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新闻周刊近期在基层调查中发现,目前我国从上到下,干部群众,越来越多地从法治角度去理解和评判社会深刻变化、体制急剧转型和利益深度分化。这意味着“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获得强大的民意基础。而在另一方面,这样的民意对国家法律制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解决、缓和转型中大量的社会矛盾,均寄望于法治建设的完善度。本刊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以法治手段建立安全可靠的社会管理机制,亟待探索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标准,从而有效地维护公平正义。
说一千,道一万,法治的标准就是两条:一是要有“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二是法律得到全面执行。“部门立法”难以服众,就是不符合第一条。“司法公正度”成为人们评价司法活动的标准,这是第二条的问题。“治官”标准是评判法治建设的标准,这是指出了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