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只有兰州908人偷“吃空饷”吗?


“吃空饷”在我国由来已久,最早的“吃空饷”现象恐怕已无从考证,但“吃空饷”是为人所不耻的,这种现象说的好听叫“吃空饷”,说得不好听就是“偷”。而这种偷“吃空饷”现在主要是偷集体、偷国家的,可以说是与人民为敌。

但对“吃空饷”者,许多地方查实后,对相关的责任人的处罚,大多可能因为是老熟人,碍于情面做些象征性的处罚或将其职务拿掉也就不了了之。殊不知,正是由于惩治不力,加上这种做好好人思想的影响,“吃空饷”现象总有人去尝试。

中新网消息:去年,甘肃省发现偷“吃空饷”者908人,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平均每人每年2万元的各种费用支出计算,这些人每年“揩国家的油”近2000万元。甘州“揪”出11人:2006年,甘州区对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到龄未退休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揪”出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11人,一年为财政减少支出18.5万元。针对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问题,甘州区按照管理权限,有的上报区政府研究予以辞退,有的通知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有的通知财政停发工资。渭源清理出20人:2006年,渭源县对三类人员进行清理,一是在职人员中已经调离本单位,但未及时办理工资转移关系或长期未上班而领取工资的;二是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的;三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已死亡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共清理出“吃空饷”者20人。

这些“吃空饷”者,采取在编不在岗、死亡不注销、调出不下编、留职不停薪、虚报工资表、冒领养老金等手段,长期套取国家财政资金。有人算了一笔账,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平均每人每年2万元的各种费用支出计算,财政每年为此支付的金额有954万多元。笔者不知道这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但不管怎么说,有一批硕鼠藏匿在各地,偷得得意、偷得乐呵呢!

笔者就想了,对于这么多“吃空饷”硕鼠,横行这么多年了,怎么就没有一个系统完备的法律来对“吃空饷”者约束约束呢?而如今这个还是我国《刑法》上的空白,也难怪硕鼠们能遍布各地呢。可如今也只有兰州908人暴光,全国还有多少还在暗地里?找出他们又能怎么样呢?现在有法律约束的事情还有人知法犯法呢,那么“吃空饷”如何才能标本兼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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