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高新区急需探寻新定位


省级高新区急需探寻新定位

    在国家创新战略指引下,省级高新区需要对自身功能定位、未来发展进行新的探索。这是7月25日召开的全国省级高新区工作研讨会达成的共识。
   
    重新明确省级高新区的功能定位,不仅关系到高新区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到区域创新能力乃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大局。
   
    与国家高新区相比,省级高新区虽然在整体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力上有一定差距,但经过多年发展,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方面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家创新战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当前,部分发展较快的省级高新区,已经成为世界高新技术产业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位于安徽的芜湖高新区,围绕汽车产业大做文章,形成了以奇瑞为龙头的汽车及零部件设计与制造产业集群,极大地拉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烟台高新区作为我国向亚太经合组织(APEC)开放的10个科技园区之一,通过扩大与APEC成员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开启了通向国际化的“绿色通道”,成为我国高新技术国际化的窗口。
   
    正是由于科技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一些省级高新区已经不满足“省级”这一名号,纷纷将目标瞄准了国家级高新区。今年年初,宁波高新区一马当先,成功地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使国家高新区增至54家。宁波高新区的成功晋级,再一次刺激了省级高新区的神经。目前,江门、东莞、湘潭等省级高新区争取升级的工作已经箭在弦上。
   
    筹划高新区升级无可厚非,因为升级的过程就是高新区实力不断增强的过程,而且一旦升级成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必须明确,升级的条件不仅仅要看高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大小,更重要的是看自主创新能力高低以及创新环境的优劣。因此,重新确定高新区功能定位,加快对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重点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并向创新集群过渡,是省级高新区迈向国家高新区的必由之路。
   
    事实上,当前省级高新区的发展与新时期国家赋予的使命还有很大距离,部分高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技术水平不高,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存在,“招商引资”依然是工作的中心,内生机制与创业环境还不完善,企业关联度不高、产业集群不多、创新集群太少……这些问题不解决,省级高新区就很难升级为国家高新区,也难以实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国家高新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集聚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创新产业,辐射带动区域发展,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核心基地、区域和城市科技创新的辐射中心、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
   
    这些目标和要求同样适用于省级高新区。为此,省级高新区需要和国家高新区一起加快“二次创业”步伐,按照“四位一体”的目标,努力实现“五个转变”,做好“四个提升”,建成“三类园区”。这既是国家赋予所有高新区的神圣使命,也是高新区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