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有权机构和个人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立法议案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其中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已列人会议议程的法律议案,在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该法律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审议,并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将修改后的法律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有权机构和个人提出的议案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决定将议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也可以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根据这些年我国立法实践,税收法律草案一般都是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立项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人大常委会召开之前和会议期间要对税法草案作进一步的审查、研究、协调、修改。税法草案与其他法律草案一样,一般要经过两次会议审议,重要的法律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决定,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税法草案时,一般都是由财政部长受国务院委托到会上作说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向会议作审查报告。
(3)表决通过:
表决通过税收法律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草案表示正式同意,表决通过后,该税法草案即为税收法律。根据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法律议案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时,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
公布法律是立法活动中的一项法定程序。法律草案虽经通过,但没有公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是不能予以实施的,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公布法律应在专门的刊物登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就是专门公布法律以及其他决定、命令的专门刊物。这里,我们要注意公布和传布的区别,公布法律是一道法律程序,只能从专门刊物上公布。而传布则是一种宣传手段,如通过报纸、张贴、广播、电视等形式将法律的内容告之于众,这是十分必要的,但不是法律程序所要求。法律的公布时间并不完全就是法律开始实施时间,有的法律是于公布之日起在全国生效;有的法律是公布一段时间后才生效,这主要是要给人们一段学习、准备时间。具体的生效实施时间,在公布时是要明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有权机构和个人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立法议案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由大会主席团决定。其中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已列人会议议程的法律议案,在大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该法律案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审议,并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将修改后的法律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有权机构和个人提出的议案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决定将议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也可以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根据这些年我国立法实践,税收法律草案一般都是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草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立项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人大常委会召开之前和会议期间要对税法草案作进一步的审查、研究、协调、修改。税法草案与其他法律草案一样,一般要经过两次会议审议,重要的法律经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决定,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税法草案时,一般都是由财政部长受国务院委托到会上作说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向会议作审查报告。
(3)表决通过:
表决通过税收法律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草案表示正式同意,表决通过后,该税法草案即为税收法律。根据我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法律议案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时,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4)公布:
公布法律是立法活动中的一项法定程序。法律草案虽经通过,但没有公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是不能予以实施的,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公布法律应在专门的刊物登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就是专门公布法律以及其他决定、命令的专门刊物。这里,我们要注意公布和传布的区别,公布法律是一道法律程序,只能从专门刊物上公布。而传布则是一种宣传手段,如通过报纸、张贴、广播、电视等形式将法律的内容告之于众,这是十分必要的,但不是法律程序所要求。法律的公布时间并不完全就是法律开始实施时间,有的法律是于公布之日起在全国生效;有的法律是公布一段时间后才生效,这主要是要给人们一段学习、准备时间。具体的生效实施时间,在公布时是要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