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助残日,也是残奥会的最后一天,看到4×400百米那个经典“飞翔”的镜头。在感叹残疾朋友的自强不息时,我不禁想起前两天在问答上看到的一个提问,提问者自称是一个公司的经营者,有位员工在进公司的时候,没有就自己听力有障碍,且有残疾证的事实向公司说明,现在他不胜任工作,也不想给他安排其他工作,想直接开除他,问是不是可以以他隐瞒残疾为理由,不支付违约金。
法律的规定我没有办法来做扭曲解释,我也只能如实地告诉他法律的处理情况。然而,在回答中,我一再地提醒该公司经营者,给该员工一个机会:安排其他工作,其他适合他的工作(因为该提问者没有提供该员工具体做的工作和公司的经营方面的情况)。但另一个人留言说的是:企业不是慈善家,企业一定要将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只有坚决地将不合适的人开除,招聘进更能胜任的人,才可能是企业运转正常,而开除不合适的人,又不支付或者少支付违约金,也是节约企业成本的一个方式。
在残奥会的经典瞬间后,报道了“别让献爱心扎堆”为题的新闻和评价。其中就说聋哑学校一天接20多个电话,要求来学校献爱心,而献爱心的主要活动就是接残疾人去参加活动,到学校打扫卫生等比较低等级的献爱心活动。记得大学时,也曾经参加过类似的活动,好像聋哑学校的老师并不太关心我们的到来,而对于很多同学来说,去一次聋哑学校,就可以在德育积分上加分,这对想要入党的同学十分重要,所以虽然不太愿意,同学们还是会选择去聋哑学校做做样子。我并不是说我们的行动没有意义,也不是说不要去聋哑学校献爱心。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我们也确实为聋哑学校带去了不少收获(比如说我们协助他们把学校的宣传部建立,并定期出版黑板报和小宣传报,为大家之间的了解和周围人对他们的了解立下了不小的功劳。)。但是对于大部分如打扫卫生方面的活动,他们就不那么欢迎了。
对于这些身体有残疾的朋友,我们应该点起心中的蜡烛,照亮他们的眼睛,也照亮他们的心灵。但关注残疾人,重点不是在今天,“助残日”中你做了什么,而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你给予需要帮助的人合适的帮助。记得在一个公交车上,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孩跟一个没有双手的人抢座位;面对一瘸一拐过马路的人,司机不是耐心等待,而是破口大骂;在慈善爱心晚会上大把“投资”的企业家,面对有点残疾并不影响工作的应聘者却是拒之千里……
献爱心,助残,重的不是今天你去做了吗,而是在需要你做的时候,你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