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真相v.歪曲事实:拷问媒体的良知


披露真相v.歪曲事实
——拷问媒体的良知

前言
最近,在网络上出现了“河南中原油田深陷干部嫖宿女中学生”的报道,今天,搜狐新闻网以“河南中原油田深陷干部嫖宿女中学生谣言风波”为题(http://news.sohu.com/20061126/n246614439.shtml),腾巡网以“谣传中原油田干部嫖宿女中学生 涉案书记喊冤”(http://news.qq.com/a/20061126/000044.htm)为题,进行了报道。
事件是因为网上的一个帖子《中原油田领导干部集体嫖宿女中学生》引起的,《中原油田领导干部集体嫖宿女中学生》帖子的出现,使得原本闹得满城风雨的“嫖宿”传言,更加扑朔迷离。 帖子称,河南省濮阳市中原油田总部的新村派出所在8月份发现了由油田艺术高中的个别老师牵头联系,让在校女学生与油田某个别领导发生不正当的两性交往,结果导致女生怀孕的事情,于是上报到公安局,局领导指示由治安支队主办,派出所配合;后来越办发现牵扯的领导越多,很多还是处级科级,并且很多人都来说情,于是感到压力很大,向领导汇报后改由刑警大队经办。 帖子透露,到这个月初为止,这个案子已经涉案一百余人,仅女学生就有近20人,这些女生小的才十五六岁,大的也不过十八九岁,甚至有高一的学生。据说此案涉及的“领导”有总部地区的,也有前线采油厂的。可是到目前为止,只有第9社区的书记以及油田报社的一个编辑等寥寥数人被油田公安局治安拘留,其他的大都取保在家。 此帖包含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及人数,还介绍了该案的最新进展,甚至直接点明了涉案人员的具体身份,如此“内容翔实”的帖子一经发布,立刻在濮阳当地特别是中原油田内部引发强烈反应,由“领导”、“嫖娼”、“艺术高中”、“拘留”等词语组成的各种版本的小道消息再次四处传播。人们不仅在议论此案的各种细节,猜测此案的幕后隐情,甚至开始根据帖子内容为涉案人员对号入座。一时间,油田领导、艺术高中、油田公安局等立刻陷入各种传言的包围之中,中原油田“嫖宿门”风波骤然升级。
据今日的两个报道说,来自中原油田公安局宣传科的消息,造谣生事的人叫张海鹏(音),9月21日起被治安拘留15天。据了解,张海鹏被捕前是中原油田公安局胜利路派出所的一名协警,负责看车。他通过某种渠道听到有关消息后,率先将此消息在他自己的博客上公布。因为“造谣”,张海鹏日前已被清退回原单位采油一厂治保大队,同事们都知道,“海鹏出事是因为在网上发布了一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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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媒体:没有自主意识的传声筒!
我们注意到了,这两个重要的互联网媒体巨头的消息来源都是:《民主与法制时报》的报道,该报纸的主要消息来源或者说他所认定的正当的消息来源是记者所采访的“濮阳市及中原油田相关部门”,在这里边就出现了后来报道中的一边倒现象,那就是所有的转述的媒体都倾向于该事件为“谣言风波”、“谣传”,互联网媒体没有进行自己的调查,而且包括民主与法制时报自己也没有对那些匿名油田网友的信息(一位匿名的油田网友则向《民主与法制时报》发邮件披露,他知道有一个局级干部、七个处级干部牵涉在里面)给予足够的重视,普遍在报道的标题上使用了极具倾向性的言论:“谣言”“谣传”,是否有人为的意图消除该事件的影响的因素在其中?如果真的有这个因素或者合理的怀疑不能被排除,则所谓的“中原油田领导干部集体嫖宿女中学生”事件可能的确是事实。
互联网媒体不加区别,没有独立核实的传声筒强调,足以将纸质媒体的倾向性报道无限放大,从而压制真实的消息,试问:互联网媒体的良知何在?社会责任感何在?
二、谁在歪曲事实:女中学生=普通的卖淫女?
在这两个报道中,我们不难发现纸质媒体和互联网媒体的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极尽歪曲事实的能事。
1、 介入其中的到底是:女中学生?还是普通的卖淫女?
警方的记录显示,被介绍卖淫的是油田艺术高中的学生。警方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显示,2006年7月14日8时零分,中原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了油田基地派出所移送的案件:2006年以来,油田电视台一个叫“罗达”的人经常带领油田艺术高中的学生张某、靳某、赵某等人在金都宾馆卖淫。经初查,罗达本名罗志双,涉嫌介绍卖淫。
在警方的7月14日当天,中原油田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向上级部门提交了“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罗达系化名,多次在濮阳市飞天宾馆、金都宾馆介绍艺术油田高中学生进行卖淫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呈请立案侦查。”
而
在腾讯网的报道中成了“发生在中原油田的一起普普通通的嫖娼案”;
中原油田教育培训中心党办主任石玮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学校的校长和老师都是规规矩矩的,这个事件是由原油田职工组织,社会女青年参与,其中包括个别被开除的学生加入,与学校无关。”还兴灾落祸地说:“造谣者道听途说,把自己杜撰的东西发表在博客上,已经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在中原油田公安局,宣传科陈科长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只不过网络的造谣才显得有些引人注目。他肯定地说:“该案件决不像网络谣言说的那样。此案不涉及油田领导,不涉及地方领导,也不涉及学校校长和教师。”
可见,介入的女生是否为在校学生?不能说没有重大的合理怀疑。
2、 是否有领导集体嫖宿女中学生的情事?
该性交易的组织者,根据质纸媒体和互联网媒体自己的报道:“据了解,其实在业内,罗志双小有名气,自己成立公司,除了经营广告业务,在很多领导那里都“玩得转”。和艺术高中的学生熟识,掌握着一批“资源”,并依靠这些资源营建了自己的关系网络。”
令人不禁生疑:
一位匿名的油田网友则向《民主与法制时报》发邮件披露的——“他知道有一个局级干部、七个处级干部牵涉在里面”——如何不可能是真实的?
中原油田的相关部门在掩饰什么?向民主与法制时报披露的信息难免不是为了人为的降低该事件的影响?
中原油田在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帮助下,通过将在校的未成年女生诬蔑和妖魔化为普通的卖淫女,将领导嫖宿未成年在校女生的行为淡化为一件普通的人们都司空见惯的卖淫女事件来维护某些具有较高社会地位人士的尊严和体面,不亦卑鄙?
三、所谓的谣言风波:第二个秦都诗案?
中原油田的做法的另一个特点是模仿秦都诗案的做法:先将博客帖子的作者抓起来。
该案与秦都诗案极其相似:一是被抓者都是抓人者的手下;二是抓人者都借助公安机关,动用了刑事侦查措施,否则他们如何能够找到帖子的作者;三是这两个案件都侵害了大众和社会的知情权,同时也侵害了作者的言论自由权。
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中原油田公安分局比秦都公安局高明一点,没有采用动用检察院提起“侮辱诽谤罪”的公诉手段置人于死地,只是给予15天的行政拘留。
四、拷问:传统媒体、网络媒体
在最后,我们不得不追问:垄断了新闻来源的传统媒体和极具传播能力的网络媒体,人云亦云,鹦鹉学舌,独立性何在?社会责任感何在?
在这个失去道德底线的社会里,你们也继续堕落和沉沦后,你们也将成为无数暴行的帮凶和同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