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希望“人治”在中国“一去不复返”了


我真的希望“人治”在中国“一去不复返”了

---------反右、文化大革命和下岗的联想

/汪华斌

反右、文化大革命和下岗本是中国三次独立的事件,但最近很多专家学者却把反右与文化大革命连在一起;而且口诛笔伐,文章相当多;可下岗的文章却没有。这使我很奇怪,因为我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们真的都很相似,只是对象与手法不同而已。

1、受伤害的对象不同,但人数却是上升的;

反右中我国受伤害的对象是知识分子,其人数有几十万;而且是以高级知识分子居多。文化大革命中受伤害的对象是部分各级干部和同情这些干部的群众,其人数有几百万;尤其以老干部居多。下岗中受伤害的对象是普通老百姓,其人数有六千万之多;尤其是与各级领导有矛盾的人几乎无一漏网。

2、一夜之间,就是人生路上的两重天;

反右时,某大学有位基层党支部书记实在完不成下达给本单位定右派的指标;就把自己报上去了,结果不仅定了右派;而且从大学开除了,在生活如此戏剧之中;这位年轻的党支部书记自杀了,因为他实在接受不了这两重天的境况。

文化大革命中,我才是十几岁的孩子去北京串联;遇到当时的陶铸接见红卫兵,我被挤到他跟前与陶铸握了手;当时我多兴奋,连手都不想洗;可第二天陶铸倒了,我后悔莫及;当时真的是无地自容,因为我们一起的只有我挤到跟前与他握了手;而学校还有人怀疑我是否与陶铸有什么关联,这就是文化大革命。

武汉市某钢铁企业有位民主党派人士举报自己的领导收受回扣,而且多个部门都进行了调查;确认有回扣之事,但的确有一部分回扣是进了单位的小金库;于是认定是诬陷领导,第二天就通知这位民主党派人士下岗了。要是一般的人下岗都要闹一下子的,何况民主党派人士呢;结果闹到了国家统战部,因为下岗是以组织名义作出的;而且下岗是国策,谁也不能更改;结果民主党派人士就被强制性下岗了,这就是我国的下岗。

3、没有人权,也不尊重法律;

对于反右和文化大革命中的人权呀法律呀,我们的专家学者们列举了很多;可我要说的是,下岗中同样没有人权;也没有法律。

1998年湖北省人事厅在下发高级职称文件前,接到某企业的公函;要求把该企业今年评上高级经济师的某某某除去,理由是今年该企业已经确定某某某下岗;只是文件还没有下达,不能使下岗的人有闹的把柄;所以提前把他的高级职称去掉,因为该企业的文件规定是高级职称者不能下岗。

在这样一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我们的人事厅竟然同意了;而并不是尊重客观事实。因为该人的高级职称申报了四次,每次都是为该企业的年轻领导让路而没有评上的;就这样连职称外语都考了三次,使得职称办的人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因此今年就没有要他为领导让,所以今年就评上了高级经济师;但该企业的领导不愿意,一方面因为此人的能力太强;使领导在技术上很难堪。另一方面是该人太正直,对领导总像是在监督;所以领导们要将其赶出企业。但文件有高级职称的不能下岗,所以就搞了个提前通知取消高级职称;这理论上不可能的事实,但的确就是在中国发生了;这就是我们下岗中的法律与人权。

我曾经与某信访办的同志探索过下岗期间的信访与上访,竟然与下岗有关的占了一大半;而且根本没有回音,就连提出劳动仲裁的也很少有胜诉的;因为所有的下岗程序都合法,哪怕是投票决定的下岗;它都是企业正式文件规定的。只要有文件,任何打击报复都是合法下岗;哪怕这文件与国家法律相抵触,仲裁机构还是只相信企业组织;而从不相信下岗的个人。所以中国六千多万人下岗,竟然是正常的;而我们却没有见到一位企业领导在下岗的大军之中。如我们武汉市某企业效益良好,但为了给在职人员加工资;于是决定下岗了六万人。在这六万人中,竟然没有一名科级或科级以上的领导;而技术人员下岗的,全部是那些业务能力强或与领导关系不好的人;这就是人权,因为下岗就是法律。

总之,反右、文化大革命和下岗三者间的共同特征太多了;为什么对反右和文化大革命全盘否定的文章铺天盖地,而对下岗持不同看法的文章却没有呢;因为右派和文化大革命中一些受迫害的人现在成了既得利益者,自然就要否定过去;而下岗的人有几个成了权力者,自然也就无法评价自己的经历。但我要说的是,它们之所以演变成灾难;实际是“人治”的原因。有时就是正确的决策,在“人治”的执行下;同样能产生灾难。

“人治”与“法制”是两个决然相反的概念,只有“法制”才能避免“人治”;这就是说,只有“法制”才能避免灾难。我们这个坚持‘实事求是’的社会,应该对灾难有了清醒的认识;我们不希望任何事件都有公平,但我们却希望“法制”是社会的主流;因为只有“法制”,我们才能避免灾难。现在对反右、文化大革命和下岗的评说还很困难,但“法制”却是启迪;这是一个社会法制建设的问题,也是社会一个公民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