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法》建议说明稿
第四章
社会主义社会的准政治制度
第17节
社会主义究竟有没有优越性
这里讲的“资源占有”,是指“无形资源占有”而不仅是指“有形资源占有”。为啥?因为当人类社会发展到“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时候,“有形资源”的作用正在被“无形资源”的作用所取代,表现为包括意识、文化、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力与日俱增并最终成为决定经济社会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生力军。而对于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来说,科技所具有的生力军作用就越发地突出。诚然,这不是在否认,科技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作用,而是说,由于社会主义社会“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社会主社会,科技的力量相对要大些。
比如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能够将“神五”“神六”迅速地送上天,可以说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更重要的是,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本基本掌握在国家手里,国家对资本的运作、投入方向的确定,相比于资本主义国家来说,无疑具有很多优势,而最大的优势更在于对特殊人才的培养方面,使得社会主义国家能够在很短的时间里,把自己所需人才培养出来。
而这些,由于在资本主义国家主要是由私人掌控,操作起来显然很麻烦,虽然资本主义国家也拥有相当数量的“国家资本”,但由于其实行多党执政,就不如社会主义国家容易思想统一。而上述这一切的一切,从表面上看是资本的问题,实际上却是一个资源占有或者说是“无形资源占有”的问题。诚然,所谓“资源占有”是相对的,而不是固定不变的东西。
于是,如何才能保障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源占有率”,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诚然,这里讲的“资源占有率”是一个广义的范畴,而不是一个狭义的范畴。也就是说,它不仅表现在文化资源、教育资源、科技资源的占有的问题上,它也一定会在政治资源、社会资源、意识资源、制度资源上充分表现出来。
笔者以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是比较出来的而不是自诩的,是相对的、变化的而不是绝对的和固定不变的。如果是站在资本主义经济的角度上去看问题,由于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不能够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对应,所以说是不具有优越性的。可是,如果是站在搞市场经济的角度上去看问题,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存在,而且还特别巨大!
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记有下面这样一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从整个人类的世界大环境上来看,现在正处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时期,也就是说,资本主义还没有发展到“寿终正寝”的时期。我们甚至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尤其是前苏联“解体”和前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发生“剧变”之后,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力量和经济实力不是在加强,而是有正在被人削弱的现实。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很有重新认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要,孤芳自赏和自我陶醉肯定有问题,而且十分危险。换言之也就是说,如何能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融入资本主义世界,无疑将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家、思想家、经济学家和领导人必须要研读好的一门功课。而把握好融入、介入的尺度与方法,不仅非常重要,也需要很好地加以学习。
如此,当然也就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社会主义国家的诞生不仅具有必然性,也必然具有偶然性。因此,在偶然性不能忽略的情况下,社会主义社会的优越性也就十分有限,搞不好优越性就会变成一种劣势。比如,社会主义国家的前20年,由于搞了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行的“计划经济”,所以其经济普遍没有搞上去,而且,险些发生全军覆灭的悲剧。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取别人之长”而“补自己之短”呢?这是以下章节要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