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围绕知识产权这一主题,全国上下举行了各种形式的纪念和宣传活动,表明知识产权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提到知识产权,有关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远远大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运用。
事实上,我们更应该关注知识产权的能力建设,而知识产权能力不仅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与运用。当前形势下,我们尤其要加大知识产权的创造力度。因为,没有知识产权的自我创造能力,就谈不上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能力,其结果只能是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
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专利技术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体系,在企业与企业、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目前,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克敌制胜的“杀手锏”,成为一个国家、一个企业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为了控制的话语权,跨国公司全力抢占知识产权高地。有统计显示,在过去一年全球企业申请的专利数量中,荷兰的飞利浦高居榜首,紧随其后的是日本松下和德国西门子。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前知识产权远远超出了保护创新成果、激发技术创新以及维护市场公平与繁荣的范畴,已经蜕变成跨国公司或商业利益集团要挟市场、打压竞争对手的“魔杖”,甚至成为政治谈判的筹码。4月10日当天,美国贸易代表苏珊·施瓦布宣布,就中国的电影、音乐和图书盗版问题,以及知识产权贸易壁垒两个议题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启动争端解决机制。之前,中国作为被告方,已经两次在WTO被提起启动争端解决机制。
随着融入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在跨国公司强大的知识产权攻势下,我国企业频繁碰壁、损失惨重。据统计,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内企业因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引起的经济赔偿累计已超过10亿美元,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仅从今年3月份以来,MP3、DVD、彩电、空调均受到了国际专利公司的专利制裁。这说明,缺乏自我创新的核心技术及其知识产权,我国企业只能被动地受人摆布,成为跨国公司的附庸和巨额利润的贡献者。
摆脱跨国公司的“魔杖”,当务之急是加快知识产权的能力建设,建立以创造、保护、管理、运用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体系,其中知识产权的创造是根本,即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去年,党中央、国务院隆重召开全国科技大会,正式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确立为国家战略,并出台了若干扶持政策;今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也将正式出台,这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竞争”。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既是企业自我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责任。作为知识产权创造主体的企业,急需加大研发投入,在技术上不断推陈出新,实现专利产业化,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将自主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这是增强知识产权能力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