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店名确实让人大开眼界,诸如“饭醉团伙”、“黑心汤圆”、“飞发走丝”、“高等发院”、“井茶局”等店名让人过目难忘。日前,湖北省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勒令一些商店摘牌换名,却因为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而陷入僵局。(《法制日报》2007年6月27日7版)
目前,汉语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危机,最主要表现在广告媒体上和一些店名上。当今社会各种广告滥用谐音,乱造词语者很多。如用“无泻可及”宣传泻药,用“制冷鲜峰”推销冰箱,“钙不能缺”宣传钙片等的谐音广告,随处可见,触手可及。据有关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为了不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许多企业便在广告中利用谐音打“擦边球”,一时间,颜料广告中出现了“好色之涂”,冰箱被说成是“制冷鲜锋”,还有“有痔无恐”、“无胃(微)不治(至)”、“默默无蚊(闻)”、“骑(其)乐无穷”、“随心所浴(欲)”、“随寓(遇)而安”等等,更有甚者想利用谐音注册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商标,如“中央一套”的安全套等,这种随意拿成语和俗语开刀的行为,不仅改变了语言的本意,也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而伤害最大的是中小学生。谐音广告(商标、店名)是创新,可创新中带有一种庸俗的东西,容易让上学的孩童以讹传讹。有媒体曾报道某市在一次“广告在学校”的调查中,给学生罗列出数道谐音广告词语进行纠错,居然没有一个同学完全改正所列的错误词语,部分学生还把“无懈可击”改成“无泄可击”,“盖不能缺”改成“钙不能缺”,有部分学生对“咳不容缓”“随心所浴”等不知如何纠正。
语言是根植于民族灵魂与血液间的文化符号,她不仅是一种表达工具,也跟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思维方式密切相关,真实记录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踪迹,成为延续历史与未来的血脉。作为人际交流的主要工具,随着时代的变迁,语言也需要与时俱进。但不管如何发展变化,平实化也好,生动化也好,其目的都是表情达意、交流思想情感,它要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也不妨讲求优美含蓄、富有韵味,但都应注意语言的首要目的——理解沟通,所以必须以符合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尊重中国文化传统为前提。如果一味地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语言规范性的话,就等于让自己的母语“慢性自杀”。
因此,笔者认为,不规范化的用语尤其是谐音广告的泛滥,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更影响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乎中华母语的发展与壮大。虽然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虽然不少的省市也制定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相应的规定,对规范广告文字、禁用谐音广告和规范汉语言文字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在此,希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严格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将那些生造出来的不能独立表达语意的明显违法的成语店名广告和谐音广告统统打扫干净,还汉语言文字一片洁净的土壤。
目前,汉语在使用过程中面临的危机,最主要表现在广告媒体上和一些店名上。当今社会各种广告滥用谐音,乱造词语者很多。如用“无泻可及”宣传泻药,用“制冷鲜峰”推销冰箱,“钙不能缺”宣传钙片等的谐音广告,随处可见,触手可及。据有关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为了不违反《广告法》的规定,许多企业便在广告中利用谐音打“擦边球”,一时间,颜料广告中出现了“好色之涂”,冰箱被说成是“制冷鲜锋”,还有“有痔无恐”、“无胃(微)不治(至)”、“默默无蚊(闻)”、“骑(其)乐无穷”、“随心所浴(欲)”、“随寓(遇)而安”等等,更有甚者想利用谐音注册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商标,如“中央一套”的安全套等,这种随意拿成语和俗语开刀的行为,不仅改变了语言的本意,也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而伤害最大的是中小学生。谐音广告(商标、店名)是创新,可创新中带有一种庸俗的东西,容易让上学的孩童以讹传讹。有媒体曾报道某市在一次“广告在学校”的调查中,给学生罗列出数道谐音广告词语进行纠错,居然没有一个同学完全改正所列的错误词语,部分学生还把“无懈可击”改成“无泄可击”,“盖不能缺”改成“钙不能缺”,有部分学生对“咳不容缓”“随心所浴”等不知如何纠正。
语言是根植于民族灵魂与血液间的文化符号,她不仅是一种表达工具,也跟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思维方式密切相关,真实记录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踪迹,成为延续历史与未来的血脉。作为人际交流的主要工具,随着时代的变迁,语言也需要与时俱进。但不管如何发展变化,平实化也好,生动化也好,其目的都是表情达意、交流思想情感,它要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也不妨讲求优美含蓄、富有韵味,但都应注意语言的首要目的——理解沟通,所以必须以符合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尊重中国文化传统为前提。如果一味地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语言规范性的话,就等于让自己的母语“慢性自杀”。
因此,笔者认为,不规范化的用语尤其是谐音广告的泛滥,不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更影响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乎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乎中华母语的发展与壮大。虽然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虽然不少的省市也制定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相应的规定,对规范广告文字、禁用谐音广告和规范汉语言文字作出了明确规定,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在此,希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严格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将那些生造出来的不能独立表达语意的明显违法的成语店名广告和谐音广告统统打扫干净,还汉语言文字一片洁净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