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不仅仅与中石油有关——
文/于清教
2007年3月19日,中石油(HK.0857)公布了2006年业绩,其净利润为1422.24亿人民币,仍为亚洲最赚钱的上市公司。
此前的3月8日,也就是在“两会”期间,中石油北京分公司部分加油站率先启动汽、柴油降价计划,每升从5分到两角的降价幅度让这场战火迅速蔓延到了广东、上海等地。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降价并非我国成品油价定价单位——国家发改委统一调价,而是国内两大国有石油巨头在零售领域“同进退”的5年来史无前例的一方首次“独自调价”。如此微薄的“让利”非但没有引来社会各界的叫好,有人大代表更是直指垄断垢病。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则直击要害,呼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用法律来界定垄断企业的合法利润,打破垄断刻不容缓!
与丰厚的垄断利润相对照的是,杯水车薪的降价并不能获得国内民众的理解与赞同。石油战略是国家的战略,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为代价来获取石油利益集团的发展,失去了民意的支持,这无异于沙漠中建高楼。
政策保护不能牺牲公众利益
应该看到,国家对石油等垄断企业实施行政保护性政策逐渐凸显短板:首先是油价调整流程的繁琐经常导致市场的被动和公众的迁怨。这种先由企业提出调价要求,然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查批示的做法仍没有走出计划经济时代的“批条子”经济的框框。国家单纯照顾 “会哭的孩子”而不断实施“喂奶”再“喂奶”工程,实质上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这些“会哭的孩子”成长的行政式扼杀。长此以往,“会哭的孩子”们不仅患上严重的“缺钙症”,更重要的是丧失了市场的根基和竞争的活力。一旦油价下跌,“会哭的孩子”们往往嘎然停止“哭闹”,找寻不到踪影,更遑论有心情和动力去主动申报降价。
其次,国内油价波动的滞后效应往往让把持石油期货主动权的石油巨头们“喜上眉梢”,巨大的套利空间也让国际炒油大佬们暗自窃喜。
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耗国和进口国,2030年将超过美国成为第一。
应该说,世界石油市场上的期货、期权对石油价格影响很大,只有参与才有话语权。但目前,中国在世界石油市场上却没有发言权,只能跟随。道理上讲,影响世界石油市场的应该是消费和生产石油大国,比如美国、中国、欧佩克;但现实却是由美国、欧洲等资本型国家主导。可惜的是,我们的石油企业们非常善于打“国内战争”,而在参与“国际战争”上往往力不从心。
回头看,2005年夏天发生在广东、福建等多个省份的油荒事件,实际上并非无油可供,而是带有很多人为制造供应紧张空气的怪现象以此要挟。真所谓“石油如此稀少,引无数商人竞折腰”。
由此可见,忽视消费者利益的石油战略最终会影响到国家利益,必须打破高度垄断的局面,才可能使国内油价与国外油价同步调整。
在参与国际石油市场的竞争上,早参与比晚参与好,尽早了解和影响世界市场,才可能共同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否则由别人制定规则,我们在别人的规则和框架下只能步步被动。
企业责任与垄断企业体制考量
一直以来,包括中石油等在内的国家垄断产业,公众对其社会责任的评价并不乐观。石油行业的 “企业公民”身份并不称职。
中石油在纽约和香港同时两地上市,股权结构非常清楚,中石油集团持有其约90%的股权,其余股权全部为海外股东所有。仅仅一个中石油每年大约有100多亿港元的利润流向海外。
现在中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都在海外上了市,而这些企业却一直在呼吁:国际油价涨潮中全球石油企业的业绩都在直线上扬,如果企业的利润不但不大幅增加,我们却报出亏损,如何履行当初上市时对全球投资者的承诺?如何向国内外投资者交代?
但国内消费者呢?石油巨头们如何真正给中国公众一个交代?
作为本土市场国有控股的企业,是否对本土市场的上亿消费者承担了应尽的责任?
作为政府和国有垄断企业,在面对国际“炒油”资本的袭击,首先考虑的应是如何稳定中国油价,如何切实保护中国市场,如何维护中国消费者的利益,而不是先国际期货油价而抬高本国的现货油价,也不是国际油价一上涨就猴急喊饿,更不是单单拿对国际投资回报说事。
为本企业利润而置本国市场基本供应于不顾,反将应该供应本国的原油和成品油倒卖到国际市场上赚取高额差价,这才真正是对中国公众的真正犯罪。
真正的企业公民应该是将社会基本价值与日常商业实践、运作和政策相结合,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福利与环保密切联系起来。
一个具有责任的企业应该是不给社会添灾难,不给消费者添麻烦,不能忘记公众利益,不能让创新倒退。而油垄断型企业笼罩在国家利益与荣誉的双重光环下,这些最基本的企业责任往往被淡化成消费者对降低成本的渴盼,这又是怎样的无奈。
更何况,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能源企业开采本土的资源其实并没有交纳多少资源税,几乎无偿在使用属于这个国家、祖先和子孙的资源,用国际上已经包括高额资源税的高额市场价格,且取得的超额利润却只属于本企业的员工和股东,这是一种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和侵吞。企业这么做是企业无良。
这也充分暴露出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发展,原有垄断企业体制的高危病症已到非动大手术不可的境地。要完成这种转变,改变石油行业的失衡局面,笔者认为:
首先,除石油企业自身努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外,外部力量也要承担起普及和督促该意识的责任,作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调控者和管理者的政府部门,在企业或市场经济环境未完善时,政府必须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承担起维护公众利益的责任。
其次,石油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所在,把产品或服务做得安全放心做得有价值,这个价值不单是利润与价格,而是行使国家赋予你垄断地位应尽的社会责任;要站在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节约资源,把公众的安全置于首位,不能污染环境,要依法纳税,不能仅仅强调为国外股东负责,要积极参与本国的社会公益事业,做到取之于社会,还原于社会。
石油企业也是社会的经济细胞之一,离开了社会资源的支持,石油企业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要真正把企业做得健康,有价值,有责任感,受社会尊敬,就需要政府、企业、市场三方共同的努力。
我们真正所期盼的是让企业的经营者能够停下来稍事休息,理清思路,把脉内外病因,以走得更远;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重新审视并权衡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价值生态链;让全社会共同思考市场经济转轨中出现的深刻问题,找到平衡与突破的新路径。
而这,应该是社会公众最强烈最真实最具社会责任的呼吁与赞叹,这种呼吁与赞叹不仅仅与中石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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