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中央党校重要讲话学习体会之二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新概括、新阐述,提纲挈领,切中实质,使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也引发了笔者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
什么是和谐?翻开《现代汉语词典》,“和谐”,是指“配合的适当和匀称”。词典还列举了三个例子:音调和谐,这张画的颜色很和谐,和谐的气氛。按照词典的解释,我的理解是:音调虽然有高低之分,但高的不能太高,低的不能太低;画的颜色虽然有明暗之别,但明的不能过明,暗的不能过暗;气氛虽然有强弱之异,但强的不能很强,弱的不能特弱。如果能够做到这样,就达到和谐的境界了。
马妮、章子在《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5期上撰文指出:对于中西方哲学来讲,对于“和谐”问题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中西方哲学所讲和谐的核心问题不同。西方哲学史上从毕达哥拉斯、柏拉图到中世纪宗教哲学,再到近代康德、黑格尔,后现代哲学家等,他们对和谐的理解都源于对正义、善、自由和幸福的追求,其核心问题是正义、公平。中国哲学关于和谐的核心问题是怎样追求融合、追求无为。对于融合的追求产生出和合精神,是一种内涵的不外显的精神,最终集中于和合问题的提出。其次,中西方哲学追求和谐的规则和方式不同。中西在追求和谐的方式上有着明显的区别,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西方哲学对和谐追求在规则上诉诸“理”,而中国哲学诉诸“礼”。第二,西方哲学对和谐的追求在实践上重“有为”,而中国哲学重“无为而治”。第三,西方哲学对和谐的追求在思维方式上重在“突出矛盾”,而中国哲学重在“消解矛盾”。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如何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之中?个人以为,就是要实现“三个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心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上世纪50年代以前,有两种基本观点:一是人类中心论,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力量、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二是自然主义,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这两种观点经过漫长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发展过程的冲洗,目前已分化形成三种典型的观点: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即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统治者、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人对自然有着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甚至从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出发对待自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超越自我,根本否认自然的价值、尊严和自然权利,否认和反对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共处,否定法律和道德应当和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主要是将人类的中心地位和重大作用无限、过分、不当夸大的产物;二是“极端的自然论”,又称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即认为人与自然没有区别,否认人的中心地位,轻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主张以生态为中心、一切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甚至将人的消极作用喻为“宇宙之癌”,人在宇宙中如同癌细胞一样,夺取了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宇宙的和谐,这主要是无限夸大自然与人的共性、人的消极面,过分轻视人的地位和作用的产物;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认为道德和法律应是人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用与理性、科学态度与道德信仰的结合,人类的发展进步要与大自然的变化同步,砍树要和种树相匹配,在考虑到我们这辈子吃穿不愁的同时还要考虑子孙后代的生存延续。第三种观点得到越来越多人士的认可,“倡导新的发展和消费理念,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成为越来越多人士的共识。那么,作为一个公民,要有社会公德,在倡导文明的同时,无论是居家、上班还是外出,都要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以实际行动诠释“人与自然和谐论”。
人与人的和谐。是指每个人与周围的人文环境的和谐,个人融入到身边的人群之中。对于个人来讲,是超然于他们之上,还是落后于他们之尾呢,最可怕的是与他们格格不入。拿一个家庭来讲吧,最好是夫妻两个都能够中庸,性格居中,不偏不倚,脾气既不太好,也不太坏,性格既不太强,也不太弱,真正地举案齐眉,相敬如宾,遇事商量,达成一致。这是典型的模范的和谐家庭。如果一个性格倔犟,脾气暴躁,容易激动,如干柴一堆,碰火即着的夫妻的一方,那就得配上一个,性格温顺,脾气柔弱,处事平和,如小绵羊一个,逆来顺受的夫妻的另一方,这样才能家庭和谐。这也是我们俗语说的“一哭配一笑”。如果夫妻双方的性格一样刚强,不管什么事情都互不相让,男人是大男人主义,一切都想说了算,女人则也是女人也是人的不依不饶,要求平等,争取发言权,甚至要说了必须算,这就是我们俗话说的“一个槽里不能拴两头叫驴”,如此一来,那还不打起来才怪呢,这家庭和谐就无从谈起了。
人与心的和谐。就是每个人应该力求其外在与内心的统一。一个人不可能强求他人对自己如何如何,只能是自己去适应社会,跟上主潮流。首先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善意、宽容地看待世界,看待他人。就如大家外出旅游,一定要带上相机,当你带上相机,你就会主动地寻找美好的画面,不知不觉中,你就有了一个好的心情,你就完成了美的享受。其次要有包容心,若是一个长者,要能接纳新的事物,因为无论你对新事物有多么反感,多么不适应,但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反感抵触的结果就是落伍,就是腐朽和淘汰。若是一个年轻人,要学习传统的东西,至少要了解传统,因为任何新生事物都是生长在传统这个肥沃的土地上,没有历史和传统支撑,你将不会走得更远更高,甚至会立马摔跟头。最后,要多想想自己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特别是为今天的社会、今天的团队、今天的家庭做了什么,因为我们都生活在当今社会,而不是生活在过去。今天,自己给周围的人带来帮助吗?自己给周围的人带来欢乐吗?自己是周围人心中受欢迎的人吗?经常想想这些,或许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帮助,至少自己的心情会更好些。
——胡锦涛总书记中央党校重要讲话学习体会之二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胡锦涛总书记的这一新概括、新阐述,提纲挈领,切中实质,使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也引发了笔者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考。
什么是和谐?翻开《现代汉语词典》,“和谐”,是指“配合的适当和匀称”。词典还列举了三个例子:音调和谐,这张画的颜色很和谐,和谐的气氛。按照词典的解释,我的理解是:音调虽然有高低之分,但高的不能太高,低的不能太低;画的颜色虽然有明暗之别,但明的不能过明,暗的不能过暗;气氛虽然有强弱之异,但强的不能很强,弱的不能特弱。如果能够做到这样,就达到和谐的境界了。
马妮、章子在《社会科学战线》2005年第5期上撰文指出:对于中西方哲学来讲,对于“和谐”问题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中西方哲学所讲和谐的核心问题不同。西方哲学史上从毕达哥拉斯、柏拉图到中世纪宗教哲学,再到近代康德、黑格尔,后现代哲学家等,他们对和谐的理解都源于对正义、善、自由和幸福的追求,其核心问题是正义、公平。中国哲学关于和谐的核心问题是怎样追求融合、追求无为。对于融合的追求产生出和合精神,是一种内涵的不外显的精神,最终集中于和合问题的提出。其次,中西方哲学追求和谐的规则和方式不同。中西在追求和谐的方式上有着明显的区别,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西方哲学对和谐追求在规则上诉诸“理”,而中国哲学诉诸“礼”。第二,西方哲学对和谐的追求在实践上重“有为”,而中国哲学重“无为而治”。第三,西方哲学对和谐的追求在思维方式上重在“突出矛盾”,而中国哲学重在“消解矛盾”。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讲,如何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之中?个人以为,就是要实现“三个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心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上世纪50年代以前,有两种基本观点:一是人类中心论,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赞美、突出人的智慧、力量、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二是自然主义,它重视、强调人与动物的共性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赞美、突出大自然。这两种观点经过漫长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发展过程的冲洗,目前已分化形成三种典型的观点:一是“极端的人类中心论”,即认为“人是万物之灵”,是自然的中心、主宰、征服者、统治者、法律关系的唯一主体,人对自然有着绝对的自由支配权利,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甚至从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出发对待自然,人不可能也不应超越自我,根本否认自然的价值、尊严和自然权利,否认和反对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共处,否定法律和道德应当和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主要是将人类的中心地位和重大作用无限、过分、不当夸大的产物;二是“极端的自然论”,又称自然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即认为人与自然没有区别,否认人的中心地位,轻视人的利益和创造力,主张以生态为中心、一切顺应自然、自然与人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利,甚至将人的消极作用喻为“宇宙之癌”,人在宇宙中如同癌细胞一样,夺取了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破坏了宇宙的和谐,这主要是无限夸大自然与人的共性、人的消极面,过分轻视人的地位和作用的产物;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论”,认为道德和法律应是人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实用与理性、科学态度与道德信仰的结合,人类的发展进步要与大自然的变化同步,砍树要和种树相匹配,在考虑到我们这辈子吃穿不愁的同时还要考虑子孙后代的生存延续。第三种观点得到越来越多人士的认可,“倡导新的发展和消费理念,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新路”成为越来越多人士的共识。那么,作为一个公民,要有社会公德,在倡导文明的同时,无论是居家、上班还是外出,都要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以实际行动诠释“人与自然和谐论”。
人与人的和谐。是指每个人与周围的人文环境的和谐,个人融入到身边的人群之中。对于个人来讲,是超然于他们之上,还是落后于他们之尾呢,最可怕的是与他们格格不入。拿一个家庭来讲吧,最好是夫妻两个都能够中庸,性格居中,不偏不倚,脾气既不太好,也不太坏,性格既不太强,也不太弱,真正地举案齐眉,相敬如宾,遇事商量,达成一致。这是典型的模范的和谐家庭。如果一个性格倔犟,脾气暴躁,容易激动,如干柴一堆,碰火即着的夫妻的一方,那就得配上一个,性格温顺,脾气柔弱,处事平和,如小绵羊一个,逆来顺受的夫妻的另一方,这样才能家庭和谐。这也是我们俗语说的“一哭配一笑”。如果夫妻双方的性格一样刚强,不管什么事情都互不相让,男人是大男人主义,一切都想说了算,女人则也是女人也是人的不依不饶,要求平等,争取发言权,甚至要说了必须算,这就是我们俗话说的“一个槽里不能拴两头叫驴”,如此一来,那还不打起来才怪呢,这家庭和谐就无从谈起了。
人与心的和谐。就是每个人应该力求其外在与内心的统一。一个人不可能强求他人对自己如何如何,只能是自己去适应社会,跟上主潮流。首先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善意、宽容地看待世界,看待他人。就如大家外出旅游,一定要带上相机,当你带上相机,你就会主动地寻找美好的画面,不知不觉中,你就有了一个好的心情,你就完成了美的享受。其次要有包容心,若是一个长者,要能接纳新的事物,因为无论你对新事物有多么反感,多么不适应,但历史总是要前进的,反感抵触的结果就是落伍,就是腐朽和淘汰。若是一个年轻人,要学习传统的东西,至少要了解传统,因为任何新生事物都是生长在传统这个肥沃的土地上,没有历史和传统支撑,你将不会走得更远更高,甚至会立马摔跟头。最后,要多想想自己为这个社会做了什么,特别是为今天的社会、今天的团队、今天的家庭做了什么,因为我们都生活在当今社会,而不是生活在过去。今天,自己给周围的人带来帮助吗?自己给周围的人带来欢乐吗?自己是周围人心中受欢迎的人吗?经常想想这些,或许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有帮助,至少自己的心情会更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