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为主”是重大理论误区


经济政治改革思考之三

       “坚持公有制为主”是重大理论误区

中国在实行商品经济进而实行市场经济过程中,一直强调继续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后来改为主导地位。这个基本政策衍生出很多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作法。例如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的形成原本不是要歧视国有股东、国有资产,而是源于这样一种理论:国有股不流通才能保持国家在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才能保护好公有财产。今天中国不得不取消股权分置,走了很大弯路。在中国近三十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多数国有企业一直享受特权和照顾,但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从大约90%下降到了如今的不到40%。

客观、冷静地看待上述问题,应该得出如下结论:“计划经济”须抛弃,但是经济计划作为手段,在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都有一定用场;国有经济也是手段可以因时因地运用,但不应固守国有经济为主导。

中国也好,西方国家也好,都有很好的国有企业,其效率不比私有企业(包括以股东收益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股份制企业,下同)差。这些国有企业可以继续国有或国家控股。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有的领域或环节,为了更好地兼顾社会利益,可能还需要由国企来经营。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是,一般来说,私有企业的财产安全或保值增值比国有企业要好一些;私有企业的效率比国有企业要高一些。因为就社会大多数成员来说,对自身利益的关切比对公共利益的关切更强烈,对自身所在较小团体利益的关切比对较大团体利益的关切更强烈。再者,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企业效率高低不同,生生灭灭当是常态。然而,破产退出机制对私有企业比较容易发挥作用,对国有企业则困难重重,要么受到多种保护增加对社会资源消耗,要么在退出中造成财产严重流失。这就严重妨碍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上述看法应该是现今理论界、实务界的普遍认识,如果不是出于“政治考虑”,多数当政者也是认同的。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政治考虑,同时由于利益集团的左右,“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仍然是一个理论定式。在实践上,还继续保持某些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给国有企业以多种优惠待遇,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为国有企业注资输血。这些做法加重社会负担,降低经济效率,阻碍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现在金融、通信、铁路、航空、电力、石化等领域基本上仍处于国有企业垄断之中,虽然开放了一点,但是管制很多,民族资本企业对这些领域很难进入,即便进入了也难有大的发展。于是就形不成有效竞争,价格下不来,服务和质量上不去。深受其害的是广大消费者,最终是整个社会。在有的行业,虽然拆分了具有独占地位的国企,形成两家以上所谓“垄断性竞争国企”,但是由于势力范围划分明确,又有政府“协调”,很快达成“互不侵犯协议”(明目张胆的“卡特尔”),损害公众利益以自肥,明显的例子当属固定电话通信企业的“改革”。垄断企业效率低,不论国有、私有,不论中国、外国,概莫能外。垄断企业一般有高利润,负担当然是转嫁到整个社会,成为社会不公平的重要原因。

在许多已经放开,形成了竞争格局的行业,地方政府又在组建新的“企业航母”,在资金上、资源上多有投入。这些国企今天“做大”只是明天破产或贱卖的序曲。

笔者绝不赞同对国有资产的瓜分,坚决反对前些年遍及全国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所谓“国企改制”,同时也特别不赞成“壮大国企”的做法。这看似矛盾,实则理所当然。“冰棍理论”是很流行的形容国企资产状况的说法:国企的资产要么被吃掉,要么慢慢流失掉。很多正直的人反对前些年的那种改制,并不是寄希望于国企会搞好,不是寄希望于在改制中国有资产一点不流失,也不是寄望于改制进行得公正、公平,而是反对那种强盗般的公开鲸吞。如果一方面承认国企效率低,认为需要破产或改制-容忍多种形式的公共财产流失;一方面又投资发展国企,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不是为今后新一轮无奈改制准备“冰棍”吗?

土壤改良工程很忌讳没有搞清土壤的性质和改良的方向。中国内地多盐碱地,或则以灌水、降水排盐碱,或则施用酸性肥料。新加坡土壤多为酸性,开始人们不知,从国外引种花草一直不成功,施肥(酸性肥料)越多,花草死得越快。后来请土壤学家分析清楚了土壤性质,施用少量石灰(碱性物质),从此花草生长茂盛。

中国既然搞市场经济,再强调国有经济为主,就如同往碱性土壤里加石灰。笔者并不主张瓜分国企或歧视国企,而是建议取消国企的垄断地位,停止给予国企特殊优惠,在竞争性行业不再组建新的国企或向国企投资,而且应该要求国企上缴利润。

私企惟利是图是本性,时常会做损害公众利益的事情,尤其在经济转型期。但是这些问题不能指望多搞国企或做大国企来解决,而应依靠法治、社会监督和正向强化竞争来解决。

当然在中国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治上的考虑。在我们已经摈弃了计划经济、已经搞清了计划经济与公有制的主从关系之后,再以政治考虑去左右所有制问题,就成了庸人自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