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高法院长肖扬的报告,让人既受高兴又忧心。高兴的是,1998年中国通过修改宪法,终于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也为此做了不少努力,人们总算树立了法治的理念。忧心的是,“司法改革必须坚持符合中国的国情”,这话太含糊其辞了,中国的国情到底是什么?总不能以此为借口,就拒绝借鉴西方先进的法治思想和做法,一味地保护既得利益者的特权,不积极地为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和公民监督政府提供良好环境,10年了我们的司法究竟进步了多少,还需要多少年才能达到质的进步呢?
高法院长肖扬:司法改革必须要坚持符合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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