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山西黑砖窑事件的人性集体沉沦?


拿什么拯救山西黑砖窑事件的人性集体沉沦?
邓璟

山西黑砖窑事件,举国震惊。从现有新闻报道中,我们能看到许多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者:人贩、司机、中介、包工头、监工、窑主、帮窑主应付手续和检查的人;我们看得到或想得到许多故意沉默或者无奈沉默的知情人:只允许家长解救自己孩子的警察,监工窑主们的家人朋友,黑窑所在地的村民——这些人实际上仍然是同谋,因为他们的沉默纵容已经是让邪恶蓬勃生长的土壤。这些参与者和知情人在一起,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小社会。从宏观讲,这是民间自治能力的瘫痪;往深里说,这是人性的集体沉沦(据6月17日《南方都市报》社论)。

是什么造成了山西黑砖窑事件中的人性集体沉沦?我们应如何将集体沉沦的人性拉回需要固守的人类文明底线?

诚然,我们可以把黑砖窑的出现和存在又一次归咎于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出现了纰漏。然而,对于人性的集体沉沦,我们仅靠法律就足够了吗?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无需质疑,但法律并不因此就是把万能钥匙;相比起惩罚性的法律,思想领域中一个人的道德和信仰更不容忽视,毕竟那可以让整个社会更好地实现自律,更何况立法的精神基点就是信仰!社会的政治控制的核心手段是法,社会的文化控制的核心则是信仰,只有法律形成的控制和信仰带来的自律完美结合,社会才能进入一个良性运转状态。

在我看来,人性集体沉沦的背后,正是信仰的集体缺失。西方学者科尔凯戈尔曾经指出:“你信仰什么,你就该生活什么”;另一学者埃米尔也曾一再强调在一个社会中形成一套共同价值和信仰的重要性, “只有当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共同享有这样一套核心价值时,才能实现道德上的统一”、“如果没有这种道德上的统一,任何制度都迟早会堕落下去”。人民失去信仰,或是信仰混乱,他们就得承受极其高昂的生存成本、时刻生活在黑暗的精神世界中,就必须为这个社会发生的一切道德沦丧行为买单。近一步讲,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则会堕落为一个低劣、卑贱的民族!

经受了十几二十年市场经济浪潮洗礼的我们,还有信仰、良知和良心吗?在一些人眼中,还有什么比金钱和权力更为神圣和重要的?信仰算什么东西、有什么威慑力?没有,统统都不复存在了。正因如此,山西黑砖窑才能长期安然无恙地存在,炮制“毒奶粉”者可以利欲熏心地向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下毒手;一些丧心病狂的人可以把买来的、租来的健康小孩弄成半死不活的残废人、成为自己发财致富的“摇钱树”……在我们身边,人性集体沉沦的群体还不够多吗?

其实,所有的行业和所有的行为,都应该是在信仰支撑、良知驱使和良心监管下进行的。问题是,在坐车让座都要“有偿”来激励的中国,谁来告诉我们:国人的信仰到底迷失在哪里?我们该如何打破信仰危机、恢复原本应有的信仰?

《凤凰周刊》副主编蓝艺女士几年前曾就“阜阳毒奶粉”事件撰文指出:“我们的确不能再这么失神地走下去了,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可以信靠的、能够净化心灵的精神力量,如果觉得佛教已经被世俗,基督教天主教也已经变得不纯粹,那么,我们还可以撷取佛教平等向善的根苗,吸取基督的忏悔精神,继承一部分儒家的仁义礼至信,去信奉人性最原始的力量——真善美,这是一切美好信仰的根基,或许也是国人精神自救的一味良药”。

山西黑砖窑事件的人性集体沉沦,再一次表明:国人正处在信仰危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去遍体鳞伤的危急时刻。我们无力也无法就这样在信仰迷失状态下继续往前走了,国人的精神信仰刻不容缓需要救赎与重塑。一旦我们能够将国人引向一套核心价值观,让所有人都能拥有真善美的信仰根基,政府也就可以让人们对这个社会更加衷心和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