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房价过快增长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随着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住房需求调节的效果得到初步显现,投机性购房基本得到遏制,投资性购房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商品房销售价格快速上涨势头得到抑制。
2006年房地产市场走势
具体来看,2006年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投资保持平稳增长。2006年,全国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382亿元,同比增长21.8%,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完成13611.62亿元,经济适用房投资完成689.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32.7%。商品住宅投资和经济适用房投资的增长速度均高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速,在商品住宅投资和经济适用房投资占房地产投资的比重上,二者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9和0.3个百分点。
二是土地开发投资增速较快。2006年,全国共完成土地开发投资1197亿元,同比增长27.2%,比同期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水平高5.4个百分点。完成土地开发面积2660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3%。本年购置土地面积367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8%。2006年,土地完成开发面积的增长速度首次超过了土地购置面积的增速,企业开发土地的进度加快。
三是房屋建设增速出现回落。2006年,全国商品房施工面积为194090.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1%;房屋竣工面积5.3亿平方米,同比下降0.6%。其中,商品住宅施工面积为15149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6%;竣工面积43247.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8%。商品房施工竣工面积均呈现出明显的高开低走的态势,以商品房竣工房屋面积为例,其2006年各季度的增长速度分别为35.9%、20.4%、8.7%和-0.6%。
四是销售保持平稳增长,销售价格涨幅出现回落。2006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6062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2.2%;销售额为20509.7亿元,同比增长13.4%。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5439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2%;销售额为17038亿元,同比增长13.7%。在房地产价格上,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呈现先升后降的态势,2006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3383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14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35%,涨幅比上年低5.7个百分点。2006年第四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屋销售价格涨幅为5.3%,其中新建住房销售价格涨幅为6.2%,二者比上年同期分别低1.2和1.3个百分点。
以上四点表明,2006年房地产市场整体趋于稳定,政策调控的效应得到初步体现,房价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商品房销售价格上涨的压力仍然存在,部分大中城市房屋价格上涨仍然过快,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仍然不足,调控机制还不完善。
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的突出矛盾
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的突出矛盾集中在居民的正常居住要求与日益上涨的高房价之间的矛盾。它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的加快以及人民币升值的大趋势,居民的住房需求较为旺盛,与此同时,以房地产作为投资对象的投资性需求也日益增加。
二是住房保障体系不够完善,还不能完全解决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导致供需矛盾加剧,中低收入家庭对房价过高、房价上涨速度加快反应强烈,房价问题已经影响到了社会稳定,连续三年房价问题均成为“两会”关注的核心话题。
三是开发商趁机炒作,囤积土地、哄抬房价,在住房销售中,鼓励求大求阔的住房消费模式,中小户型和普通商品住宅供应严重不足。
四是整个房地产市场秩序较为混乱,房地产服务行业(房地产经纪与估价)不规范,房地产中介信用程度偏低,严重影响了住宅租赁市场和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是在以上四点的共同作用下,供求矛盾在房价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房价愈来愈高,户型愈来愈大,住房保障缺口也愈来愈大。而房价不断上涨的预期又进一步促使大量未来的需求向当前转移,供需矛盾变得更加紧张。
总之,当前房地产的根本性矛盾在于住房的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平衡,这其中既有总量的不平衡,也有户型结构上的不平衡,还有市场化部分与政府保障部分间的不平衡。而房价的快速上涨就是这种不平衡的集中体现,而房价的快速上涨也给开发商以及中介机构的炒作提供了机会,并加速住房消费的代际转移。因此房地产调控的首要任务就是稳定房价,即通过政府的调控缓解住房供给与需求间的不平衡,通过增加供给,特别是政府主动加强住房保障建设,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引导需求,分流非必要性住房需求,实现住房供需的基本平衡,保持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实现房地产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下一阶段的政策重点
最近几年,国务院及相关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投资、土地、货币信贷等调控措施,这些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从当前的形势来看,下一阶段房地产调控依然十分艰巨,住房供求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因此2007年的房地产调控将会继续。2007年的调控重点将会集中在增加供给,引导需求,稳定价格,规范市场,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具体来讲,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强已出台政策的落实,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05年和2006年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调节房地产市场和政策措施,但由于政策的滞后性效应,其效应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2007年政府的首要任务是落实2005年和2006年出台的各项调控措施,特别是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贯彻执行中央的各调控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于实处,充分发挥调控政策对市场的调节作用。由于政策的频繁出台与变动会对各市场主体产生重大的影响,导致市场机制紊乱,进而影响整体市场的效率。因此2007年不会出台新的重大政策,而会将重点放在督促各地落实中央的调控措施,尤其是“国六条”中提出的90和70%比例限制。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各项调控措施将会更加具体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
在本轮房价上涨过程中,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拆迁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在其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本轮房价上涨最快的是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而2003年全国城镇房屋拆迁面积为14000万平方米,而当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仅为29778.85万平方米,城镇房屋拆迁面积占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47%。2004年城镇房屋拆迁面积有所减少,但依然达到了12097万平方米,占2004年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35.8%,而2003-2005年的全国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分别达到了5%、18.7%和12.6%,可见由于城镇房屋拆迁所导致的刚性住房需求对房价的重要影响。因此在最近几年,政府一直在严格控制城镇拆迁的规模,从2003年起,全国城镇房屋拆迁面积连续三年保持下降趋势。2004-2006年分别下降13.59%、40%和15%,全国房屋拆迁规模得到有效控制,由于拆迁所导致的刚性住房需求有所减少。但与此同时,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矛盾却依然存在,而解决他们住房问题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政府加快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
根据国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经验,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化解决了房地产市场的效率问题,但它无法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公平与稳定,无法满足所有人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权。而住房保障体系作为对房地产市场化的重要补充部分,担当着实现房地产市场中的公平与稳定的重要作用。住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居住权是居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当通过市场化的途径满足不了居民的这一权利时,政府有责任有义务通过政府的干预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来满足居民的这一权利,当然这种保障是低水平的,具有福利性和救助性的特点。日前,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也表示,“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从十多年改革和探索的实践看,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这表明了政府在未来几年房地产调控中的基本思路,即加强政府的住房保障,让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回归政府。与此同时,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也会加大住房规划的调控力度,重点保障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三是引导住房消费模式的转变,重点发展90平米以下户型和节能省地型住宅。
当前的住房消费模式是在开发商的宣传下形成的,它以贪大求洋为主要消费特征,这与我国土地稀有和人口众多的特点相背,因此在下一阶段,政府将会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中小户型住房消费理念,推动节地节能住房建设。政府会通过住房规划管理,加大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建设和供应量,努力占住房供应总量70%的调控目标。同时,房地产行业也会不断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住房设计水平,推广节能、环保、舒适型住房。
四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发展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引导住房需求分流。
2007年,政府将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经纪)的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和销售行为,重点查处内部认购,发布虚假、违法销售广告,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以及违反规划的行为。在规范市场秩序和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的同时,要加快房地产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的发展,并引导部分住房需求向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转移,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的建设,降低对新建住房市场的压力,缓解新建住房市场的供求矛盾,稳定住房价格。
总之,根据2006年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增长速度下降以及新开工面积增幅减缓的情形来看,2007年的房地产市场供求形势依然严峻,2007年房地产调控依然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一个重点,但与前两年不同的是,2007年的调控将重点将放在贯彻和落实前一阶段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上,重点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失衡、价格上涨过快的矛盾。与此同时,政府也会积极研究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强对基础性制度的建设,实现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