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胡锦涛:认真学习全面实施物权法把握四大问题
中共中央政治局二十三日下午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实施物权法,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把握并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重点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胡锦涛强调,要突出把握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一是要牢固树立物权观念。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物权法的认识,充分认识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为实施物权法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二是要全面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按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攻坚力度,坚决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形成更加公平、更加开放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决制止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是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要配合物权法的实施,着眼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竞争,抓紧建立健全民商法律制度,发挥民商法律制度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国新闻网
[政策]国家外管局:警惕境外基金非法集资
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称:近年来,一些境外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通过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招揽社会公众进行境外投资活动。这些通过互联网络设立投资基金进行的集资、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外管局称,此类境外基金非法集资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互联网络为平台、以境外基金为幌子、以非法传销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新闻晨报
[政策]税务总局:单张发票中奖超800元须缴个税
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为促进有奖发票的使用和推广,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具发票,规范发票管理,就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税务机关或其指定的有奖发票兑奖机构,是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依法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中国新闻网
[政策]国资委发布通知重点清查央企借款及房地产投资
为积极稳妥推动中央企业认真执行新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将在2008年之前分批组织实施,《通知》强调,各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产权或财务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分级组织做好子企业户数清理核实工作,并按规定对各类借款、长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表外核算资产等作为重点清查对象。《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还应当认真核实企业资产质量,凡执行新会计准则前突击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且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转回合理性的,国资委将在经营成果确认中予以扣除。此外应加强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各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职工薪酬增长幅度,其中,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不得扩大职工薪酬规模。证券日报
[政策]建设部:住房建设规划仍存四个问题
据建设部的消息,近期按照国务院部署,建设部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等情况进行抽查。6月份起,要对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设滞后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近日,建设部公布了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进展情况。建设部方面指出,当前,住房建设规划工作仍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对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不清,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二是部分城市住房状况调查等基础性工作不深入,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够。三是部分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内容不全,深度不够,只提出了总量控制指标,没有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四是少数中小城市特别是县城规划基础工作薄弱,规划编制、公布、备案工作进展不理想。建设部要求各地下一步着重抓好落实规划确定的住房建设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和区域、项目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严格按照管理程序,把好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等环节,确保规划落到实处。中华工商时报
[政策]中纪委: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突出位置
中央纪委、监察部3月22日召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会上强调,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新闻网
[言论]吴定富:制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撰文表示,要加强保险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改革保险资金管理体制,确保保险资金运用安全。他表示,保监会将加强保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制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理顺资金管理流程;发布保险资产管理监管办法;制定保险资金运用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高素质的投资队伍;制定保险资产托管办法,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同时,鼓励没有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中小保险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现场检查,对保险机构的债券、债券回购等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对保险资金托管情况,以及保险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等开立的账户和租用的席位进行检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方面,吴定富表示,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督促公司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定向募集增资、重组并购、上市和发行次级债等不同途径和办法改善偿付能力。对改善偿付能力不积极、措施不力的公司,适当采取限制业务、限制分支机构批设、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高管薪酬或者直接向其主要股东发出风险提示函等方式,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中国证券报
[数字]国家统计局:城镇职工日均工资比去年涨10元
国家统计局消息,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这分别比2005年上涨了2596元和10.36元。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比2004年增加2381元;日平均工资为73.3元,比2004年增加9.5元。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快。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加快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比上年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加快1.2个百分点。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已连续三年在6%以上。中国证券报
[调查]中国主要城市家庭平均税后月收入略有减少
近日,国际著名金融机构瑞士信贷公布了2006年中国消费市场的独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瑞信共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沈阳、武汉、成都、西安八大城市的2700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进行了访问。瑞信已经连续三年对这个课题进行调查。
根据这份调查,去年中国主要城市家庭平均税后月收入为5043元人民币,比2005年5081元的水平略有减少。其中深圳家庭收入最高,为7554元人民币;北京家庭的平均实际收入为5528元,低于上海的5816元,高于广州的5383元。至于个人收入,2006年这八大主要城市的人均税后月收入为2129元。20至29岁这一年龄段的人过去三年的人均月收入增加了33.6%;30至39岁的人三年来增加了21.6%;40至49岁的中年人增加比例为14%;50至59岁的中老年人的收入三年间只增加了8.9%。
调查指出,中国的消费者预测房价会上涨3.9%,其中北京居民的预期为上涨5.1%,沈阳居民的预期最高,为7.8%,8个城市中,只有上海居民预测房价会降低2.9%。在一年内有购房意向的居民中,53%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居住水平,23%是首次购房,13%是为了投资,5%的人为了给亲人居住。北京青年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二十三日下午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实施物权法,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把握并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重点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胡锦涛强调,要突出把握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一是要牢固树立物权观念。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物权法的认识,充分认识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和正确行使财产权利的物权观念,为实施物权法营造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二是要全面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按照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攻坚力度,坚决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形成更加公平、更加开放的市场竞争秩序,为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要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决制止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是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要配合物权法的实施,着眼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竞争,抓紧建立健全民商法律制度,发挥民商法律制度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国新闻网
[政策]国家外管局:警惕境外基金非法集资
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称:近年来,一些境外不法分子和不法机构通过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肆招揽社会公众进行境外投资活动。这些通过互联网络设立投资基金进行的集资、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外管局称,此类境外基金非法集资其主要特征可概括为“以互联网络为平台、以境外基金为幌子、以非法传销为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诈骗钱财为目的”。新闻晨报
[政策]税务总局:单张发票中奖超800元须缴个税
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为促进有奖发票的使用和推广,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具发票,规范发票管理,就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税务机关或其指定的有奖发票兑奖机构,是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依法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中国新闻网
[政策]国资委发布通知重点清查央企借款及房地产投资
为积极稳妥推动中央企业认真执行新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将在2008年之前分批组织实施,《通知》强调,各中央企业应当按照产权或财务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分级组织做好子企业户数清理核实工作,并按规定对各类借款、长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表外核算资产等作为重点清查对象。《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还应当认真核实企业资产质量,凡执行新会计准则前突击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且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转回合理性的,国资委将在经营成果确认中予以扣除。此外应加强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各企业应当按照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职工薪酬增长幅度,其中,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不得扩大职工薪酬规模。证券日报
[政策]建设部:住房建设规划仍存四个问题
据建设部的消息,近期按照国务院部署,建设部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部分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等情况进行抽查。6月份起,要对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设滞后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近日,建设部公布了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进展情况。建设部方面指出,当前,住房建设规划工作仍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少数地方对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不清,措施不得力,工作进展缓慢。二是部分城市住房状况调查等基础性工作不深入,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不够。三是部分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内容不全,深度不够,只提出了总量控制指标,没有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分解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四是少数中小城市特别是县城规划基础工作薄弱,规划编制、公布、备案工作进展不理想。建设部要求各地下一步着重抓好落实规划确定的住房建设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目标和区域、项目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严格按照管理程序,把好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等环节,确保规划落到实处。中华工商时报
[政策]中纪委: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突出位置
中央纪委、监察部3月22日召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在会上强调,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与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起来,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新闻网
[言论]吴定富:制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撰文表示,要加强保险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改革保险资金管理体制,确保保险资金运用安全。他表示,保监会将加强保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制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理顺资金管理流程;发布保险资产管理监管办法;制定保险资金运用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建立高素质的投资队伍;制定保险资产托管办法,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透明度。同时,鼓励没有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中小保险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资产。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现场检查,对保险机构的债券、债券回购等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对保险资金托管情况,以及保险公司在银行、证券公司等开立的账户和租用的席位进行检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方面,吴定富表示,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督促公司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定向募集增资、重组并购、上市和发行次级债等不同途径和办法改善偿付能力。对改善偿付能力不积极、措施不力的公司,适当采取限制业务、限制分支机构批设、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高管薪酬或者直接向其主要股东发出风险提示函等方式,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中国证券报
[数字]国家统计局:城镇职工日均工资比去年涨10元
国家统计局消息,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001元,日平均工资为83.66元;这分别比2005年上涨了2596元和10.36元。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405元,比2004年增加2381元;日平均工资为73.3元,比2004年增加9.5元。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快。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比上年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加快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比上年增长10.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加快1.2个百分点。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已连续三年在6%以上。中国证券报
[调查]中国主要城市家庭平均税后月收入略有减少
近日,国际著名金融机构瑞士信贷公布了2006年中国消费市场的独家调查结果。本次调查,瑞信共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沈阳、武汉、成都、西安八大城市的2700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进行了访问。瑞信已经连续三年对这个课题进行调查。
根据这份调查,去年中国主要城市家庭平均税后月收入为5043元人民币,比2005年5081元的水平略有减少。其中深圳家庭收入最高,为7554元人民币;北京家庭的平均实际收入为5528元,低于上海的5816元,高于广州的5383元。至于个人收入,2006年这八大主要城市的人均税后月收入为2129元。20至29岁这一年龄段的人过去三年的人均月收入增加了33.6%;30至39岁的人三年来增加了21.6%;40至49岁的中年人增加比例为14%;50至59岁的中老年人的收入三年间只增加了8.9%。
调查指出,中国的消费者预测房价会上涨3.9%,其中北京居民的预期为上涨5.1%,沈阳居民的预期最高,为7.8%,8个城市中,只有上海居民预测房价会降低2.9%。在一年内有购房意向的居民中,53%都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居住水平,23%是首次购房,13%是为了投资,5%的人为了给亲人居住。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