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行政成本的对策


  一政府行政成本问题的提出

  中共十六大工作报告提出“降低行政成本”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则进一步把“降低行政成本”作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的重要举措,指出要“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研究,继续推行行政体制改革。”

  行政管理费比例的严重不合理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理论界的关注。我国政治和行政问题专家杜刚做出的“中国是全世界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论断使行政成本问题的研究更突出了研究的紧迫性。从目前各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机构出版的相关书籍来看,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如从行政成本的控制机制、审计监督角度、行政法角度等诸多方面探求降低行政成本的对策。各地方政府也相应积极地采取措施,降低行政成本,如上海于2003年9月出台了“公务出差旅行社打点”以降低行政成本。对行政成本的研究,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社会公平;利于建“廉价政府”,提高党和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利于公务人员自身克己奉公,对于抑制腐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政府行政成本过高的突出表现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显示:按财政支出项目口径的行政管理费,1978年中国政府成本为49.09亿元,2002年增长至2979.42亿元,绝对数增长60.69倍,年均递增率为18.65%;按功能性质分类口径的行政管理费,从1978年的52.90亿元,增长到2002年的4101.32亿元,年均递增率为20.24%;国内生产总值每亿元需要耗费的行政管理费用(按财政支出项目口径,下同),1978年为135万元,2002年增长至284.3万元,2002年每亿元国内生产总值花费的政府成本比1978年高出110%,年均递增率为3.15%;管理每万人需要花费的政府成本,1978年为5.1万元,2002年为231.95万元,2002年管理每万人花费的政府成本为1978年的45.48倍,年递增率为17.23%,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2.19个百分点;行政管理支出增长率为年均17.7%,与财政支出年均增长率12.3%相比,高出5.4个百分点。全国政协委员和国务院参事任玉岭所做的一个统计显示:中国的官民比例已达到1∶26,比西汉时高出了306倍,比清末高出了35倍,而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时的官民比例为1∶67,10年前为1∶40。有人曾经从横向上做出的比较是:1999年中国的官员与普通民众的比例是1∶30,印尼是1∶98,日本是1∶150,法国是1∶164,美国是1∶187。在中国,负责人和办事人员之比为1∶0.84,而在美国这一比例是1∶1.17,日本是1∶3.6。

  三我国行政成本过高的原因

  我国行政成本偏高的原因从主观上来看主要在观念性和行为性两个方面:

  1观念性原因。政府组织的两大特点: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质,不存在外部竞争的压力,具有排他性和强制性;二、政府组织属于非盈利性组织,无法在自身的工作运行中进行资本积累,政府组织运作的经费来自于财政拨款。决定了政府工作投入和产出相脱节,在成本和收入之间缺乏紧密的联系,这就使政府组织在客观上缺乏降低成本的内在动力。因此政府组织在管理工作中,往往更注重任务的完成及其效果,而忽略完成任务所需的投入。成本意识的匮乏是政府行政工作高成本、低效率的重要原因。

  2行为性原因。一是决策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缺少民主的参与,使得决策者往往不重视决策行为,不注意决策的投入成本。二是评价主体不当。政府行政绩效的好坏不能由政府自身来评价,而应由社会中介组织或政府的服务对象来评价,而我国行政绩效的评价一般都是由上级机关,尤其是上级领导说了算。三是行政执行中的浪费。包括有意失误(指执行者出于私利的目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和无意失误(指由于执行者对政策吃不透或能力有限造成行政执行中的偏差甚至是错误)提高了行政成本。四是间断行政提高了行政成本。在我国的行政过程中,政策不连续、行政行为不一贯、有始无终的事司空见惯,这种间断行政大大提高了行政成本。

  从客观上来看,主要在机制性、制度性、结构性三个方面:

  1机制性原因。一是政府行为具有垄断性质。高度垄断的行为,在排除竞争外在压力的同时也消除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内在动力。二是行政成本与行政收入关系间接。政府的财政拨款使得行政成本具有两个明显区别于企业生产成本的特征:一方面是权力的不对等,国家税款依靠强制性征收获得,国家与社会之间在这个问题上不是一种平等和意愿交易,行政收入来源无需接受市场检验;另一方面是时间的不对等,行政收入是国家对社会的预先扣除,无需政府自行垫付,政府官员也不能把利润占为己有,因此,政府会以追求规模,消费扩张作为最大化目标,而不是以成本极小化作为衡量标准。

  2制度性原因。一是人事制度不科学。现行人事制度诱使各级行政官员追求政绩,搞短期行为,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邀功摆好、形式主义、浮夸作风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人、财、物的消耗,而且带来了不良的示范效应。二是审批制度存在缺陷。审批事项过多过滥,范围太大,几乎涉及所有行业和社会经济活动;审批不规范,缺乏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权过大;审批程序复杂、环节多、时限长;少数部门把审批作为增加部门权力和利益的一种手段,利用审批乱收费。三是财务预算制度存在弊端。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无法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3结构性原因。一是职能结构不合理。一职多能或多职一能使得机构臃肿、人员杂多,有限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层级结构不合理。我国政府组织按五级设置: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市级政府、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在实际运行中,各级政府下面又增设了多个准行政层级,如市区政府下的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下的居委会。这些准行政机构的经费及相关办公设备的费用多数来源于公共财政。三是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员结构不合理表现为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和质量结构不合理。四是权力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行政权力的扩张,这种扩张一方面是行政权力对企业的扩张;另一方面是行政权力对社会和公民的扩张。

  四降低行政成本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目前实际情况,我认为要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树立效益观念,强化成本意识,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1)行政人员要牢固树立行政管理的效益观念,增强行政成本意识。行政成本问题既是一个财政问题、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在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带头作出表率,倡导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作风,并形成全国上下共同遵守的制度。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头取消出访送迎仪式,减少代表团人数和交通工具,简化迎来送往的礼节,既为地方政府树立了榜样,也为节省地方财政支出,减轻繁重的接待任务提供了制度依据。

  (2)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将行政成本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中。在进行绩效评估时,要把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列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并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行政人员职务升降、奖惩的主要依据。对铺张浪费、影响极差或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进行责任追究,以更好地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3)要提高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增强干部的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行政人员素质高,职业操守好,综合能力强,就能减少官僚主义和各种决策失误,提高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必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通过考试录用、竞争上岗的形式,形成良好的人员进出机制,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政府机构中来,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提供人才保障。

  2.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不断降低政府管理成本一要按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转变和缩减政府职能。

  (1)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确定政府的行政职能,通过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的方式,引入竞争机制,真正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2)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政府管理层次,压缩政府规模。一方面,要在科学确定政府职能的前提下,合理定编定员,以法律的手段控制党政机关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随意增加;另一方面,要撤并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实现“以减人促减事,以减事促减人”的良性循环。

  (3)减少政府规制,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应对现有的行政性审批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对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要坚决“退位”,尽量减掉;要严厉禁止有些职能部门为谋取自身利益而自行设置或搭车收费的审批项目和“寻租”行为;对政府该管而不须管制的,就转变管理方式,只要备案或核准即可;对确实必须保留的审批事项,要通过法律法规,确定审批范围,公开办事标准、程序,简化手续,接受公众监督,做到“该放的放开,该管好的管好”,为企业和公众创造宽松的社会规制环境。

  3.改进管理方式,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探索降低行政成本的有效途径

  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方法和途径。

  (1)完善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降低行政成本的核心是财政问题,不管制定什么样的规范和制度,都要统一到财政预算上来。要把数额庞大的预算外资金、制度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控制之内,通过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施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形成统一的政府预算,规范政府支出行为。

  (2)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方面可以强化预算约束,使国家少花钱,多办事,降低行政成本,倡导良好的政风;另一方面又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使政府的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运作。

  (3)实施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规范职务消费行为。解决干部职务消费过高导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问题,关键在于规范职务消费制度,推进职务消费的制度化、公开化和适度货币化。应认真总结长期以来职务消费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现有职务消费项目进行清理、分类,明确职务消费的范围、项目、使用原则、审批程序、消费标准和监督处罚措施,出台有关公务员职务消费管理法规,将职务消费纳入法制化轨道。

  (4)推进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要防止出现重电子轻政务、重形式轻内容的倾向,以免使政府网站成为一挂了之的“黑板报”、“洋摆设”,或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领导新的“形象工程”。否则,不仅难以实现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还会造成新的财力和资源的浪费,有违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初衷。

  4.强化监督制约,减少寻租腐败,努力从根本上降低行政成本

  我国尚未重视对行政成本的监督控制,这是行政管理中浪费现象及腐败现象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

  (1)强化人大权力机关的监督,发挥规范和监督政府收支活动的作用。特别是要加强人大权力机关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当前我国交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仅仅是政府的预算报告,人大权力机关对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基本上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制约。各级人大应建立由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和专家组成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委员会,制定严格的预算审批和执行监督程序,强化对政府预算的审查和控制,切实发挥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2)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坚决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在财政监督过程中,还要严格执法,做到查罚并重,促进遵纪守法良好风尚的形成。而审计监督是审计部门对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行事后的监督检查,是一种有效的财政监督形式,通过审计监督,可以使政府公共权力受到监督制约,增强政府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网络式的监督结构。一方面要建立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的有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纪检、司法监督的综合效能,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实行监督资源共享,降低监查成本;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内联外延的财政监督网络,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各方监督之下,较好地遏制铺张浪费和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

  (4)加大反腐力度,减少寻租和腐败现象。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建立健全严密规范的制度,抑制行政人员的腐败动机,减少行政人员的腐败机会,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有效的监督制约中,潜移默化地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操守;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拨款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物资、服务采购,金融、土地管理及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腐败案件,以更有效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五总结

  我国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现状及国际行政成本问题发展的趋势表明,对于行政成本合理化问题的研究已刻不容缓。要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树立行政成本观念,提高对降低行政成本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使广大干部认识到降低行政成本不仅是节省财政开支,其本质在于依法规范和限制行政机关行为,更好地体现执政为民的思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此外,降低行政成本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通过一次活动一劳永逸,仍需要持续的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