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是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在金融消费中享有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作为一名金融消费者,你应当知晓如下权利:
一是金融消费知情权。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为抢占市场份额,利用其在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在推销自营或代理新业务品种时缺乏透明度,存在片面陈述、欺骗性宣传以及回避风险等问题,误导不明消费者。以贷记卡为例,银行重点宣传的是往往是诱人的免息期,但对于最低还款额的宣传却是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未能对“最低还款额”的含义作一个具体、详细的解释,以致于出现了一个“利息陷阱”,诱发不必要的纠纷或投诉。
二是金融消费自主权。银行选择客户与客户选择银行是平等的。但也有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存在利用其强势地位,在资金结算、存取款等方面不能按客户意愿办理。如有的机构在发放抵押贷款时,指定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等等。
三是金融消费公平权。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签订贷款合同条款、代客理财协议条款时,权利义务不对等,往往只要求金融消费者履行违约责任,却很少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违约责任。
四是金融消费安全权。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交易中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控制保密权,以及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未得到妥善保护,使消费者受到伤害。
五是金融消费求助权。由于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还不到位,消费者往往金融知识有限,掌握的信息也不对称,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还不十分明确,对一些金融产品的性能、用途以及相关的服务等信息缺乏了解和认知,在现实中往往会陷入“认识滞后、判断滞后、措施滞后、效应滞后”的困境,难以保证所有的投资、消费行为达到理性化。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许多金融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甚至不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实际上,金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如果发生私人财产被侵犯,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对方要求赔偿,如得不到满足,有权向监管部门申诉或请求法律援助,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金融消费知情权。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利益驱动,为抢占市场份额,利用其在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在推销自营或代理新业务品种时缺乏透明度,存在片面陈述、欺骗性宣传以及回避风险等问题,误导不明消费者。以贷记卡为例,银行重点宣传的是往往是诱人的免息期,但对于最低还款额的宣传却是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未能对“最低还款额”的含义作一个具体、详细的解释,以致于出现了一个“利息陷阱”,诱发不必要的纠纷或投诉。
二是金融消费自主权。银行选择客户与客户选择银行是平等的。但也有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存在利用其强势地位,在资金结算、存取款等方面不能按客户意愿办理。如有的机构在发放抵押贷款时,指定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等等。
三是金融消费公平权。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签订贷款合同条款、代客理财协议条款时,权利义务不对等,往往只要求金融消费者履行违约责任,却很少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违约责任。
四是金融消费安全权。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交易中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控制保密权,以及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未得到妥善保护,使消费者受到伤害。
五是金融消费求助权。由于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还不到位,消费者往往金融知识有限,掌握的信息也不对称,对自己享有的权利还不十分明确,对一些金融产品的性能、用途以及相关的服务等信息缺乏了解和认知,在现实中往往会陷入“认识滞后、判断滞后、措施滞后、效应滞后”的困境,难以保证所有的投资、消费行为达到理性化。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许多金融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甚至不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实际上,金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如果发生私人财产被侵犯,有权依据合同规定向对方要求赔偿,如得不到满足,有权向监管部门申诉或请求法律援助,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