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始出来!
历时一个多月以后,证监会关于杭萧钢构的行政处罚终于“面世”了。日前,杭萧钢构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相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公司总裁周金法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潘金水、公司总经理陆拥军、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而在本月的11日,上交所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杭萧钢构公司和董事长单银木、董事潘金水、总裁周金法进行了公开谴责。
杭萧钢构案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两点:其一,上市公司以及包括董事长在内的相关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其二,某些“先知先觉”者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通过二级市场操纵股价牟取暴利。
作为监管部门,上交所进行了公开谴责,证监会也实施了处罚,似乎一切皆是因果报应。但是,监管层的处罚却有“隔靴搔痒”的嫌疑。事实上,监管层类似的行政处罚又何其多?上市公司之所以屡罚屡犯,与行政处罚本身的缺陷密不可分。而杭萧钢构的再一次违规则说明,仅仅依靠行政处罚来约束上市公司的行为是远远不够的。
尽管如此,杭萧钢构案并没有划上句号。在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过程中,发现利益集团操纵股价的恶劣行为。证监会在调查完结之后,已经认定杭萧钢构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涉嫌犯罪材料已移交司法机关。
那么,在杭萧钢构案中,谁又是最大的赢家呢?
首先应该是上市公司。目前沪深股市上市公司达1400余家,包括工行、中行等大型蓝筹股吸引市场的眼球是一种常态。杭萧钢构上市后,其实市场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注,一方面,公司规模不大,另一方面其经营业绩也非常一般。而此次能够“一鸣惊人”,主要在于与中基公司关于安哥拉的天价合同上。并且是由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行为引起的。如果上市公司能够按照管理层的相关规定行事,相信不会产生如此大的市场效应。客观地说,杭萧钢构的违规,处罚只有区区40万元,但其“广告”影响却不是40万元能够“买”来的。
其二,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包括董事长在内,相关人员的处罚累计70万元,并且其中没有对任何一人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或被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高管职务。但是,由于相关人员的违规,导致信息泄漏被有心人利用,杭萧钢构的股价一飞冲天。尽管目前仍然处于大牛市行情中,然而,那些“后知后觉”者却存在为上市公司高管违规而“埋单”的可能。除了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深受其害外,没有任何高管因其违规付出惨重的代价。对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不公平,其实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优待”。
其三,“先知先觉”的利益集团。根据媒体的报道,在杭萧钢构股价飙升之前,早就有“先知先觉”者蛰伏其中,并在股价连续上涨10个停板后全身而退。10个涨停板的涨幅,其获利当在翻番以上,“先知先觉”者可以说是赚得盆满钵满。证监会虽然已将涉嫌犯罪材料移交至司法机关,但到底会是怎样的结果仍然还是未知数。前不久,资本大鳄南方证券相关人员的“梦幻”变局,多少也能给市场某种启示。
杭萧钢构决不会是中国证券市场最后一家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需要监管层反思的是,为什么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问题?毋庸置疑,监管层的行政处罚能够达到一定的效果,但显然仅仅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是不能扼杀市场的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结合应是今后的必由之路。毕竟,只有真正的严刑峻法才能达到治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