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广律师带您走进物权法之一:关注物权法 关注您的财富


 

一、引言

一间风雨飘摇的小茅屋,屋里坐着一个自得其乐的老者,屋外站着一个一筹莫展的国王。这幅经典图画,衍生出了宪政史上一个经典的理念:“我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就是财产权的重要性和神圣性!而要保护财产权的这种重要性和神圣性靠什么呢?答案只有是法律,而这种法律就是物权法。其实,物权法和我们每个民事主体都息息相关,小到个人的一针一线,大到房屋土地等都是物权法规范的内容。

二、物、物权与《物权法》

在民法上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不可移动的物,比如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除常见的各类物质产品外,还包括能够为人力所控制的电、气、光波、磁波等物。物并不是仅仅用于消费的物,更重要的是货币、投资、生产资料等用于投入于市场经济的活动之中获取投资收益的物,以及获取收益的权利。

“物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法领域,民事主体的权利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与其他财产权相比,物权有以下两点显著的不同:

一是物权是具有排他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效力,而债权是相对性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限性民事权利。

二是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

理解了“物”和“物权”之后,“《物权法》” 就容易理解了。通俗的讲,《物权法》就是关于动产、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法律规则。《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律,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一些法律专家评价说,中国制定物权法,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构建完善的私有财产保护法律制度,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最终促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三、《物权法》概述

如今我们的财产也将按照 “我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精神获得法律的保护。在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物权法》获高票通过,在参加表决的 2889名代表中有 2799人投了赞成票。这部万人瞩目的法律自 1993年开始起草,从 2002年第一次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以来,反复雕琢,时间之长、修改之细、争论之多、酝酿之充分,创造了中国立法史上 8次被的新纪录,成为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典范。这部涉及百姓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在千呼万唤中终于揭开了其神秘面纱,并将于今年101日起施行。《物权法》分为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共519247条,约22000字。

四、《物权法》的主要内容

《物权法》实质是“财产法”,主要调整以下三类法律关系:一是物的归属;二是物的利用;三是对物的保护。因此,《物权法》主要回答以下三个问题:这个东西是谁的?对这个东西享有什么权利?怎样保护自己的东西,损害别人的东西要承担什么责任?对此,王利明教授举了一个非常通俗的例子,比如你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就是你的物。你可以居住、出租、转卖,但别人不能非法入侵你的房子,不能破坏你的房子,如果有人砸坏了你的房子,他就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