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应该大力提倡的是:忠即是孝.今天的孝顺无需付出太高的代价,尽一份孝心足已。
孝与忠的关系已成为早期儒学发展中的一个矛盾,在我看来,人们之所以产生这种矛盾,主要是因为没有真正将孝与忠统一起来,若将二者统一在一起,甚至将事君也看作是孝,那么,这一矛盾便迎刃而解了。在之前,总以为孝必须有时间和金钱的付出。试想,连自己亲生父母都不能侍奉的人,对别人又如何做到尽心尽力。诚然,在革命战争年代,革命行烈为了不给自己的父母和亲人带来迫害,而不得不远离亲人远赴战场,应该说是一种无奈。
孝本身就是社会性和政治性的,“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同上)要做到“尊亲”和“不辱”,就必须“居处庄”、“事君忠”、“莅官敬”、“朋友信”和“战陈勇”,也就是说,孝不能仅仅限定于家庭内部,还需要扩大到社会、政治乃至军事领域,在所有的领域都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戒慎恐惧,不敢越雷池一步。后者虽然只是“尊亲”、“不辱”的过程和手段,但也包括在孝之中。所以像韩非提到的“三战三北”的鲁人,乐正子春是不会赞同的。因为其行为不仅会给父母带来羞辱,而且还会遭到官府的责罚,所以同样不能看作是孝。可见,乐正子春虽然将“全身”作为孝的主要内容,但并不主张从政治生活中脱离出去,更不主张为了“全身”而置国家的法律、利益于不顾,相反,他是通过“全身”、“尊亲”将事亲与事君统一在孝的实践活动之中。
是大孝治天下还是忠孝不能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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