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新论系列目录:
共和新说(1):社会观依据、历史先例
共和新说(2):权力互动、群体自治
共和新说(3):治体分权:大三权分立制衡
共和新说(4):全民参政、宪法保障
共和新说(5):阶级斗争的理想形式
层级递进式选举制(1):认识论依据
层级递进式选举制(2):选举人制度
兼利主义: 民主应有之灵魂
按:近来一直在构思和撰写上述系列,正准备开始分期发表的时候,读到了李文采网友关于国内政治形势的一系列文章。因此决定打破原来安排程序,提前发表本篇《共和新说(5)》,作为回应。其它各篇将随后陆续跟上。
在此《共和新说》系列的前三篇中,笔者从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说明了:不同的阶级及其意识形态派别,无论它们是代表和推动着历史发展的,还是已经落后于时代、甚至是反历史潮流而动的,或者是太超前于历史发展阶段、脱离现实实际的,只要它们在该历史阶段上仍然具有着、或者已经具有或大或小的社会影响,如果能让它们在共和体制中各自占有一定的地位,并在相互之间进行权力互动、制约平衡,这有利于社会比较平和地、因而代价最小地在各方面得到发展、进步。从长远来说,社会的进步表现为一些阶级、意识形态消灭了,另一些阶级、意识形态产生了。在这样的交替中,历史前进了,人们的福祉提高了。但是历史的进步不一定非要通过暴力、流血,非要通过大批个人命运的大起大落、甚至人头落地来实现不可。如果通过共和民主能够比较平和地实现这种交替,这应该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愿望的,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阶级矛盾和意识形态斗争是一种长期存在于人类历史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客观现实,是抹杀、回避不了的。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不是用文明、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就是用野蛮、暴力、血腥的方式解决。因此,共和并不意味着阶级矛盾和意识形态斗争的消失,而只是使矛盾和斗争更加理性化、更加有效、更有利于最大多数人民的福祉。顽固反对共和、或用暴力和血腥来推翻既存共和秩序的,往往是一些不愿放弃不合理的阶级特权而失去理性的既得利益者。这就是为什么笔者认为,现代西方那种并不完全的共和制度,将来当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造成的世界性矛盾被“返销”回去、使其国内矛盾迅速激化之时,未必能有效阻止其法西斯化,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未必能和平过渡到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共和国。当然,一旦大多数人民懂得了共和的价值,并且能够不断地使现存的共和体制更加完全,那么少数的反对者必然会越来越孤立,矛盾激化到促成法西斯专政的可能性就会降到最低。
历史的事实还表明,不但共和并不意味着阶级矛盾和意识形态斗争的消失,而且也并不排除某个阶级在某个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关系中、因而也在整个政治运作过程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而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这个主导地位也从一个阶级转换到另一个阶级。古罗马的共和是由大奴隶主阶级(君主、贵族)主导的,小奴隶主和不拥有奴隶的自由民(平民)也在共和体制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但是奴隶、和以战争吞并过来的其他人民是被排除在外的。因为,一旦他们也参与了共和,有了发言权、表决权,奴隶主的特权和既得利益很可能会被否定掉。因此他们不能参与共和。如果他们对此有任何异议,还会受到暴力镇压。所以,即使共和,暴力依在。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形式上是全民共和,比古罗马的共和范围又扩大了,因为资产阶级、尤其是大资产阶级的经济优势足以保障他们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他们在与殖民地人民、与其军事、经济、政治势力范围内的他国人民的关系上,与古罗马的大奴隶主阶级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他们的辞令和行为方式“现代化”了。他们以矛盾的“输出”(暴力的和非暴力的),以对外的霸道、“专制”、掠夺,对内的收买、愚弄、欺骗,保持其内部的足够富裕、平和,从而能安抚和容纳“全民”于“共和”之中。因此,这种共和是以资产阶级的主导地位和特权得到保障为前提的。而这种保障当然仍是建筑在暴力(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基础上的。一旦这种主导地位和特权受到根本的威胁,如果做得到的话,它就会如古罗马的皇帝一样废除共和,复辟专制。
可见,共和不是最终目的,它只是一种理想的政治秩序的形式,一条理想的历史进步的路径,是任何具有历史责任感的阶级和政治人物可以用来以最小的社会代价完成历史变革使命的政治运作方式。因此,随着资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尚未取得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以前,在主动、积极地参与本国共和体制内的运作的同时,不能对资产阶级主导的共和政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应联合受本国大资产阶级压制和剥削的他国人民,为争取在世界范围内建立更加公平的经济政治秩序而努力。在已经取得并保持着主导地位的国家,如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不必因为害怕失去主导地位而不去建设或完善共和体制,也不必因为要实行共和体制而放弃主导地位、放弃国家机器对于国内外敌对阶级反抗者和颠覆者的威慑作用。如果执政党是坚持主张社会主义长远目标的,只要枪杆子牢牢地掌握在坚持社会主义信念的健康力量手中,只要相信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民群众、和相当一部分高中级干部是坚持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1〕,那么,建设和完善共和民主的政治体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其信得过的各级干部在共和体制内的政治能量,就只能更加有利于巩固无产阶级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而绝不会削弱它。也只有建设完善的共和民主体制,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及其信任的各级干部的政治积极性,才能真正巩固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在当下的中国,要完善社会主义的共和民主体制,笔者以为需要逐步做到以下各点:
一、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清理、整顿无产阶级执政党的队伍,尤其是干部队伍。建立一套完整的、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依傍的纳新提干、民主监督制度,以恢复和保持党的队伍在思想上和组织上的纯洁性,恢复和加强党与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大众的血肉联系。〔2〕笔者赞成李文采网友关于党代表必先具有人民代表资格的主张,和无产阶级政党不应接纳资本家的主张。〔3〕关于后者只有一个例外:如果某个“资本家”在他投资经营的企业里,支持实行劳动入股、劳资合营、全员民主管理〔4〕,为国家经济政治生活的社会主义民主化开创先例、树立榜样、积累经验、做出贡献,那么他就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资本家”,而是社会主义的企业家了。如果他愿意加入,那么共产党就应该欢迎他。
二、革新工会组织、普遍建立农会,帮助它们在思想上接受党的指导、在组织上实行内部民主、独立自治,成为真正能代表工农大众合理权益的群体组织,以此恢复和加强执政党的社会阶级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人大代表选举制度〔5〕,使人大更切实地代表民意;并发展和提升政治协商机制,从而做到:(1)保障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各类劳动者〔6〕的代表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中的相应比重;(2)经过思想组织整顿、恢复和加强了与工农劳动大众的血肉联系的无产阶级执政党,得以巩固在人大权力机构内的主导地位;〔7〕(3)同时使一切合法的政党、团体(包括民营资本家、企业家团体、宗教团体等在内的、各行各业各界群体组织)不但能在权力机构外议政,还要保障他们的代表在各级人大权力机构内实际参政。〔7〕
四、修改宪法,规定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有在经济上成为主人,在政治上才会有实权。这是常识。同时,在一切国有企业,从试点开始,实行企业员工全员承包〔8〕基础上的全员民主管理,这应该代表着社会主义企业和社会主义经济的方向。
五、健全相对独立的司法检察制度,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惩治腐败。同时充分发挥大众媒体对于各级政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舆论监督作用,与国家检察机构相配合。
六、在文化、教育、学术、传媒、娱乐等精神领域,大力提倡兼利主义的理性精神,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中的仁爱、中庸、大同精神,提倡经济效率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分清技术性的经济核算原则与总体性的社会生活道德准则的区别,抵制自我利益无限制扩大化和物欲无限制膨胀的腐朽之风。并将此精神推广到国家共和民主的政治生活领域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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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均见价值中国网站):
〔1〕苏联解体时,82%以上即两亿左右的人民群众是主张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但由于76%即7万左右的高中级干部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参见李文采:《中国将发生颜色革命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笔者有另文谈及此议题,参见《试论人民主权和党的领导的统一》,四(1)节:“体现人民主权的组织程序架构”。
〔3〕李文采:《政治体制改革一要修宪二要整党》等文。
〔4〕参见笔者:《政治经济学新论(七):劳资合营的企业制度》。
〔5〕待见笔者将发表的《层级递进式选举制(2):选举人制度》。
〔6〕《政治经济学新论(一):商品价值三源泉论》,“二、商品价值的三大源泉”最后一节关于“广义劳动(者)”的叙述。
〔7〕参见笔者《试论人民主权和党的领导的统一》,四(2)节:“体现党的领导的组织程序架构”;和将发表的《共和新说(3):治体分权:大三权分立制衡》。
〔8〕崔文华教授曾多次提出此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