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股民利益监管层责无旁贷


    近期,市场上引人瞩目的两件事无疑是“带头大哥”被吉林警方控制与亚星事件了。

    “带头大哥”因为通过炒股博客敛财而出事,亚星事件因为股改对价在复牌首日没有到帐而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两件事似乎风马牛不相及,但在证券市场上,它们却是与股民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

    “带头大哥”成名于博客,最终也败于博客。实际上,利用博客的形式敛财,并非“带头大哥”一人。某些炒股博客在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之后,便大玩代人操盘博取分红的游戏,或利用QQ群的形式大肆“招兵买马”,其最终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利益两字。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目前诸多炒股博客明显不符合相关条件,但其肆无忌惮地在市场中大行其道,确实值得深思。

    作为个人的平台,博客的作用毋庸置疑。记录自己的点滴生活片断,写写本人的一些感受,这些都无可厚非。而问题则在于,利用炒股博客来牟利,却存在违规的嫌疑。既然某些博客的主人不具备相关的资质,那么,其对市场以及投资者的危害就可想而知。而且,业内人士还怀疑,在某些炒股博客的背后,存在投机资金的操纵行为,其博客无疑充当了“急先锋”,但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中小投资者。

    更有个别炒股名博,无视市场大环境已经发生变化的事实,一味地强调做多,其误导投资者的危害性与类似“带头大哥”的博客并无本质上的区别。须知,当前股指仍然处于高位,调整印花税税率的政策调控已经表明了管理层的态度。而在其后的诸如基金券商QDII开闸、加息与取消利息税的预期日益强烈、红筹股回归如箭在弦、1.55万亿特别国债的发行以及新股IPO的提速等,其实都向市场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而在此时炒股名博却还误导投资者做“死多头”,投资者如果“照葫芦画瓢”与卵击石又有何异?事实上,5月30日之后的成交量已经说明了某些问题。

    亚星事件算是另一个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例子。3000万股股改对价该到帐的时候没到帐,复牌前两个交易日,投资者损失超过3600万元。面对投资者的质疑,上交所与中登公司竟然将责任推给了“技术原因”。如果倒真的是“技术原因”也就罢了,在上市公司将相关情况通报上交所之后,上交所居然没有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并且在复牌的第二个交易日同样实行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不仅开了监管层实施涨跌幅限制以来的先河,更为严重的是,导致投资者的损失放大了。

    亚星事件发生后,面对市场的强烈质疑,证监会不得不要求上交所、结算公司抽调专门力量成立ST亚星问题应急善后处理小组,并责成交易所和结算公司认真开展内部检查,切实总结事件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再次发生同类事件定然是不可饶恕的,仅仅只限于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也是远远不够的。笔者以为,无论问题出在上交所也好还是中登公司也好,必须对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且,对于投资者的损失,也应该全额赔偿。

    据媒体报道,亚星事件的受害者上诉到北京的相关法院,遗憾的是未被受理,其欲转战上海,到底会如何呢?或许只有天知道。

    上述两件事其实都具有典型的现实意义。自炒股博客兴起以来,就一直处于监管的边缘地带,是一个被监管层遗忘的角落。此次出事,无形之中又就了好事,至少今后会引起监管层的注意。而亚星事件则由于上交所与中登公司的“技术原因”(当然笔者是不相信所谓的“技术原因”的)所导致,对于自己的管辖单位,且看证监会将如何出手,如何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保护股民利益是一项“系统工程”,须从点滴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在这方面,监管层不仅责任重大,更是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