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网该不该向毛主席和全国人民道歉?


中国汽车网该不该向毛主席和全国人民道歉?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 刘先明

 

今年422日,本人应厂家的邀请,参观了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在此次展览会上,偶然看到了中国汽车网套改性或篡改性地利用毛主席的题词为人民服务而设置的一个 “为汽车人民服务”的醒目宣传牌,本人当场就觉得似有不妥,就随即拍摄了下来,还接着抓拍了一个离中国汽车网展位不远处的垃圾堆的一个场景:几个中国汽车网的礼品袋被扔弃在垃圾堆里,并被拾垃圾的人踩在脚下。

现场照片:

http://www.aoiu.org/UploadFile/2007-6/200762314352163.jpg

http://www.aoiu.org/UploadFile/2007-6/20076231457369.jpg

422上午参观完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后,本人下午便搭乘飞机到兰州,423在甘肃省电力培训中心为甘肃省电力公司中层干部培训班讲了一天的《特色型企业文化建设技巧》课。对于中国汽车网在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中套改性利用毛主席题词做商业促销宣传的做法,本人直觉性地认为其中有不妥当的地方,于是,426本人就写了一个小帖子,并配上了两张我当天拍摄的有关中国汽车网的两张照片,同时发表在网上:

为汽车人民服务是不够的,应该是让汽车为人民服务

http://vip.bokee.com/20070426278811.html

http://www.boraid.com/darticle3/list1.asp?pid=603&id=73427

 

622,本人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站上看到一则报道,报道的全文如下:

国家工商总局印发通知 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促销宣传

http://www.saic.gov.cn/ggl/zwgg_detail.asp?newsid=568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的通知》。

近一个时期以来,个别不良厂家和商家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有的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领导人形象,有的使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为产品和服务代言,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知明确要求,禁止在商品及其包装物上使用和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以及任何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表现形式;禁止企业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和形象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或利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推销产品或者服务。(中国工商报提供)

 

依据《广告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的通知》和上述报道,再回头对照中国汽车网在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套改性利用毛主席题词做商业促销宣传的做法,我们不难看出:中国汽车网在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中套改性利用毛主席题词做商业促销宣传的做法,是违犯《广告法》的,是违犯《关于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的通知》要求的。

中国汽车网对于自己在第十二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中套改性利用毛主席题词做商业促销宣传的做法,该不该向中国人民的领袖毛主席和全国人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