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愚昧:筹划纳税


佛经上说:世人多愚昧。我没读过佛经,这是从别人的书上抄来的,不能保证其真实性。但对“世人多愚昧”的说法,我是很赞同的。为什么?就因为它说得对。我认为,说“世人多愚昧”,有两层含义:一是大多数世人愚昧;二是每一个人在多数领域里是愚昧的。因为每一个人在多数领域里是愚昧的,所以世人大多数是愚昧的,就有了依据。不管您信不信,反正我信。

我愈来愈觉得自己很愚昧。除了因为“术业有专攻”,在涉外(国际)税收方面还算不愚昧外,在其它方面很愚昧。比如说,对自己的身体的认识,对生病和预防疾病的认识,对怎样保健等,不是一般的愚昧。特别是在自己读了一些这方面的书,实践又取得一些成功后,更加深了我这样的认识。前几年,查体时查出血脂高,我根本不知这是怎么回事。我在岗时也从不喝酒、吸烟,很少参加宴请,2001年就提前离岗了,没有“腐败饭”吃了,并且我坚持体育锻炼已几十年了,怎么还得这病。既然得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怎么能把它治疗好。我不懂,就去问大夫(西医),您猜大夫怎么回答我为什么会得脂肪肝这样的病的?他说,是因为你喝酒喝的。事实是我从不喝酒和吸烟。我问他怎么治疗,他说,吃消脂的药。其实,消脂的药可以使血脂暂时不高,停了药,马上照旧。我的医术很高明的医生朋友,就实实在在地说:消脂的药根本治不了病。不信您自己亲自问问、试试,看是不是这样。到后来我才明白,原来现在的大夫都不知道这病是怎么得的,也不知道怎么能治好。扩而大之,现在对一切慢性病都治不好。您说,医生愚昧不愚昧?原来还不只是我愚昧! 西医不行咱找中医吧!您还别说,咱祖国的瑰宝中医,从理论到实践上都很有一套,还真管用。从理论上说,中医是系统论,从病因上找原因,“辩证施治”;而西医是“分解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找原因。所以有人说:“西医对慢性病一筹莫展,它的问题必定不是有没有找到新药这么简单,很可能是它的基本思考逻辑或在起步点的思考方向上出了问题。”我非常赞同。中医对我上面说的血脂高的解读,说是由于身体中的平衡被破坏,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胆汁分泌不足造成的。也就是“不是脂肪多了,而是脂肪消化少了”。怎么办?经络又是咱中医中的瑰宝。按经络学,敲经就可以刺激胆汁分泌,从而很好地分解脂肪,治好血脂高。我实践了,现在好了。(这篇文章不是医学的,感兴趣的网友可来信交流。)就这么简单、管用!真是:一灯能灭前年暗,一智能除万年愚。

咱还得再说回来,在纳税这方面愚昧的事也不少。我关于“境外所得境内怎么抵扣”的问题(http://www.chinavalue.net/showarticle.aspx?id=38993&categoryID=10):一内、外资企业,他们在境外A国(与我国签有税收协定,并允许间接抵免)设立了一个子公司和一个分公司:他们某年入账子公司的股息收入90万元,在A国纳股息所得税10万元(预提税税率20%,优惠税率是10%;协定有双方“饶让”条款);他们某年分公司所得250万元,纳所得税150万元(所得税税率60%)。在B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某年取得所得250万元,在B国纳所得税100万元(所得税税率40%)。在C国设立了一个分公司,某年亏损250万元(所得税税率40%)。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在我国缴纳所得税时怎样计算抵免?是向全世界公开悬赏1万元发给专门研究税收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博士后、博士、专家、学者和100多万税务公务员的,已在网上发表整整五个月了,到现在也没有一个人给答出来。这其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1991]45号)第十二条的内容,是最基本、平常的问题。也是100多万税务公务员日常执法必须做的事情。咱真不知道实际工作中执法人员都是怎么处理的。很可能内税就按照16.5%的统一扣除率简单地处理了。这样,纳税人可就吃大亏了!纳税人当然就更不会知道应该怎么扣除,吃大亏也不知道。能说这不是悲哀?咱们涉外企业的会计大都是从干内资转过来的,对涉外企业所得税不甚了解,吃亏不少。不信您可以用我的题测试一下(见http://www.chinavalue.net/showarticle.aspx?id=53196&categoryID=10)。现在的严重问题是:咱们就这么白白吃亏下去?!显然不能!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纳税筹划,筹划纳税。纳税筹划,可告别愚昧;告别愚昧,需筹划纳税。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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