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量占经济总量比重过低的现象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为普通的劳动者增加工资不仅是和谐社会思想的体现,让普通的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体现,而且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制定新的收入分配政策的导向。工资总额占企业总成本比重过低的现象同样引起了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提出了,中国将力争在五年内,使各类企业都建立起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从组织的机制上确保企业员工的经济利益。
目前,大学生就业难,工资待遇低的现象已经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热点话题,大学生初次就业的工资待遇在最近的五年间呈下降的趋势,特别是在大学实施扩招政策后的首届大学毕业生走向就业市场之后,这一趋势更为明显。目前,大学生初次就业的工资待遇不仅低于企业员工平均的工资水平,甚至低于一些行业的农民工的待遇。社会可以把大学生当成普通的劳动者来对待,但是,如何看待大学生是“有文化的劳动者”的社会价值和智力劳动者的经济价值呢?需不需要为我们的大学生建立初次就业的工资待遇的“社会协商机制”呢?
大学的快速扩张在满足了青年学子接受高等教育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大学生毕业之后数量过剩的现象,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变得日益严峻,在劳动力和人才的市场上,大学生处于工资水平确定中的不利地位,科学技术推动了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经济成果并没有在大学生的初次就业的工资水平上得到体现。企业在录用大学生时压低大学生工资的现象非常普遍,大学生就业岗位的不足使得用人单位处在有利的地位,大学生“天之骄子”的光环已经不复存在,在严峻的市场供求规律面前,大学生,特别是普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大学的毕业生变成了“廉价的劳动力”,甚至出现了“零工资”就业的“单向选择”的现象。
大学生工资待遇低使得一些企业产生了“人才浪费”的现象,人力资源的使用中随意闲置和浪费“智力资源”,比如,同样的“工资成本”,原来可以录用一名大学生,现在则录用一名研究生;原来可以录用一名研究生,现在则录用一名博士生。同样的“工资成本”原来可以录用一名大学生,现在则可以录用两名大学生。同样的“工资成本”,原来只要使用一名普通的体力工作者,现在则可以使用一名大学毕业的“智力工作者”。教育的普及,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使得人们逐渐接受了大学生是普通劳动者的观念,另外一方面,如果大学生都去做“搓澡工”,“陪酒员”等等的工作,大学生的教育培训就是一种极大的智力浪费。
大学生的工资待遇过低引起了一系列的“不良反映”,比如,大学生为“教育的产业化”投入了成本,社会却没有为这笔“教育成本”的“回收”提供“补偿的机制”。每个家庭为子女在大学四年左右的学习期间投入的教育费用大约在5万到10万元之间,如果毕业工作后每月的工资还达不到1000元的水平,他们就要工作5年以上,来“收回”这笔教育的投资。又比如,大学生的工资待遇过低间接地引起了“读书无用论”的思想苗头的出现,目前在大学生中比较流行的“学好学坏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的学习行为是与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数量可以扩大,质量不能缩水”的教育方针相违背的。大学生的工资过低间接地引起了教育质量的下降,所以,不能把教育质量的下降完全都归结到大学的扩招,教师的教学水平上。
古典经济学家曾经提出在劳动力的价值中应该包括教育培训的费用,因此,大学生的教育培训的支出应当在毕业后的工资新酬中得到补偿,如果工资过低,就意味着教育的投资得不到补偿,这就间接地影响到在校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教育的发展是不利的。
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大学生在初次的就业选择中,双方在协商工资的水平时处于不利的条件。科学的发展同样有自身的客观规律,人们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即经济的发展在于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于教育。政府部门已经计划用5年的时间建立起企业内部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大学生当然是企业员工的一部分,可以纳入到这种协商机制中。为了改变大学生工资待遇过低的局面,我们的社会也应该行动起来,建立一套“社会性的”大学生工资的“集体协商机制”,这也是为中国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