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大多“不见棺材不掉泪”,当法律之剑从他们的头上落下时,他们一下子就变得十分弱智,有三句喃喃自语的表白很具代表性。
最频繁的一句话是:“我是农民的儿子”。最近几年,这句话的收听率早已一路攀升,大到法庭自诉,小到开会总结,动辄声泪俱下:曾创造了郎舅共享情妇神话的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出生于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为了供养王昭耀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屋,父亲一人闯关东。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粮食做的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给从县城上学回家的王昭耀吃,自己吃树皮和草根。王昭耀说,其实我是农民的儿子,一想起这些,就泪流满面。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收受贿赂过千万,上了法庭之后痛哭流涕,自称我是农民的儿子。黑龙江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开审时,亦表现出相当悔意,自称我是农民的儿子云云。一夜之间,仿佛农民的儿子成了最畅销的辞令,所有的贪官仿佛都从醉生梦死中苏醒,重拾农民的儿子身份。
点评:我就奇怪的,农民的儿子身份,为什么屡屡出现在这种关键场合?且都是在法庭即将宣判未判的时候用最深情的眼神,用最忏悔的泪光说出的。其潜台词就是:我的出身是好的啊,农民阶级啊。我想问的是:“我是农民的儿子”,要拿农民当政治资本,其实这是对农民这个群体的侮辱,我们还有多少遍将要听到?
最无可奈何的一句话是:“我不懂法”。贪官出事之后,常常以自己“不懂法”作为借口。据报道,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86名原领导干部的反省材料时发现,其中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这个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判刑的省委书记,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地表示:“原来我作为一个省委书记,以为什么都懂,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我才发现,其实我是个法盲。”。刘方仁这么说了,搞政法的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和中也说:“我不是很懂法,并不知道事后收人家钱是犯罪行为。”这些贪官“法盲”到什么程度?原澄江县政法委书记何其能,被送服刑前,痛心疾首地说:“包工头给我的钱都是个人的钱,又不是公款,国家和集体也没受损失。”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因公在北京出差期间,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
点评:像省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这样大的官不懂法,可见,贪官们说自己不学法、不懂法纯粹是蒙人,骗人,更是一种在表面上故做装傻的表现。在这些贪官心目中只有一个字:权!有了这样一种“权比法大”的心理,受贿时也就“不知有法”了。我想问的是:不懂法的人当官,难道还不懂做人的原则么?
最追悔莫及的一句话是:“我丧失了理想信念”。许多被绳之以法的贪官在最后表白人生的感想时,几乎都是千篇一律地要说:自己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原东兴市东兴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刘德新,他先后130余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7万元、美元2000元和价值81万元的两块宅基地,他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人可以没有金钱,但不能没有信念,丧失信念,就要毁灭一生”。原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尚军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被提起公诉,这位六年间从副科级升至副厅级的女贪官发表了她的忏悔录,认为自己落马最根本的原因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贪官李真在自白中说:“人可以没有金钱,但不能没有信念,丧失信念,就要毁灭一生。”韩桂芝、丛福奎、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等,他们的共同“经验”是:“从理想信念的丧失开始,逐步走了向党和人民的反面。”
点评:丧失理想信念往往是官员蜕化变质和滑向腐败的开端,丧失理想信念就意味着背叛。众多被查处的腐败问题虽然案情不同,但无一不是从丧失理想信念开始,经历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过程的。我想问的是:你们在主席台上讲理想信念,妙语连珠、生动感人,但在实际生活中,自己为什么“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
贪官们面对群众说谎脸不变色心不跳,面对庄严的法律说谎时不得不装出一幅痛心疾首的样子,尽管言之凿凿,也不乏动人之词,但是总给人一种“作秀”的感觉,没有人愿意相信的。
即使是他们机关算尽,终究逃不掉法律的惩处。
最频繁的一句话是:“我是农民的儿子”。最近几年,这句话的收听率早已一路攀升,大到法庭自诉,小到开会总结,动辄声泪俱下:曾创造了郎舅共享情妇神话的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出生于山东省梁山县小路口镇后门王村,为了供养王昭耀上学,父母卖掉了家里的三间房屋,父亲一人闯关东。有一次,村食堂发了一个粮食做的窝头,母亲舍不得吃,留给从县城上学回家的王昭耀吃,自己吃树皮和草根。王昭耀说,其实我是农民的儿子,一想起这些,就泪流满面。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收受贿赂过千万,上了法庭之后痛哭流涕,自称我是农民的儿子。黑龙江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案开审时,亦表现出相当悔意,自称我是农民的儿子云云。一夜之间,仿佛农民的儿子成了最畅销的辞令,所有的贪官仿佛都从醉生梦死中苏醒,重拾农民的儿子身份。
点评:我就奇怪的,农民的儿子身份,为什么屡屡出现在这种关键场合?且都是在法庭即将宣判未判的时候用最深情的眼神,用最忏悔的泪光说出的。其潜台词就是:我的出身是好的啊,农民阶级啊。我想问的是:“我是农民的儿子”,要拿农民当政治资本,其实这是对农民这个群体的侮辱,我们还有多少遍将要听到?
最无可奈何的一句话是:“我不懂法”。贪官出事之后,常常以自己“不懂法”作为借口。据报道,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86名原领导干部的反省材料时发现,其中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这个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被判刑的省委书记,在法庭作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地表示:“原来我作为一个省委书记,以为什么都懂,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我才发现,其实我是个法盲。”。刘方仁这么说了,搞政法的安徽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和中也说:“我不是很懂法,并不知道事后收人家钱是犯罪行为。”这些贪官“法盲”到什么程度?原澄江县政法委书记何其能,被送服刑前,痛心疾首地说:“包工头给我的钱都是个人的钱,又不是公款,国家和集体也没受损失。”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因公在北京出差期间,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
点评:像省委书记、政法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这样大的官不懂法,可见,贪官们说自己不学法、不懂法纯粹是蒙人,骗人,更是一种在表面上故做装傻的表现。在这些贪官心目中只有一个字:权!有了这样一种“权比法大”的心理,受贿时也就“不知有法”了。我想问的是:不懂法的人当官,难道还不懂做人的原则么?
最追悔莫及的一句话是:“我丧失了理想信念”。许多被绳之以法的贪官在最后表白人生的感想时,几乎都是千篇一律地要说:自己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原东兴市东兴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刘德新,他先后130余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77万元、美元2000元和价值81万元的两块宅基地,他反思自己走向毁灭的根源时说:“人可以没有金钱,但不能没有信念,丧失信念,就要毁灭一生”。原安徽省卫生厅副厅长尚军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被提起公诉,这位六年间从副科级升至副厅级的女贪官发表了她的忏悔录,认为自己落马最根本的原因是“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贪官李真在自白中说:“人可以没有金钱,但不能没有信念,丧失信念,就要毁灭一生。”韩桂芝、丛福奎、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等,他们的共同“经验”是:“从理想信念的丧失开始,逐步走了向党和人民的反面。”
点评:丧失理想信念往往是官员蜕化变质和滑向腐败的开端,丧失理想信念就意味着背叛。众多被查处的腐败问题虽然案情不同,但无一不是从丧失理想信念开始,经历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过程的。我想问的是:你们在主席台上讲理想信念,妙语连珠、生动感人,但在实际生活中,自己为什么“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
贪官们面对群众说谎脸不变色心不跳,面对庄严的法律说谎时不得不装出一幅痛心疾首的样子,尽管言之凿凿,也不乏动人之词,但是总给人一种“作秀”的感觉,没有人愿意相信的。
即使是他们机关算尽,终究逃不掉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