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反扒志愿组织的归宿,反映了公民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这些新生社会组织,正在考验政府的责任和作为。厦门市因势利导地组建合理、合法、合适的民间反扒平台,则有观照的价值。
民间反扒的“厦门版本”
本刊记者 钟岷源 发自厦门
他们之间互称网名,通过互联网召集在一起,他们的发展壮大,着实将传统的警察与小偷之间的国家暴力行为,演绎成“猫抓老鼠”的趣味游戏,他们就是近年出现于国内各大城市的,由志愿者组成的民间反扒组织。
这些层出不穷的民间反扒队伍,包括深圳的“龙之剑”民间反扒队、武汉的志愿者反扒联盟、广州的义务反扒QQ群、南京的“反小偷联盟”、宁波的“打哈欠”志愿反扒队、广西的民间反扒联盟等等,全国类似这样的组织有70多个。
但现在,他们几乎走到了十字路口。
一方面,他们战绩显赫,抓获数以千计的小偷盗贼;另一方面,他们又备受争议,一边是道义上的高歌猛进,一边是法律上的徘徊游离。
他们正在面临不同的境遇,“南京反扒者违法铐人”, “武汉反扒志愿者‘罐子’因涉嫌人身伤害被批捕”,“浙江最大民间志愿反扒队‘打哈欠’被投诉宣布解散”,南京警方表态坚决,取缔当地的反扒志愿队,而海口警方则高调“收编”民间反扒组织。
不难看出,这些新生的社会组织,在自觉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遇到了诸多的难题,正在影响着它们的生存和发展。“我们的路还能走多远?”有志愿者不停地这样自问。
但也有成功的案例,那就是厦门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他们不仅战果非凡,自身的存在也深受警界和市民的欢迎,他们在警方的扶助之下,行动中很好地把握自己的尺度。据厦门警方的信息表明,去年,这些志愿者共抓获扒窃等违法犯罪嫌疑人641名,其中被依法处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的有315名,处理率达49%,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全市扒窃报警案件下降30%。
“这支队伍成立两年多,他们是健康、稳定地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平日里具体联系和培训这些志愿者的的厦门水陆交通公安分局反扒大队高湖南大队长对他们表示满意。同样,厦门市公安局长邵华称赞他们是“义勇之师”。市委副书记陈炳发鼓励他们说,“党委政府在关心你们,公安机关在保护你们,市民群众在支持你们”。福建省公安厅对厦门警民共建反扒网络的探索,亦有高度评价。
正当社会对国内民间反扒组织褒贬不一,对其存在的价值及其合法性等等争辩不断之时,厦门市建立的民间反扒平台,给我们思考和启发。
“政府认可的”民间组织
义务反扒正在影响吴东亮的人生走向。
现在,他是厦门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的头儿,一米七八的身材显得结实健壮,眼神犀利,语速跳跃,其神情言语俨然一副便衣警察的模样。他是福州人,其“主业”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老总,还是平潭商会的秘书长。但他加入义务反扒之后,其“义工”的身份几乎替代了他公司经理的角色,朋友戏言,说:“他是主副颠倒了。”
吴东亮涉足义务反扒,缘于他公司的一名女职员路途钱包被抢。那是在2004年4月的一个下午,公司发放薪水,杨小姐等着这份工资来救治父亲的癌症。夜里下班回家,途中却遇扒手,救命钱被抢,她给吴东亮挂了电话,伤心地哭喊。
出于正义,吴东亮随即萌发了“上街抓小偷,要回救命钱”的念头。次日上班,他在公司说了自己的想法,从武警退伍的林孝煊和空军退伍的刘枪文两名员工便要和吴东亮“共同反扒”。三人“潜伏”在杨小姐遭抢的那个路段,来回转了一个上午,却不知谁是扒手。“看上去谁都像,谁都不像。”吴东亮说起当初的情景,摇头苦笑。那天,他们茫然而归。
此后数日,他们接连上街搜贼,却不知贼影何处。沮丧之中,吴东亮提议给110报警,告知警方“我们要上街抓小偷”。
指挥中心的电话转给了反扒警官高湖南。高随即约谈三人,见其热情高涨,富有正义,便耐心解释,告知他们如何合法反扒,如何保护自身的安全,如何掌握反扒的技巧等等。高警官请示上司之后,决定安排他们随警反扒。
事后,高警官告知记者,当初他们警方行事,亦有风险。“他们以什么身份进行反扒?伤及扒手或自己被伤,咋办?但看到社会公众对反扒的这份热情,我们怎能泼冷水呢?”
但后来的事实让警官放下了心。因为吴东亮他们不仅熟悉了反扒要领,还在反扒过程中注重现行和证据,难能可贵的是,他们的义务反扒坚持了一年多的时间,仅吴东亮本人就抓获小偷20多名。《厦门晚报》对他们的事迹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报道。
他们行动神秘,因为吴东亮和他的同伴都学会了伪装。有时他们是一副白领打扮,提着公文包与行人走在一起;有时他们穿着破旧的衣服,头发散乱,混迹于打工者人群;有时他们装扮成街边擦鞋的,路边捡破烂的。他们的化装让扒手难以辨认,但自己却能慧眼识贼。
吴东亮告知记者,再狡猾的小偷也掩饰不了他们不安份的眼神,他会盯着行人的口袋和提包,眼睛总在寻找他们所要的钱财。下手时,他们也有五花八门的掩护手法,比如哑巴帮的扒手,男的背着双肩包,动手时,把包反背胸前作遮挡,女的则挎单肩大挎包,行窃时同样用包掩护。另有一些扒手,他们手里拿着雨伞或者杂志,把镊子藏于其中,佯装候车或行走,作案时,亦用手中物品当遮挡,迅速伸手。还有扒手手上戴着护套,镊子塞于套中,用时顶出,用后缩回,作案过程相当隐蔽。
当然,吴东亮他们也有遇险的时候。他说,每逢节假日或一些重大的活动,厦门的环岛路、火车站、汽车站等地方,人流众多,站点拥挤,此时此地就成了小偷们偷窃的“乐园”。有一回,他们在环岛路上跟踪着一帮广西籍扒手,公交车到了终点站,其头目一男一女认出了吴东亮他们,不出半小时,贼帮就叫来二十多个同伙,将吴东亮四人团团围在附近的山林之中,并且疯狂叫嚣,双方对峙一阵,高警官率警员随即赶到,当场擒获三贼。原来,警方对义务反扒者有套危机处理预案,以保反扒人员的人身安全。虽然如此,自从吴东亮参加义务反扒之后,他对妻子总是“报喜不报忧”。
吴东亮的名声不断扩大,加入他的行列的志愿者也与日俱增。此时,厦门警方已经意识到这支民间反扒队伍对于社会的作用,他们及时地因势利导,遂于2005年12月,与《厦门晚报》联合发起,组建厦门反扒志愿者大队,将原有的反扒者纳入其中,同时招募新人,任命吴东亮为大队长。目前,已有成员252人,分设9个中队,其中还有一个女子中队。
“我们虽是义务反扒,但决不是一盘散沙,而是政府认可的一支能战斗的队伍。”
眼前的事实证实了吴东亮所言。这个民间性质的反扒组织,有其严密的章程、行为规范守则,以及誓词和倡议书,还有曲调高昂的《反扒志愿者之歌》。
其中,他们在“行为规范守则”中有这样的规定:“反扒志愿者属于自发性的群众组织,不具执法权,所有行动均应在公安机关指导下进行。”“队员违规使用防卫器械伤及嫌疑人者,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反扒队员的主要职能,是协助警方在车上、站点及公共场所进行反扒、反抢。如在平常遇到其它违法犯罪行为时,应积极充当警方信息员角色,在警方和大队长知情并同意之前,不准私自组织队员采取行动。”
他们发挥的作用正为警方看重。比如在厦门国际马拉松比赛的现场,沿途围观群众多达30多万人。吴东亮说,类似这样的重大活动,他们都会协助警方提早布点,尤其在主会场、终点站、每五公里站点,这些人多之地,散场时,正是扒手的活跃之地,反扒者隐蔽其中,即有防范的作用。此外,厦门“9。8”投资贸易洽谈会、世界合唱节、台交会等等,他们同样参与防扒反扒的工作。
但吴东亮同时坦承,至今,尽管他的队员在反扒过程并未伤及扒手,但他仍然担心,生怕队员被伤或对扒手有过激的行为。类似的状况,在其他城市时有发生,也正因如此,社会对民间反扒的认识,有不同的看法。
起到辅警的作用
来到厦门市思明区典宝路75号,沿着弯曲小巷,走到尽头,便有一座三层旧楼,并不起眼的大门,左右两边挂着“厦门市公安局轮渡派出所”和“厦门水陆交通公安分局反扒大队”两面醒目的牌子,这楼的第三层,就是厦门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的办公室,用吴东亮的话说,那里是他们的“家”。
之所以有“家”的感觉,是因为厦门警方真心实意地把他们当成“自家人”,关心、扶持、鼓励这些热心公民的反扒之举,保护他们对于社会所体现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这种关心并非呼喊口号,却有具体措施。至今,厦门市公安局就出台了两份“关于全力支持反扒志愿者开展反扒工作”的红头文件,明确指出,“全市各警种都要热心支持义务反扒的工作。当反扒志愿者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向指挥中心报警求助的,指挥中心要即刻向报警人就近的派出所、巡警大队下达指令,相关民警必须马上出警赶赴现场,并用警车护送义务反扒志愿者到案件管辖所在地派出所,做好案件移交工作。若发现拒绝协助的行为,当事警员将被接受调查。”
不仅如此,厦门警方的措施还规定,反扒队员因紧急情况使用交通工具进行跟踪扒窃者而违章的,路面执勤民警经核实之后,按特殊情况处理;积极与公交部门商讨,分期分批为反扒志愿者办理公交、中巴“一卡通”,解决他们上车反扒免费乘车问题;在条件成熟时,安排警方专用车辆接送反扒志愿者开展反扒工作。并为他们购置必要的防护器材;一旦发生侵害反扒志愿者的案件,案发公安机关要优先处置,切实加大查处和打击的力度。
警方用行动实现其承诺。去年8月的一个晚上,反扒志愿者李文来在厦门环岛路的椰风寨进行反扒跟踪时,事先埋伏此地,伺机报复的几名扒手向他冲来,用敲碎的啤酒瓶砸打李文来。接到报警,警员迅速赶到。伤者十一点半送进厦门中山医院,半小时后,市公安局长邵华赶至探望,返回局里,连夜成立专案组,联动布控,次日,案犯一一就擒。
邵华的的关心让反扒队员感到温暖。据吴东亮介绍,年终的时候,邵局长还安排专门的时间宴请队员,新年致他们公开信,并有信息问候。局里举办警民联欢会,他特地交代,让反扒志愿者前排就坐。
更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厦门市公安局还为这支义务反扒队伍拨出几十万的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和配备防护器材等等。同时他们与《厦门晚报》合作,收集反扒志愿者事迹,编篡出书,并请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炳发作序。又与厦门市集邮票品局合作,制作义务反扒志愿者大队成立纪念封和明信片,分寄社会各阶层,为义务反扒造势宣传。
在对志愿者的行为予以保护和鼓励的同时,厦门警方与这支义务反扒队伍亦有非常顺畅并行之有效的“联席互动制度”。他们约定,反扒大队挂靠厦门轮渡派出所,业务和品行方面完全接受警方的培训和指导,派出所指定专人联络(全国仅有的),定期召集会议,通报相关信息,监督和带领反扒志愿者开展反扒工作,同时敦促队员既要有正义感责任感,又要知法守法,确保反扒过程合理合法。
事实上,厦门警方对于民间义务反扒的态度,始终保持着热情与理性兼顾。该市水陆交通公安分局分局长纪边强为此撰写的一篇调研报告,从中就指出了这个城市民间反扒的社会意义、面对的问题及其理性的思考。也正因如此,当许多地方对民间反扒说法不一的时候,厦门这边却是“健康、稳定地发展”,在相当程度上,这种社会力量弥补了警力不足的问题。
高湖南警官告知记者,“厦门市现有2600多部公交车,180条线路,800多个站点,每日载客150万人次。如今厦门是个公交发达的城市,约70%市民乘坐公交。公交线上扒手活跃,而全市的专业反扒警察只有29人,协警23人,跟车率不足1%。警力不足,使他们对反扒防扒有些力不从心。现在,义务反扒的出现,明显起到了辅警的作用。”
“不仅如此,一些老扒手与我们‘交手’之后,早已‘脸熟’,而志愿者却是生面孔,往往这个时候,义务反扒队员就成了我们的秘密武器。”
正因如此,厦门警方对于扶持民间反扒组织,保持一种积极姿态。
政府因势利导,凝聚民心
对于民间反扒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除了警方的热心扶持之外,厦门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同样有积极作为。
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义务反扒队员可能陷入的生命危险和司法困境,经市政府出面协调,厦门市中山医院为他们开辟救护绿色通道,享受警员的同等待遇。厦门市金海湾律师事务所担当他们的法律顾问,义务提供法律援助。市里还安排专项经费,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更加激励那些志愿者的是,在他们反扒大队的成立仪式上,市委副书记到场讲话,热情洋溢地称赞他们是“文明城市文明市民的义勇之师”,市政协副主任陈耀中向他们授旗。会上,包括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综治办以及交通、民政、运管、公交等部门亦当场表态,尽力支持义务反扒的工作。
一周年之后,市委政法委为他们举行表彰会,在反扒志愿者中评选一批先进个人,授予他们“英勇无畏青年”和“反扒能手”的称号。期间,政法委书记陈炳发言,指称“厦门反扒志愿者大队所取得的成绩,与这支队伍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推得好是分不开的。”他同时倡议,全社会都要弘扬反扒志愿者不计得失、嫉恶如仇、主动配合、自强不息的“反扒精神”。
面对新生的社会组织,厦门市的政府部门为何如此重视扶持和培植这种民间力量?高湖南警官以他的理解回答了记者的疑问,他说:“政府的积极作为,既鼓励了民间的正义之举,又减少了厦门的偷窃案件,可谓是明智的选择,体现出执政智慧,凝聚民心。”
当一些城市的民间反扒组织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的时候,厦门市的反扒志愿者却赢得政府的帮助和信任,并使自己的正义感和责任感,为政府认可,为为社会服务。
(记者手记)
可利用的民间力量
眼下,社会对于民间反扒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其合法性如何界定的问题。事实上,我国的法律赋予公民追捕窃贼并将其移交司法机关的权利。从法律含义来讲,这权力属于个人,而非组织,但是,法律的限定并没有堵死公民服务于社会的路子。当一名反扒的志愿者,理应是公民正当的权利。只要证据确凿,扒手谁都可以抓。民间反扒组织,则是公民个人反扒行为的延伸。从这个层面讲,法律专家理应该多给这些志愿者以合乎法律精神的指导。
正如北京NGO研究学者贾西津所说,就像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也不能禁止专门打假的王海去做。如果每个公民的行为合法,志愿的组织不过是公民行使了正当的权利,有关部门是没有权力来取缔这种组织的。当然任何人的违法行为都要受法律制裁,反扒组织中出现违法行为也要同样承担法律责任。
不仅如此,民间反扒符合人们嫉恶向善、扶危助困的普遍道德准则,具有道德示范意义。现在国家提倡以德治国,反扒志愿者的行为对此正是一个很好的诠释。
据说,目前国内有多支民间反扒队,正借助网络走向“联盟”,不仅是“同城联盟”,甚至是“全国联盟”。当然,这样的联盟,只停留在交流反扒的经验,探索规避风险的办法,寻求一条合法的反扒之路。譬如队员自己买保险,注意反扒动作的规范,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我们希望能更好地、合法地配合警方的行动,让民间反扒走得更远。”
在国外,国家鼓励国民珍惜生命,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不提倡民间成立反扒组织,他们并不提倡普通公民从事未经授权的执法行为。然而在现实的、转型的中国,现在还不是大张旗鼓地公告天下“反扒与尔等无关”的时候,依然应不遗余力地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支持民间正义行为的存在。
我们面对的现状是,扒窃行为仍然是现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公害,警力不足又是制约公安机关反扒工作的一个主要因素。据资料统计,世界上许多国家警察人数占人口总数的3‰左右,而我国则不足1‰。全国有370多个派出所的人手少于两人。我国警察一年的工作量,相当于其他公务员的两年半。
应该说,要是有足够的警力配置,不仅不需要民间反扒队,连目前派出所里的协警人员也是可以不要的。但厦门的实践证明,对民间反扒力量进行培训使用,可以巧借民力增强警力,起到警民联防的作用。
支持民间反扒,并非像一些外电所说,“会在民间形成一种反扒志愿者取代警察的错觉”。相反,因为民间反扒的基础牢、地面广,他们成为专职反扒警察的补充和延伸。当然,对于民间反扒存在的问题,可依实际,寻找合适的解决办法。
对此,政府部门所能做的,是基于见义勇为者的公民权利,传递法律知识和反扒知识,加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不能忽视他们可能陷入的生命危险和司法困境,去满足社会治安的目的;基于偷窃嫌疑人的公民权利,要求民间反扒者依法行为,不能因为某人偷窃而任意对其殴打、搜身、侮辱,公开他的形象等;基于每个普通公民的公民权利,鼓励志愿者进行其他更符合法律要求和公民行为特性的活动,比如与警方建立互动联系,识别作案团体,畅通报警途径,向社会普及防扒知识等等,正如厦门的做法一样。
专家提出,解决“反扒联盟”难题的思路,就孕育在“反扒联盟”产生的机理之中:既然“反扒联盟”只是社会志愿组织对政府公安机关行动的补充,就不能强调该组织是对公共行政机关活动的替代;既然群众的志愿行为可极大降低政府行为制止小偷小摸的成本,使得公安机关能专注于那些社会影响和危害更大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就应该加强对“反扒联盟”的法律指导,以“反扒联盟”的志愿组织为平台,织起一张群众组织与行政机关合作管理、和谐运作、成本低廉、群防群治的“反扒大网”,为百姓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当然,靠政府部门自定制度规范反扒行为并非权宜之计,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反扒做详细界定和规范,使其在正确的轨道上生存和发展。因为,民间反扒本应是一支可以利用的民间力量。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