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凤凰网》上一篇《174亿财政资金脱离人大监督》的报道特别醒目,上面不仅记录着财政部擅自增发职工福利等违法事实,而且还记录着财政部的“同党”发展改革委又是如何违规为自己建实体的。
在李金华的审计报告中,财政部存在如下五方面问题:
一是截至2006年底,财政部对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174.22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缴回预算,导致该资金脱离人大监督,削弱了预算的约束力,不利于政府和人大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二是2006年,财政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部门预算816.5亿元,在批复的部门年初预算中,部分资金并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抽查的9个部门2006年预算有96.85亿元未细化,占这些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的35%。
三是财政部在2006年部门预算之外,按国债发行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国债发行业务经费4500万元,其中人民银行3615万元、财政部885万元,这笔资金被用于职工补贴、宣传费、会议费等日常开支。
四是2006年,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138.8亿元,支出110.28亿元,这些资金在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由相关部门分配使用,未纳入预算。
五是2004年至2006年,财政部在预算中安排下岗职工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5亿元,实际执行2.85亿元,仅占5.2%。
而“屡犯”发展改革委则存在如下二方面问题:
一是国家发改委在同样的问题上再次违规。去年审计曾发现发改委向尚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5个项目下达了投资计划。2006年,发改委再次向其中仍未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4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7.5亿元,并且向初步设计方案尚未批复的“中央直属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3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2.05亿元。
二是发改委在“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项目中,承担了项目申报、概算审批、投资安排、建设管理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多种职责,发改委代表国家出资,分别成立4家“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公司”,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发改委未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行将总投资额调增28.5%。
看了以上的内容,笔者不禁心想,只要是中国人,只要还有一颗爱国的心,无论他是生活在国内还是生活在国外,也无论他是谁,看了李金华的这份审计报告,都会为财政部这样的“硕鼠”、发展改革委这样的“家贼”而义愤填膺的。
先来看看财政部都做些什么。
财政部叫地方政府不要设“小金库”、“帐外帐”,而财政部自己呢?到处违反规定,它“不设公帐,只设私帐”,致使174.22亿元资金,逃过人大的监督。当然,国库中的这些钱也是供财政部自家独用。大家看,财政部这样的行为,不是“硕鼠”又是什么呢?
不仅如此,在国家发行国债上,财政部也要分一部份利。国人谁不知道,这个国债可是国家向老百姓借的钱,国家还要付利息给老百姓的。也就是因为国家有困难,老百姓才愿意以最低的利息借钱给国家,帮助国家以发展经济之用,希望国家能早日强盛起来。
可是,就是这样一种包含着老百姓和国家血汗的国债,又不是什么利润所得,财政部都要从中分一部份“劳务费”,作为“职工补贴、宣传费、会议费等日常开支”。财政部这样的要求,人们不禁要问?财政部难道平时就没有“职工补贴、宣传费、会议费”了吗?
其实,发行国债和发行彩票都一样,本身都是财政部分内的工作。况且,财政部是国家机关又不是“桑拿浴”里的“小姐”,为何还要做一次事就要给一次小费呢?财政部的这个行为,难道不让世人费解吗?
最可恨的是,财政部在预算中安排下岗职工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5亿元,没有全部到位,实际只执行了2.85亿元,仅占5.2%,而剩下的一大笔钱又用在何处了呢?大家不妨想想,财政部不给银行贴息,下岗职工要去创业如何能贷到款?银行得不到贴息,怎么可能把钱贷给下岗职工?
如今,我们的下岗职工生活是很困难的,在落后地区,有的下岗职工只是拿着不到300元的低保钱,而财政部的领导却视下岗职工如此困难生活而不顾。财政部的这种做法怎么可能让下岗职工脱贫致富?而对国家来说,困难群众的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就会增多,这样就会影响国家发展的大局。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财政部的这种行为能否算是一种犯罪行为呢?财政部是不是国家的罪人?财政部是不是人民的罪人?
与财政部不同的发展改革委却有更“高明”的手段。他干脆自己创办实体,这样就会有来之不尽,取之不完的钱财,而且这些钱财还不受中央的控制。为达此目的,发展改革委当然要给自己扩大“自主权”,培养“斩而不奏”之气势,以达到其不先“审批”就下达“计划”之目的。因此,今日发展改革委的胆子为何如此之大,大到可以“屡犯不改”,这其中的名堂,人们一看便知的。所以,在发展改革委的眼里,国务院成了一种“摆设”,法律法规只是一张“废纸”,这也是必然的趋势。
当然,人们也会问?发展改革委是各省、市的项目审批机关,属中央部委。本来国家就有规定,国家机关是不允许创办经济实体的,按理说发展改革委应当带头做好。而实际上,发展改革委不仅没有这样做,相反,发展改革委却自己带头违规,创办了实体。这是为什么?其实,道理很简单,一切都是钱惹的祸。
由此可见,发展改革委的这一行为,不就是在窃国家之财,盗国家之物么?这不是“家贼”又是什么呢?
至于,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些地方上马的项目都快完工了,而此项目还未得到审批的报道。现在看来,地方政府的这一“先斩后奏”之招,其实都是向发展改革委学来的。对国内目前出现的固定资产投资过快、过热,房价难以调控等不良局面,也就不难理解了,当然这是不能完全怪地方政府不听话的?其实,明眼人心里都清楚,投资过快、过热的真正原因就在发展改革委身上。
所以,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去调查房价上涨原因什么的,会有结果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发展改革委不可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行文至此,笔者在想,一个是管钱的部门犹如“硕鼠”,一个是管投资项目的部门就像“家贼”。他们都有如此不法的行径,不为党和国家分忧,那么这样下去,国家的希望何在?中国还能崛起吗?
龚玉环
2007年6月29日
http://news.phoenixtv.com/mainland/200706/0628_17_1434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