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拿“影响城市形象”唬人


少拿“影响城市形象”唬人

说明一下:此文写作较早,一直没贴到这里。

  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最牛的拆迁房”将很快消失。重庆九龙坡区法院19日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九龙坡区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3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3月20日《重庆晚报》http://cqwb.cqnews.net/webnews/htm/2007/3/20/236292.shtml
  房地产开发商征地进行商业性开发,即征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被征地户的土地,是开发商与被征地户之间的普通的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关系,按理说没有房管局什么事儿。虽然房管局的职责范围里有这样一项:房管局负责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裁决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但这是有内涵的,即房管局是作为中立机构存在的,就像法院一样,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更不能越俎代庖。在“最牛的拆迁房”纠纷中,很不幸地,九龙坡区房管局恰恰扮演了这样一个不中立的角色——房地产开发商与被征地户发生了纠纷,房管局进行调解、协调,调解无果,本应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拆迁,但区房管局越俎代庖,代替房地产开发商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此做法似乎不当。作为一级行政管理部门,区房管局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但它为什么还要如此积极地替房地产开发商出头,这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
  抛开“猫腻”不谈,假设九龙坡区房管局是公正无私的,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没有偏袒,而是出于尽快解决问题的考虑。那么,它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什么呢?
  九龙坡区房管局称,“最牛的拆迁房”的拥有者“要价太高,与开发商迟迟协商不下来,被拆迁处成了一片废墟,又在轻轨线旁边,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这就是房管局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的出发点。而据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介绍,从2004年9月该地区开始拆迁以来,该房(“最牛的拆迁房”)就没有人住,至于谁让它成为孤岛,他们也不知道。“最牛的拆迁房”存在了近3年,区房管局“不知”,如果说影响了城市形象的话,也就是说,这座“最牛的拆迁房”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近3年。在自己的管理范围内出现了影响城市形象近3年的“杰作”,自己竟毫不知情,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渎职。为什么现在急于解决“最牛的拆迁房”呢?是因为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全国多家媒体报道,给当地“抹黑”。如果再不赶紧解决,只怕上级领导会追究自己渎职的责任。
  用“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权衡轻重,自然会倾向于房管局。因为法院也不敢影响“城市形象”,更何况还有可能“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呢。
  什么叫“城市形象”?我不懂。城市形象大概是地方领导的脸面,也影响着政绩和升迁,所以只准说好绝不允许说坏。你说这个城市花团锦簇,欣欣向荣,繁荣发达,他高兴得找不着北,你指出这个城市的一个不足不处,他可能马上就和你反脸。因为,这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影响了为官者的形象,也影响了政绩。为了树立光辉的形象,很多地方怪招频出——用油漆把荒山刷绿;为迎接上级检查,禁止临街的商店营业;开除给本地“抹黑”的记者……
  形象不是夸出来的,更不是掩藏出来的,形象是靠踏踏实实的努力树立起来的。“亲民总理”温家宝,一件羽绒服穿了十余年,是他买不起新衣服吗,是他不注重自己的形象吗?当然不是!他是把别人琢磨怎样提高“形象”,怎样不影响“形象”的时间,用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用到了下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民生疾苦,为民解忧上……也只有温总理这样一心一意为人民的形象才经得起时间的打磨,历史的考验。
  那些喜欢动辄给别人扣上“影响城市形象”的官员们,请不要再拿“影响城市形象”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