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即便是在大牛市中,总有1/3左右的新股上市首日收盘价是跌破发行价的。同时,约有1/3的新股上市首日收盘价略高于发行价,但溢价不超过20%;此外,也有1/3的新股上市首日收盘价属高溢价的,但与发行价相比,最高溢价一般不会超过50%——70%。当然,也会有个别或极少数是例外的。(笔者曾发表过两篇介绍“近一年来大牛市中的美国新股发行”方面的文章。)
然而,在中国大陆股市中,牛市新股发行总是被过份的热情所抢购,新股发行的中签率一般只有千分之几,甚至只有万分之几。正因如此,凡新必炒、凡新必赚已是“中国铁律”,无人能改。在新股上市首日,有的股票最高溢价可达500%以上,收盘价则大多能比发行价溢价100%以上,许多小盘股首日上市溢价幅度可以超过300%!即便是颇遭非议的百倍市盈率发行的中国人寿,其上市首日收盘价溢价竟仍高达107%。
针对这一畸形现象,曾有人对证监会大加指责,他们认为新股发行定价过高加大了股市泡沫,新股定价过高纵容了新股过度炒作与投机,他们认为证监会对新股发行定价监管失职失责,证监会不应该允许新股高市盈率发行,证监会应该严格控制新股发行价格!
试问:证监会有权利这样做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众所周知,自2001年3月我国开始实行IPO(首次新股发行)核准制,至今已有6年多的历史了。核准制意味着计划指标分解下的行政审批制度的终结,核准制意味着企业在IPO中享有了更多的公平权利和诚信义务。证监会只管IPO公司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审核其是否具备IPO资格,并作出是否批准IPO的决定。因此,证监会是无权直接干涉IPO定价的。
在核准制下,新股发行定价是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之间通过路演与协商方式来最终确定的。在国外,新股发行定价环节是十分关键而重要的。如果定价过低,则发行人不能实现融资效率最大化;如果发行价过高,则又恐新股发行失败,或是导致投资者受损。因此,在新股发行定价环节上必须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准则。
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定价,无外乎受制于两大基本因素:其一,IPO前后的公司市盈率与市净率,因为每股净资产与每股净利润是公司股票定价的重要依据。其二,比照二级市场上同行业同档次公司股价。在不同的市场状况下,比照二级市场同质公司股价的做法可以有差别。比方,在熊市,新股发行价应该低于同质股价一定比例(如10——20%);相反,在牛市,新股发行定价则可以与二级市场的同质股价相当。
在中国大陆股市中,凡新必炒与凡新必赚已成定律,也就是说,既然大多数新股上市首日溢价一般都在100%以上,二级市场如此高溢价,要么说明一级市场定价偏低,或者说,一级市场资金严重过剩,要么说明二级市场投机过度,因此,无论哪种原因形成的新股过度投机的格局,无论从宏观或是从微观角度来讲,抑或是从平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利益分配格局的角度来考虑,牛市中新股的高市盈率发行,完全符合市场供求规律,它是一种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证监会无权行政干涉。因为,在牛市中,高市盈率发行,不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公司上市,大大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而且还有利于平衡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利益分割,从而以市场化的手段来有效抑制二级市场的新股过度炒作与过度投机。
然而,在中国大陆股市中,牛市新股发行总是被过份的热情所抢购,新股发行的中签率一般只有千分之几,甚至只有万分之几。正因如此,凡新必炒、凡新必赚已是“中国铁律”,无人能改。在新股上市首日,有的股票最高溢价可达500%以上,收盘价则大多能比发行价溢价100%以上,许多小盘股首日上市溢价幅度可以超过300%!即便是颇遭非议的百倍市盈率发行的中国人寿,其上市首日收盘价溢价竟仍高达107%。
针对这一畸形现象,曾有人对证监会大加指责,他们认为新股发行定价过高加大了股市泡沫,新股定价过高纵容了新股过度炒作与投机,他们认为证监会对新股发行定价监管失职失责,证监会不应该允许新股高市盈率发行,证监会应该严格控制新股发行价格!
试问:证监会有权利这样做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众所周知,自2001年3月我国开始实行IPO(首次新股发行)核准制,至今已有6年多的历史了。核准制意味着计划指标分解下的行政审批制度的终结,核准制意味着企业在IPO中享有了更多的公平权利和诚信义务。证监会只管IPO公司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查,审核其是否具备IPO资格,并作出是否批准IPO的决定。因此,证监会是无权直接干涉IPO定价的。
在核准制下,新股发行定价是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之间通过路演与协商方式来最终确定的。在国外,新股发行定价环节是十分关键而重要的。如果定价过低,则发行人不能实现融资效率最大化;如果发行价过高,则又恐新股发行失败,或是导致投资者受损。因此,在新股发行定价环节上必须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准则。
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定价,无外乎受制于两大基本因素:其一,IPO前后的公司市盈率与市净率,因为每股净资产与每股净利润是公司股票定价的重要依据。其二,比照二级市场上同行业同档次公司股价。在不同的市场状况下,比照二级市场同质公司股价的做法可以有差别。比方,在熊市,新股发行价应该低于同质股价一定比例(如10——20%);相反,在牛市,新股发行定价则可以与二级市场的同质股价相当。
在中国大陆股市中,凡新必炒与凡新必赚已成定律,也就是说,既然大多数新股上市首日溢价一般都在100%以上,二级市场如此高溢价,要么说明一级市场定价偏低,或者说,一级市场资金严重过剩,要么说明二级市场投机过度,因此,无论哪种原因形成的新股过度投机的格局,无论从宏观或是从微观角度来讲,抑或是从平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利益分配格局的角度来考虑,牛市中新股的高市盈率发行,完全符合市场供求规律,它是一种完全的市场化行为,证监会无权行政干涉。因为,在牛市中,高市盈率发行,不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秀公司上市,大大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而且还有利于平衡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利益分割,从而以市场化的手段来有效抑制二级市场的新股过度炒作与过度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