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为了谁?


  有一首颂扬英雄的歌有两句歌词:

  我不知道你是谁,

  但我知道你为了谁。

  新农村建设来了,但农民却没有决策者相象的那么热情,他们不冷不热地唱道:

  我知道你是谁,

  但我不知道你为了谁。

  新农村建设是政府决策的,但这是为了政府而是为了农民?政府说是为了农民,农民说,如果是为了农民,为什么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得到的好处比农民多。在这里我们也要说句公道话,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应该是为了农民,要通过新农村建设把农村建设成经济、文化、环境、生活质量全面提高,人们一举改变贫穷落后状况,使农村全面融入现代社会的重大决策。但对这一设想农民却并不领情,还是继续忙着帮人家建设城市,而对自己家园的落后却熟视无睹。我见过一个在集体经济时期比较富裕的村庄,改革开放以后,全村的青壮年绝大多数外出打工,并且全家迁走,留下几个老年人,说是对故土的热恋,至今不愿跟随儿女进城享福。新农村建设来了,也未能激发这些远方游了的回乡之情。我曾经问这个村在城里做泥瓦匠的村民:

  “师傅还回家种田嘛?”

  “还种么子罗,干一天瓦工就可买一箩筐谷子,要吃饭,买几箩筐藏着不就得了”。

  为什么新农村建设会出现政府热、群众冷的现象,主要是两个问题没有解决:新农村建设需要多少成本,这些成本由谁支付;就农村建成了,谁将会是新农村的主要消费主体。农民认为可能的结果是,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成本的支付主体,但不一定会成为新农村的消费主体。富裕的城里人不是新农村建设的成本支付主体,但很有可能成为新农村的消费主体。地方政府虽然没有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支付成本,但又碰上了一个搞形象工程的机会,他们可以通过搞政绩工程的方式将成本向后推移,而把收益提前收归自己。

  现在我们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具体分析,首先看第一个问题,也就是新农村建设的成本由谁支付。我们假设由村民支付,但基本生活资料都未得到完全满足的农民,他们对文化和环境的消费还没有提向议事日程,因而对待对这些公共属性强的产品农民缺乏生产的热情,政府官员和理论家们参照城里人的偏好设计出来的新农村这套“菜谱”还不符合农民的口味,所以新农村建设做为农村主体的农民参与程度不会太高。

  第二种情况是,新农村建设的成本由政府支付。政府出资把农村建设好了,那些离家的游子看到农村居然比城市舒适,都纷纷搬回老家来。但政府把农村的基础建设包起来,这是完全没有可行性的方案。退一步说,如果农村建设得真的比城市更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那么城里人进乡的速度一定比农民更快。他们说:“农民兄弟,还是你留在城里吧,农村就交给我们去守算了。”这时农民要想回乡可能就更难了。

  第二个问题是,新农村由谁来消费。如果农村真的富裕、文明、清新、安全、和谐了,那时新农村这个桃花源式的环境就不可能由村民独有。当然决策者有个一厢情愿,当地村民就是新农村的消费主体。但这种认识还是计划经济,甚至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遗留下来的老观念,因为在市场经济各件下,任何资源,其中也包括环境资源都是根据效益配置的,任何村庄的资源都必须参与资源大家族的流动,好的资源总是转入出价最高者手上。例如在我国一些城镇的郊区,那些地方离新农村的设计方案最为接近,而在这些村庄里有别墅、有汽车的户主,一般并非本地村民,而本村村民多数被挤到村里的某个角落,他们居住的环境甚至比以前更糟,以前他们是本村的主人,但现在他们在本社区内只是一个陪衬。

  所以,我们不得不认为新农村建设的设想有着某些空想性,因为这种设想总是建立在人的主观随意性方面,企图通过政府的强行干预,以类似于原来搞政治运动的方式转变几千年形成的传统习惯和落后状况。我们知道,城市的发展最初是通过农村资源向城市转移实现的,而转移的动力是城市对农村的拉动力,城市与农村存在的二元结构是这种转移方式的制度前提。然而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农村却没有吸纳城市资源的潜力,而只能通过自身的发展。所以,农村的发展与城市比较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而地区间的不均衡发展是农村发展的基本形式,任何企图通过平衡发展来跨越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某些阶段,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而实践对以上认识也提供了印证,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一些实质性的内容,例如农村经济的发展,民主制度的完善,这些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一般都不去碰它,而是抓住某些环节做表面文章,例如政府拨一点资金搞一点群众文化活动,买点杂志搞一个阅览室等等,一些领导干部蹲点的村大体都是如此。所以,几个月时间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就出来了,如果用这些典型经验进一步指导新农村建设,这只会离中央设计的目标愈来愈远。