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中国证券市场正在开启新的里程。但同时,这也意味着,伴随着市场活跃度的增强、市场复杂性的提高、市场参与主体的扩大及金融创新的推进,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也将面临全新的考验。
电视剧《亮剑》中的主人公李云龙“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种敢于亮剑的精神,对于做好证券市场监管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为证券市场监管者的手中之剑,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这把剑在实施监管中是否具有准确无误的杀伤力?关键在于这把剑的使用者们——各级监管机构,是不是具备了高超专业本领和过硬的作风,敢不敢对监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动真格。
近年来,监管机构在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国证监会和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在监管作风和监管手段上的持续努力和所取得的监管成绩已经和正在得到市场的认可。从证监会网站可以了解到,最近该会对2起违规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一是吉林敖东、延边公路信息披露违规案件。去年6月5日,上市公司“延边公路”发布公告,披露“广发证券”拟借壳上市。在公告之前,“延边公路”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引起了交易所和证监会的关注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检查,随后正式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重点调查了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犯罪线索。现已查明,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部分当事人,包括“吉林敖东”、“延边公路”等机构和人员,没有及时、准确披露收购、持股信息,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陆续送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天山股份副总经理陈建良内幕交易案。日前,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副总经理陈建良涉嫌内幕交易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审理完毕。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天山股份副总经理陈建良在知悉天山股份部分股权转让的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利用其控制的账户在2004年6月买入卖出天山股份股票。中国证监会已经决定对陈建良罚款20万元,同时决定对其进行5年的市场禁入。
当然,监管机构亮剑的事例还有许多。但是,市场人士以为,在全流通时代,市场化的重组行为将更加频繁地发生,二级市场的股价变动将更加直接地和重组各方的具体利益发生联系。从目前来看,这些新情况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
最后,笔者要说的是,把亮剑与监管联系起来,并非提倡监管者不依法规、不讲策略、不按程序、不计代价地去盲目搏击。细细琢磨一下李云龙的每次亮剑,发现他不仅具有面对强敌敢于亮剑的无畏精神,同时他更注意善于发挥自身所长,瞅准时机,抓住机遇,果断亮剑。智慧加果敢,成就了李云龙一次次成功的亮剑。从这一意义上讲,监管者在现行监管环境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面前,要坚定不移地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果断亮剑,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市场操纵者的违规成本,从更根本的层面遏制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发生频率,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有序、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