世世代代也有官。现实在告诫人们,机会是被利用的;失去了机会,可能几代人没有幸福;这才是中国贪官根本不惧怕被查处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