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始今天的正文之前,先回答一下14日的文章刊登了以后,博友tsingsu提的问题:“第一次在您的博客上留言,经常在电视中看到你犀利的评价,想问你一个问题,就是您平时都看什么杂志?”简而言之,我基本每期都翻看的报纸是《经济观察报》、《21世纪经济报道》、《作家文摘》,经常看但不是每期看的是《中国经营报》、(坐飞机时)《环球时报》、《国际航空报》,杂志有《财经》、《中国企业家》、《环球企业家》、《IT经理世界》。
我还注意到了博友Jian_Ji在
上一篇文章,我提出我们应该向香港人学习不闯红灯。不闯红灯与其说是对政府的要求,不如说是对中国老百姓的要求。而且,不闯红灯这件事情虽然小,但要真正做到做好却非常难,应该说是一件长期的事情,需要比较长的努力,不会立竿见影。真正可以立竿见影的我们应该向香港人学习的,是廉政。
香港的廉政建设,在世界范围也是非常成功的一个例子。这也说明,廉政建设和一个民族的民族性没有关系。很多国人经常拿中国传统文化啦、拿所谓的国情来说事,说中国人素质低等等,在香港人的廉政业绩下,都是不成立的。一个具体的例子是,我们大家非常熟悉和喜爱的著名跳水运动员伏明霞的那位老
我们可以从香港的成功例子中,照到我们在制度建设、在执行过程中的很多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实事求是地讲,如果我们能够从香港的廉政建设中真正学到好的制度和办法,能够把中国的贪污腐败问题遏制住和基本解决掉,就是我们的最大的收获。
学习的一个方面是高标准。现在我们对公务员的“贪污腐败”标准,是比较不细致具体的。最近,党和国家有关领导部门对贪污腐败的标准,有了更加进一步的规定。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在具体执行的时候,还是会有很多在新规定中不能涵盖的事情。比如说,现在正是高考录取的时候,而国家规定每个学校都有一些自己可以决定录用的指标,如果一个领导干部在这个方面,帮助别人,然后别人在过节日的时候,送了他朋友礼物,从而通过第三者自己获得了利益,算不算?还有,现在大学生毕业找工作很难,落北京和上海的户口更是难上加难。如果一个公务员在这个方面利用职务帮助了别人,然后同样通过他的朋友获得了利益,是不是贪污腐败?新规定明确了通过家人和亲戚的行为是贪污腐败,但是,通过朋友呢?更何况,通过朋友非常难发现。
学习的第二个方面是高工资。很多中国老百姓一定会对我的这个意见和建议提出不同意见,甚至大骂我。但是,我说三个理由,大家就明白我的道理。
第一是在历史上的中国,明朝和清朝,官员的工资都很低,所以,官员因为要维护体面的生活和向上级送礼,整个社会贪污成风。
第二个例子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文化大革命前,中国社会上,工资最高的是军人和被称为“国家干部”的政府官员。所以,整个社会上最优秀的年轻人,都进了“国家干部”序列。大家想一想,就相对购买力和相对生活水平而言,现在中国的国家公务员在全体中国老百姓中的相对地位,是不是比“文革”前高了,还是低了?
第三,廉政搞得好的香港、新加坡,公务员的待遇和当地老百姓相比,都很高。市场经济中,一分价钱一分货,一分待遇一分人才。你想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让社会上优秀的人才拿着低工资的同时执掌着重要的社会管理权力,同时还能廉政,基本是空想。
中国的政府和政府公务员队伍,面对的是现在世界上国情最为复杂的国家之一,肩负着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的伟大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香港的廉政建设经验,就是对中国社会和中国老百姓最好的贡献。
有着这个好例子放在面前而不主动学习,以后会后悔莫及的。就这个意义上来说,香港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总有一天会被中国社会重新发现。
赵民
2007-7-18 8:08AM
只要是有利于中国老百姓的和谐幸福,我们就应该向香港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