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的哲学定义:意识是世界的内在规定、一般规律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的其他组成部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意识有很多别名:中国人称它道(天道)、意(天意)、理(天理)、命(天命);外国人称它逻格斯、必然性、绝对精神、意志;现在很多人称他规律、法则、意识。例如,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社会规律、社会法则、社会意识;思维规律、思维法则、辩证法则。
世界是我们认识的对象,是具有多样性规定的万千事物的统一体。世界和万物的存在、运动和变化是意识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观察世界和万物的存在、运动和变化,就可以发现意识,发现世界和万物的一般规定、一般规律和隐藏的部分。意识是存在、运动、变化、行为的本质,统帅、指挥者。没有意识就没有存在、运动、变化、和行为。
意识普遍存于世界和万物之中,世界是包含意识的世界,万物是包含意识的万物。没有意识存在于其中的世界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世界,没有意识存在于其中的万物也不是我们天天眼见手触的万物。有了意识的存在,世界和万物就有了生机和活力。
世界和万物是意识同世界和万物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例如:生物。生物是有生命的物体。
生命是生物的生长、发育、繁殖、代谢、应激、进化、运动、行为所表现出来的生存意识。
生存意识就是生命,就是生物生来具有终生不离的内在规定,就是生物所遵循的一般规律,就是生物的隐秘组成部分,就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生物的其他组成部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就是具体形式的意识。
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生物的其他组成部“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我们现在经常说生物是生命同“物”组成的统一体。我们今后也可以说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物”组成的统一体;或者说生物是生存意识同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例如:非生物。非生物是有意识的物体。
意识是非生物的存在、运动、变化所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自然法则,自然意识、是非生物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非生物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因此我们今后也可以经常说非生物是意识和“物”或物质组成的统一体。
意识是人认识的主要对象之一。
人类在日常生活中创造和使用的每一个动词都是对意识的表述,是意识的表述和传播形式。一切现实的存在、运动、变化、行为都是意识的表现形式,是我们发现意识、认识意识的桥梁。
意识也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精神哲学、法哲学、伦理哲学、道德哲学、逻辑哲学、形而上哲学、辩证法哲学、本体论哲学、认识论哲学、思维论哲学、实践论哲学、存在论哲学、灵哲学、意志论哲学都是把具体意识作为研究的直接对象。
尽管各种哲学都承认意识的存在,但对什莫是意识、对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意识同世界和万物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的关系的认识存在着严重分歧。
唯心主义哲学夸大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贬低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唯物主义哲学贬低意识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夸大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元论哲学虽然认为意识同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具有平等的地位,但由于对意识和物质缺少正确和科学地认识,难以取得理论上的突破。
到目前为止,人们对什莫是意识、什莫是物质、对意识和物质在世界中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意识同物质的关系问题争论不休。
我认为:意识是世界的内在规定、一般规律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的其他组成部分“物”或物质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是存在、运动、变化、行为的本质和规定。
物质是世界和万物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是具有客观实在性同世界和万物的其他组成部分——意识处在对立统一关系中的事物。
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形式是世界和万物的内在规定,是除了意识之外世界和万物的其它组成部分,是“物”或物质的具体表现形式。
“物”或物质有别于物体和世界,是物体或世界的组成部分,是人的思维把世界或物体分解为两个组成部分后,从中抽取出来的具有客观实在性的事物。
意识同“物”或物质都是世界和万物的组成部分。意识作为世界和万物的组成部分同“物”或物质是完全相同的,是“物”或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意识就是有自身特点的“物”或物质。
意识同“物”或物质在世界和万物中具有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作用。意识同物质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世界不仅是包含意识的世界,而且还是包含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形式的世界;万物不仅是包含意识的万物,而且还是包含时间、空间、价值、数量、形式的万物。不包含意识的世界和万物,同不包含“物”或物质的世界和万物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形式各自具有自身的特点,它们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形式还具有相同点,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
意识同“物”或物质、意识同时间、空间、价值、数量、质量、形式都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共同本质;它们是统一世界大家庭中的平等家庭成员,不但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和条件,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关于意识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意识和物质关系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是错误的观点。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没有正确认识意识和物质在世界中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关系,长期争论不休的重要原因是:没有实现对意识、物质的正确科学的认识,它们关于意识和物质的概念是混乱的、模糊的、;他们关于意识和物质的观点是错误的。
例如,现在哲学教科书中的意识定义。
把意识同人脑的规定——能力、同人脑的行为——思维、同思维产生的结果———主体意识、同认知器官收集客体信息知识的行为——认识、同认识的结果——知识、同具体形式的意识——自然意识完全混淆在一起。
例如,现在教科书中关于意识的观点。
“意识不具有客观实在性,意识不是物质王国的成员”这完全违背了世界是统一的客观事实,违背了辩证法则。
例如,唯心主义哲学家关于意识的观点。自然意识或主体意识就是一般意识;意识是独立存在于世界和万物之外的自在之物、绝对精神、万能上帝,只有它们是真实的,我们天天眼见手触的事物都是易变的、虚妄的、不真实的、被创造的。
例如,现在哲学教科书中关于物质的观点。世界是物质的,世界上除了物质以外什莫都没有;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可以分为物质和意识、精神和存在两大类。
上述观点完全不知道包含世界一切事物的物质概念是一般物质的概念,一般物质的概念同不包含意识的物质概念既具体物质的概念是有差别的常识。从而使自己深深陷入自相矛盾的泥坑之中,越挣扎陷得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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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的哲学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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